銅山區文化廣電新聞體育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旅遊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創作導向;起草文廣新體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山區文化廣電新聞體育局
  • 地址:銅山區
(二)擬訂文廣新體領域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廣新體領域事業、產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廣新體服務,引導公共文廣新體產品生產,指導、監管重點文廣新體設施和基層文廣新體設施建設;推進行業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推進社會文化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和管理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室)、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文廣新體領域市場發展規劃,依法對文廣新體領域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文廣新體領域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文廣新體領域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七)負責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監管廣播影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內容。
(八)指導廣播影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九)負責管理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審核出版、發行、印刷機構,監管各類出版物並對非法出版活動進行查處;負責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
(十)監督、協調全區體育工作的開展,組織全區《全民健身條例》的實施,配合各部門、各行業、社會團體和學校開展體育活動,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推進體育社會化;指導全區健身氣功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在我區舉行的各級、各類體育比賽的組織管理,指導各鎮體育比賽,規劃全區運動項目布局,指導業餘訓練工作,加強體育研究。開展國際、國內和區域性的體育合作與交流,完成省、市、區政府及省、市體育局交辦的體育外事和援外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文物工作,貫徹落實文物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加強文物法制建設,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監管考古和博物館事業。
(十三)負責制定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旅遊資源開發計畫,加
強旅遊市場監管和產業發展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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