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投資鳳險準備金

銀行投資鳳險準備金是為了增強企業抵禦投資風險的能力,從事投資業務的企業,可按上年末投資餘額的3%。提取投資風險準備金,用於補償企業在投資過程中發生的風險損失。企業提取的投資風險準備金帳面餘額最高為上年末投資餘額的1%。

在企業投資風險準備金餘額沒有達到1%之前,每年可按3%。提取;當投資風險準備金的年末餘額達到上年末投資餘額的1%時,實行差額提取。銀行的投資損失包括:對外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所取得的款項低於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投資單位減少的淨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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