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濱河新區管委會

銀川濱河新區管委會是銀川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銀川濱河新區(經濟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60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

主要職責

銀川濱河新區管委會是銀川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一)根據國務院批覆的《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總體規劃》和國家、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及法規,研究制定濱河新區(經濟試驗區)發展目標、政策和措施,探索試驗區建設及先行先試的途徑和方法。
(二)編制濱河新區(經濟試驗區)的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監測、統計、分析濱河新區經濟運行狀況,統籌產業布局,研究確定濱河新區規劃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濱河新區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合作、對外宣傳推介等工作,對入駐企業項目、建設方案進行審核並督促實施。
(五)參與編制濱河新區的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計畫;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組織開展濱河新區的土地徵用、整理、收儲、出讓和規劃、建設等工作。
(六)根據有關法規和銀川市人民政府授權負責濱河新區部分行政管理權和經濟管理職能。
(七)根據銀川市人民政府授權在濱河新區內行使相關的行政管理綜合執法權。
(八)負責濱河新區道路、公用設施等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等工作。
(九)統一負責濱河新區土地、規劃、經濟、建設、教育、財政、審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環保、衛生、園林、水務、旅遊、安全生產等各項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
(十)協調聯繫海關、工商、稅務、金融、商檢、外匯等有關管理部門。
(十一)負責濱河新區黨的建設、紀律檢查、組織人事及工、青、婦等各項工作。
(十二)負責濱河新區社會管理和政務服務等工作。
(十三)承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銀川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法制宣傳、精神文明、統戰群團等工作;承擔會議組織、綜合性檔案起草、督查辦理、文檔保密、對外聯絡、目標考核、培訓教育、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電子政務建設等工作;承擔濱河新區管委會行政流程再造設計和行政複議工作。
(二)經濟貿易發展招商局
負責擬訂濱河新區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經濟發展年度計畫;統籌濱河新區經濟發展、商貿流通及統計監測、運行分析等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審批、審核及監督管理;負責高新技術項目和產品的審核認定;負責招商引資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工業園區及其企業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試驗區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與海關、工商、稅務、商檢等部門的聯繫協調等工作。
(三)規劃和國土資源局
編制濱河新區開發建設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制定土地儲備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濱河新區建設用地管理、土地徵收、土地儲備以及相關建設項目選址、建設用地等事項的辦理、報批工作;負責濱河新區環境保護、環境評價、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等工作。
(四)建設園林水務局
負責區域內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濱河新區範圍內道路、公用設施、生態和綠化、水利水務等基礎設施的施工、質量監督等工作;負責濱河新區內住房保障、市政、供排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公園等公共管理和服務;負責濱河新區建設行業和建築市場的管理;負責林草資源管理及防火、抗旱防汛、防凌等工作。
(五)社會事務和文化旅遊局
負責濱河新區社會管理、行政管理、政務服務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及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濱河新區全域5A級景區開發建設工作;,負責濱河新區科技、教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醫療衛生、計畫生育、民政、司法、民族宗教等各項事業;負責市容、環衛、愛國衛生等社會公用事業管理工作;在市政府的授權下負責組織開展新區範圍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六)財政審計局
負責濱河新區財政收支、編制財政年度預決算,制定財務制度,實施財政監督,指導財務管理與會計管理工作;負責濱河新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參與重點項目建設的跟蹤監管工作;負責對管委會各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外資金收取、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組織開展管委會內部審計和濱河新區社會審計工作,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人員編制

銀川濱河新區(經濟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60名。
領導職數:黨工委書記、主任1名(可高配為正廳級,由市領導兼任),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兼副主任1名(副廳級),黨工委委員、副主任1名(副廳級);內設機構處級領導職數6正6副。
為減少管理層次,提高行政效率,參照銀川市“扁平化改革”和“大部門制”模式,核定科級領導職數12正6副,每個內設局室按2正1副核定配備。具體由管委會根據工作需要自行確定,報市委組織部和市編辦備案。

其它事項

1、成立銀川濱河新區綜合執法大隊,為銀川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支隊)所屬正科級派出機構,實行雙重領導,以濱河新區管理為主。核定事業編制10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主要職責是受銀川市人民政府授權或者有關部門委託,依法集中開展濱河新區範圍內城市管理、市場監管、食品衛生、環境保護等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2、將銀川市河東生態園藝試驗中心由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代管,調整為銀川濱河新區管委會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其它機構編制事項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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