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複本位制

金銀複本位制

金銀複本位制,“單本位制”的對稱。“複本位制”的全稱。是指以金銀兩種金屬同時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特點:金銀兩種金屬同時被定為法定貨幣;金銀兩種鑄幣均為主幣,均可以自由鑄造,都具有無限清償的效力。複本位制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金銀兩幣按其各自實際價值流通的“平行本位制”。另一種是兩幣按國家法定比價流通的“雙本位制”,或稱“兩本位制”,即通常所稱的複本位制。複本位制是一種不穩定的貨幣制度,因為金銀同時充當本位幣與貨幣的獨占性、排它性相矛盾,並可能導致商品價格和交易處於混亂狀態,所以現在較少有國家採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銀複本位制
  • 外文名:gold and silver bimetallism
  • 性質:本位制的一種
  • 採用時間:18~19世紀
狹義分類,優點缺點,制度的終結,

狹義分類

由於市場上金價與銀價都在不斷波動中,為了解決金幣與銀幣之間的兌換問題,狹義的金銀複本位制又可以分為兩種:平行本位制雙本位制。另一種跛行本位制事實上不能算作純粹的金銀複本位制。
1.平行本位制
如同平行二字在數學上的意義,金幣銀幣按自己的價值流通互不干擾,國家不規定兩種貨幣之間的比價。中國漢武帝時代,金制錢幣與銀錫合金製成的錢幣同時在市場上流通就可以視作是一種早期的平行本位制。近代,英國曾於1663年發行金幣時實行這種制度,當時英國的基尼金幣與先令銀幣同時在市場上流通。
2.雙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之下,一件商品同時擁有金幣價格和銀幣價格,而金幣價格與銀幣價格之間又會發生波動,這樣極其不利於社會發展的需要。在這種形勢之下,便誕生了雙本位制。雙本位制中,金幣與銀幣之間的比價由政府通過立法的形式確立。比如 1717年英國立法規定1個基尼金幣等同於21個先令銀幣等值,既金銀間價格比為15.2∶1。1792年,美國頒布鑄幣法案,採用雙本位制,一美元折合371.25格令(24.057克)純銀或24.75格令(1.6038克)純金。
隨著19世紀70年代世界銀價暴跌時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見下文)的出現,資本主義國家開始實行跛行本位制。在該制度下,雖然金幣與銀幣在法律上擁有同樣的地位,但是銀幣事實上被禁止自由鑄造。美國、法國、比利時、瑞士、義大利等都曾實行過這一制度。可以說她是金銀複本位制向金本位制的過渡。

優點缺點

1.優點
由於是複本位,他的貨幣材料來源既可以是白銀也可以是黃金,來源充足;當需要進行大額交易是可以使用黃金,小額交易則使用白銀,靈活方便;兩種幣材之間可以相互補充;更加方便與其他貨幣之間匯率的穩定,既能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之間進行金幣貿易,又能同殖民地國家進行銀幣交易。
2.缺點
最嚴重的缺點在於使用雙本位制時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由於金幣和銀幣間的比率是由政府通過法律形式定下的,所以比較穩定。然而市場上的金銀之間的相對價格卻經常波動,例如當黃金實際價值增大時,人們就會將手中價值較大的金幣(“良幣”)融化成黃金,再將這些黃金換成銀幣(“劣幣”)來使用。舉例來說:假設法律規定金銀幣比價為1:10,而此時市場上同等質量的金銀價格之比為1:20。那么1塊金幣融化成黃金後就能賣到20個銀幣——相當於原價的兩倍。經過這樣的一次交換,人們就能獲得比直接用金幣兌換銀幣更多的銀幣。有的時候,人們甚至會重複這樣的過程多次:還以上面的假設為例,如果再用這20個銀幣按法定比率換回兩個金幣,再重複一次上述過程便能得到40個銀幣。以上是黃金價值大的情況,反之,當白銀實際價值上漲時,也會發生相仿的情況。所以,當實行雙本位制時,市場上的良幣很快會被人們融化而退出流通,劣幣則會充斥著市場並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制度的終結

實踐證明,儘管在複本位制下,金幣和銀幣均為法定本位貨幣,但在實際流通中起主要作用的往往總是一種貨幣:銀賤則銀充斥市場,金賤則金充斥市場。隨著社會的發展,金銀複本位制已經不能適應商品經濟不斷發展的要求,從十九世紀起,英國及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先後放棄了這種貨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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