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創新視野中的商事法變革

金融創新視野中的商事法變革

《金融創新視野中的商事法變革》是2011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季奎明。本書主要包括核心概念的闡釋界定、研究進路與方法等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金融創新視野中的商事法變革
  • 又名:On Reforms of Commercial in Financial Innovation
  • 作者季奎明
  • ISBN:9787509329832
  • 頁數:200頁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第1版 (2011年8月10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 叢書名:商法文庫
  • 條形碼:9787509329832
  • 產品尺寸重量:22.6 x 16.8 x 0.6 cm ; 318 g
內容簡介,編輯推薦,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進入二十世紀以後,幾乎每一次社會經濟的重大變革都與“金融創新”這個關鍵字有關,然而對於金融創新的制度環境尤其是私法規則的研究還遠談不上敏感、深入。《金融創新視野中的商事法變革》從證券化、表
外化、全球化三個動態趨勢來理解金融創新,試圖闡釋金融創新的經濟現象與商主體法、商行為法的互動關係:商事主體的組織形式需要拓展,融集資本的途徑正在擴充,加強內部治理結構的要求亟需得到重視;商事交易的客體已經發展出多樣化的各種特殊形態,交易關係的結構日趨複雜靈活,交易的履行方式也更加的專業化。為了回應金融創新,防範金融風險,商事法律及相關的私法制度應當進行有針對性的變革。《金融創新視野中的商事法變革》由季奎明所著。

編輯推薦

《金融創新視野中的商事法變革》作者季奎明博士以巨大的學術勇氣,選擇金融創新視野下商事法變革課題進行系統深入研究,並形成了專著,彌補了我國尚無系統研究金融創新私法規制專著的缺憾。本書的特色是從金融私法視角切入,對於金融創新與商法規制關係從整體上進行系統考察和開拓性研究。主要建樹表現為,對於金融創新的背景、表現和意義進行了歷史梳理和類型化分析,科學揭示了金融創新與商法演進之間動態發展的規律,指出了新時期回應金融創新法治需求的商法變革任務與路徑。本書不僅研究對象和視角獨特新奇,而且立意高遠,從觀點到內容皆有諸多創新。例如,證券化、金融表外業務和全球化的商法考察;特殊目的非經營性金融實體的法律地位分析;金融創新中經營者約束制度的構建;金融創新風險的商法應對舉措等,皆有不落窠臼的獨特見解。

作者簡介

男,1981年12月生,上海人。2000年至2009年就讀於復旦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2010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博士後研究。2009年起任教於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主要學術領域為商法、經濟法、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致力於企業法制《包括公司、商事信託、破產、市場競爭等方向)的研究,先後在《法學》、《人民司法》、《甘肅政法學院學報》、《上海金融》、《民商法論叢》、《中國商法年刊》等具有影響方的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近二十篇,部分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主持或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及上海市教委科研項目多項。

目錄

導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二節 核心概念的闡釋界定
1.“創新”
2.金融創新
第三節 國內外研究現狀及文獻綜述
第四節 研究進路與方法
1.研究進路
2.研究方法
第一章 金融創新與商事法律變革的巨觀聯繫
第一節 金融創新的歷史沿革與演進趨勢
1.金融創新的背景
2.金融創新的發展歷程
3.二十一世紀金融創新的巨觀發展趨勢
第二節 金融創新與法律環境的關係
1.法律環境對於金融創新的一般意義
2.兩大法系的法律環境對金融創新的不同影響
第三節 金融創新與商事法律變革的聯繫
1.金融創新對傳統私法基本價值判斷的否定
2.商事主體制度的變革
3.商事行為制度的變革
第二章 金融創新主要現象的商事法考察
第一節 證券化的法律結構
1.資產證券化的概念
2.資產證券化的流程
3.資產證券化流程中的法律關係
4.資產證券化對商事法律的特殊需求
第二節 金融表外業務的法律分析
1.表外業務的概念與主要形態
2.信用風險表外業務在商事法領域中的新發展:次級債務
3.市場風險表外業務:以金融衍生產品為中心
4.目前表外業務商事規範適用的主要缺陷
第三節 金融全球化進程中的商事法移植
1.金融創新中最重要的法律移植:信託制度
2.信託的商業化創新
3.我國的信託制度在金融創新中的窘境
第三章 金融創新中商事主體組織形式的發展:非經營性金融實體
第一節 特殊目的機構的法律特性
第二節 特殊目的機構的法律功能:破產隔離
1.SPV與自身破產風險隔離
2.SPV與發起人的破產風險隔離
3.SPV與母公司的破產風險隔離
第三節 特殊目的機構的法律組織形式
1.公司形式
2.有限合夥形式
3.信託形式
4.SPV組織形式選擇的原則
第四節 我國特殊目的機構商事規範的不足
1.特殊目的公司(SPC)的立法缺陷
2.特殊目的合夥(SPP)的立法缺陷
3.特殊目的信託(SPT)的立法缺陷
4.我國“理財產品”型SPV的法理悖論
第五節 特殊目的機構暨非經營性金融實體商事規範的完善構想
1.SPC法律制度的完善方向
2.SPP法律制度的完善方向
3.SPT法律制度的完善方向
4.我國非經營性金融實體的巨觀發展路徑
第四章 金融創新中商事主體資本框架的補充:次級債務
第一節 次級債務對我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意義
1.拓寬我國金融機構的資本來源
2.緩和舊股權體制遺留的矛盾
3.活躍投資市場
4.發揮市場約束與輔助監管的功能
第二節 次級債在我國的法律效力
1.次級債的法理依據
2.第三人利益契約在我國《契約法》中的爭議及其立法規格
3.次級債及次級債券的轉讓
第三節 次級債的融資手段與破產強行規則的協調
1.約定的次級順位與法定的平等受償之間的衝突
2.金融實務中化解矛盾的途徑
3.我國在制度層面的完善
第四節 次級債權人與各方主體的利益平衡
1.次級債權人與一般債權人之間的利益平衡
2.次級債權人與公司控制人之間的利益平衡:法定“次級性”的引入
第五章 金融創新中商事主體內部治理的完善:經營者的約束
第一節 對金融機構經營者進行特殊約束的必要性
1.股東對金融機構的控制有限
2.利益相關者對治理的參與不足
3.公司困境時責任分配機制的不均衡
4.行政監管的強制性要求
第二節 信義義務擴張的理論依據
1.社會責任:金融機構經營者信義義務擴張的法理基礎
2.公司契約理論:董事主體類型及其責任的多元化
第三節 信義義務在我國立法中的體現及其擴張
1.傳統信義義務內容的具體化與嚴格化
2.金融機構董事承擔的特別信義義務
第四節 金融機構經營者在商事法上的問責標準
第五節 對利益相關者的救濟
1.司法途徑:利益相關者派生訴訟
2.非司法途徑:經營者責任保險
第六章 金融創新驅動下商事交易客體的多元化
第一節 資產證券化與衍生產品交易中客體的新發展
1.證券化資產的重要類型:未來債權
2.金融衍生產品
第二節 代表性新型客體在我國的制度環境
1.未來債權可轉讓性的爭議
2.金融衍生產品在我國的合法性
第三節 代表性新型客體的特殊法律規範
1.未來債權
2.金融衍生產品
第七章 金融創新驅動下商事交易結構的革新
第一節 傳統商事法律關係在金融資產交易中的演進
1.金融資產交易的形態
2.針對“真實出售”的特別規範
第二節 超越“交易”:信託對大陸法系相關制度的突破
1.信託法律構造的“超越性”
2.信託法律關係在金融上的套用價值
3.信託對大陸法系物權法的挑戰
第三節 我國相關制度的完善路徑
1.金融資產讓與行為之法律標準的發展方向
2.關於我國信託立法的評析及建議
3.重構相鄰法律制度的構想:以物權體系為中心
第八章 金融創新驅動下商事交易履行方式的專業化
第一節 淨額結算的實踐與基本規則
1.淨額結算的意義與法律實踐
2.淨額結算的基本法律規則
第二節 不涉及破產的淨額結算在中國法上的適用
第三節 涉及破產的淨額結算在中國法上的適用
1.我國立法對破產抵銷權的基本態度
2.破產抵銷權與破產程式的關係
3.通行格式契約中的淨額結算方式在我國的爭議辨析
4.我國淨額結算制度的完善方向
第九章 商事法律對金融創新風險的因應:以金融危機為中心
第一節 金融危機與法制的關係
1.二十世紀以來重大金融危機事件的導因
2.“次貸危機”的簡要回顧
3.金融危機與法律制度的聯繫
第二節 金融信用的商事法規範
1.金融信用及其立法與金融危機的關係
2.我國關於金融信用之私法體系的發展方向
3.我國金融信用專門立法的建議
第三節 虛擬經濟的商事法規範
1.虛擬經濟的發展與影響力
2.完善虛擬經濟私法制度環境的巨觀維度
3.商事法律對虛擬經濟責任機制的微觀矯正
第四節 金融創新風險防範中經濟法手段的強勢介入
1.各國應對次貸危機的法律措施分析
2.金融創新背景下公權力介入商事關係的必要性
餘論 金融創新法制環境變革中的三個“強化”
第一節 法律內容上強化市場退出制度的地位
1.企業破產制度的政策目標
2.自然人破產立法的重要意義
3.金融機構破產的特殊性
第二節 法律體系上強化財產法與商事法的銜接
1.物權法的發展方向
2.債法的變革趨勢
3.消除兩大法系財產法壁壘的理念基礎
第三節 法律淵源上強化“軟法”的調整作用
1.“軟法”的意義
2.軟法在經濟領域中的主要形態
3.軟法對金融創新的價值
4.金融軟法與硬法的關係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