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村村(江西省尋烏縣丹溪鄉下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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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村村地處江西省贛州市尋烏縣丹溪鄉南部,行政隸屬關係明確,由金村村民委員會實施基層自治管理。該村於2020年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規範集體經濟運營,2023年通過靈芝種植基地實現產業增收。2024年特困供養與2025年3月殘疾人補貼發放數據顯示,當地社會保障政策執行到位。

基本介紹

  • 行政歸屬:江西省尋烏縣丹溪鄉
  • 行政機構:金村村民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8年4月(村委會) 
  • 地理位置:丹溪鄉南部 
  • 人口狀況:含10名殘疾人保障對象(2025年3月) 
  • 經濟組織:金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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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

金村村是尋烏縣丹溪鄉下轄的行政村,村委會駐地設於本村。根據2025年殘疾人補貼發放表顯示,該村至少包含10戶特殊困難家庭,其中曾岸雄家庭獲得過2024年補貼追溯發放。2024年8月特困分散供養資金髮放明細顯示,村民王水泉每月可獲得1030元補助。

經濟發展

2020年7月成立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範圍涵蓋集體資產管理、資源開發、農業生產服務等業務。2023年丹溪鄉政府投入40萬元專項資金建設靈芝種植基地,帶動村集體經濟增收2萬元。該合作社註冊地址與村委會同址,由王天飛擔任法定代表人,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4360734ME29285753進行財務管理。

社會保障

截至2025年3月,全村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居民達10人,其中男性6人、女性4人,月補貼標準均為100元(其中曾岸雄補發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總計500元)。2024年8月實施的特困供養政策中,村民王水泉作為分散供養對象,每月獲得930元基本生活補助及100元護理補貼。補助發放明細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公示,執行標準符合江西省特困人員認定細則。

組織機構

金村村民委員會於2018年4月經尋烏縣民政局批准成立,機構類型為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2025年監測數據顯示,該委員會持有1項有效行政許可,日常運營接受縣鄉兩級政府監管。作為行政管理主體,村委會與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形成"政經分離"管理模式,前者側重公共服務,後者專注經濟發展。

行政管理

村委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信息顯示,其經營期限原定為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後經延續審批保持正常運作狀態。2025年企業信息查詢平台將其納入關聯資料庫,印證其在基層治理體系中的存在。行政事務處理嚴格遵循《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相關規定。

地理位置

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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