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金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寨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0]2號),設立金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區:金寨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結合本縣實際,研究擬訂本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並按規定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指導防空襲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參與城市防災救災服務和保障工作;保障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依法對人防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編制人防經費年度預決算;負責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全縣人防(民防)工程,負責人防、民防宣傳教育。
(三)承擔新型城鎮化政策推進責任,指導縣城和集鎮建設管理;指導村鎮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美好鄉村規劃建設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傳統村落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建設與保護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住房保障工作責任,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保障性住房規劃和年度保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全縣住房保障和棚戶區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縣本級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五)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責任,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指導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工作。
(六)承擔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建築市場準入管理,規範建築市場行為;負責全縣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工程監理、技術諮詢、建築構配件生產、預拌混凝土、非標準設備加工生產、檢測試驗、工程造價、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等企事業單位資質、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檢查國家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等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的實施,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許可審批;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管理。
(八)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負責工程造價管理;對全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和造價諮詢市場進行管理。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責任。負責推進綠色建築、建築產業化工作,負責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建築產業化政策措施、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牆體材料革新、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十)負責全縣房地產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物業、房地產評估資質管理;負責全縣商品房預售審批、驗收備案;指導房地產權屬登記、保障房、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規範房產交易市場。
(十一)管理城鎮公用事業;負責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區防汛排澇工作,管理城市照明(亮化),管理城市園林和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城市排水、道路挖掘修復、燃氣經營等許可工作。
(十二)負責編制城市建設資金計畫,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承擔城市維護建設任務。
(十三)負責房地產開發、建築施工、工程質量監督、安全報監、勘察設計、園林綠化、市政、城市給排水、燃氣、城市建設檔案等行政審批工作。配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展證後違法建設的認定和查處等工作。
(十四)負責監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和各類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性資金工作。
(十五)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涉及住房城鄉建設方面的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十六)負責本部門政府權力運行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縣人武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督辦以及綜合調研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信息、網站建設、會務、檔案、信訪接待、安全保衛、保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計生、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環境秩序、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審計等工作;監管各類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性資金的歸集和使用;組織編制和實施部門預算;指導並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等工作。
負責本系統機關和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教育培訓;組織系統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局黨組交辦的黨群工作。
(二)行政審批服務科(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審核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許可;負責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指導系統行政行為和稽查工作;管理系統內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制定年度普法計畫,指導並組織開展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負責本部門政府權力運行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相關事項;對行政許可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服務及業務諮詢。
(三)城鄉建設科
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城市建設管理相關規定,負責新型城鎮化政策的貫徹實施,組織擬定本縣城鎮化規劃並督促實施;負責城市建設行業中長期規劃,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規劃擬定;指導和協調城市風景名勝區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村鎮建設的發展規劃;研究擬定縣城以下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工作和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及清潔工程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居住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的綜合開發和建設,組織村鎮規劃建設試點;指導全縣重點鎮建設;指導傳統村落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設施的建設管理與保護等工作。
(四)建築業監管科(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負責擬定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建築產業化工作;負責建設工程企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審圖、檢測等單位)的資質管理、機構管理及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建設行業信用管理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對從事建築活動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審圖、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企業準入管理;負責建築市場檢查、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監管、建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負責受理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投訴;負責建築市場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查處工作;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縣建材行業管理;參與系統企事業單位改制工作。
研究制訂全縣建築業、建材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對全縣建築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勘察設計、室內裝飾、安全生產、契約、施工許可證管理;負責監督工程監理、施工圖審查和抗震設防審查;監督工程建設規範、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材料動態價格的發布、執行;負責全縣建築業的統計工作。組織研究建材產品的開發利用;配合有關部門對全縣建材企業的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降耗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建設工程抗震和防災減災工作;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管理工作。
擬訂全縣建築節能、建築產業化和綠色建築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建築產業化項目;負責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等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套用;指導建材產品結構調整,推廣節能降耗的新型建築材料。
(五)人防市政與公用事業管理科
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指導防空襲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參與城市防災救災服務和保障工作;保障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依法對人防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編制人防經費年度預決算;負責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全縣人防(民防)工程,負責人防、民防宣傳教育。
負責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工作。承擔城市市政、園林、城區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行業的建設管理職責。承擔全縣公用事業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縣城城市道路、供水節水、排水排污、城鎮燃氣、園林綠化、照明(亮化)燈飾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減排和公用事業科技推廣工作;負責城鎮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出讓的管理工作;負責查處公用事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六)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科
擬訂住房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指導公共租賃房、棚戶區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的統計和上報工作;指導全縣保障性住房分配實施工作;指導鄉鎮住房保障工作;參與住房制度政策制定工作。
負責編制全縣房地產開發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全縣商品房交易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和房地產評估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監督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制度落實;指導全縣物業管理、房地產評估工作;指導住宅產業化工作。

下屬單位

金寨縣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
金寨縣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受縣住建局的委託,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指導全縣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全縣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負責對建築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勘察和設計等有關責任主體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3、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和“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審核。
4、負責建築工程安全報監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經費使用計畫的審核。
5、負責對建築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建築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備案管理。
6、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各方責任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受理建築安全生產事故和隱患的檢舉、控告及投訴,並依法進行查處。
7、按規定報告、統計安全生產傷亡事故,配合縣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金寨縣市政園林路燈管理局
金寨縣市政園林路燈管理局是金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下設3個股室,正式在職員工18人。
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責任;承擔擬訂市政公用事業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的責任。
(二)承擔參與制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並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的責任。
(三)承擔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的責任;承擔以法定方式選擇市政公用行業的特許經營者,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經營許可的責任。
(四)承擔參與擬訂市政公用行業價格、服務收費標準的責任;承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市政公用行業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負責監督實施的責任。
(五)承擔參與城市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燃氣、供水、供熱安全監管責任;承擔參入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責任。
(六)承擔建成區範圍內市政設施統一管理的責任。承擔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排水、道路照明等市政設施的管理維護的責任;承擔編制市政設施維護和承建項目建設資金計畫,並監督管理資金使用的責任。
(七)承擔城市供水行業管理的責任;
(八)承擔對全縣燃氣供應許可的責任;承擔參與燃氣重大事故的技術鑑定和調查處理的責任。
(九)承擔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防汛工作的責任。承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防汛規劃、防汛設施維修計畫和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的責任。
(十)承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道路紅線內地上和地下空間資源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的責任。
(十一)承擔負責城市市政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承擔綜合協調市政工程設施規劃建設範圍內建(構)築物和管線設施的拆遷工作的責任。
(十二)承擔城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藝術管理工作的責任;承擔占用城市園林、綠地的審批的責任;承擔執行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管理和審查建設項目符合綠線系統規劃,實施綠色圖章制度;承擔參與擬訂城市環境藝術作品設定的布局規劃和技術標準的責任;承擔參與擬訂大型園林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的責任。
金寨縣房地產管理局
房地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規;
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
國有直管公房管理和租賃;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工作;
指導全縣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地產交易、評估、房屋拆遷、危房鑑定、房地產開發經營;
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資質管理、物業管理;
指導和推進全縣城鎮住宅建設;
負責縣直房產管理工作,參與房改;
負責全縣房產建設發展規劃、計畫、統計、信息等工作。
金寨縣污水管理處
根據工作需要,明確職責,現將金寨縣污水管理處人員分工如下:
田俊:負責污水管理處及污水處理廠日常工作。
何迪:負責污水管理處及污水處理廠辦公室、污水處理服務報帳、流量計抄表工作。負責監督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日常運營、減排報表的審查,負責污水處理廠機械設備操作維護工作,管網資料的收集和管理,排污行政許可的審查。管網巡查與管理,參與管網建設。

  
金寨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及本縣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 在站長領導下具體實施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等管理工作;
3. 做好檔案起草、列印、收發、傳閱、催辦、歸檔等各類公文流轉工作;
4. 做好各室之間的綜合協調工作;
5. 建立、健全並實施、督促各項管理制度;
6. 負責固定資產、車輛、安全保衛、保密等內部行政管理工作;
7. 員工名冊的編訂及人事資料的建立、分析、保管。
8. 協助做好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
9. 做好相關部門及檢查、來訪等接待工作;
10.協助做好工會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室負責工作職責
1、會計制度的擬訂、執行。
2、財務經營情況的分析,及財務報表及預算的編造。
3、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的保管,銀行存款的調度。
4、現金的出納、票據的簽發及記錄。
5、各項獎金、津貼的核發。
6、會計事項的整理、記錄,及有關憑證、賬冊、報表、檔案的保管。
7、有關科目明細帳的記載。
8、會計報表、決算報表的編制、分析與呈報。
9、其他有關財務事項的辦理。
三、質量報監註冊辦公室工作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 負責全縣工程質量報監材料的審核工作;
3.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質量監督小組工作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 負責全縣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3. 做好創優工程的評選和推薦工作;
4. 參與省、市和本縣組織的各類質量檢查工作
5. 對違反國家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的行為,提出處罰意見;
6. 做好工程質量保修期範圍內投訴處理工作;
7. 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及爭議工程的仲裁協調工作;
8. 推進本縣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質量保證體系》工作。
9. 掌握工程質量動態,按時完成有關統計報表;
10. 做好監督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11.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五、竣工驗收備案辦公室工作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 辦理本縣監督註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3. 審查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檔案資料;
4. 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整理歸檔及統計工作;

六、工程技術檔案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縣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本站監督工程項目竣工技術檔案的驗收;
3、集中統一管理受監工程技術管理檔案和有關資料,以及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負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分管範圍內的檔案,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和完整;
4. 負責對接受檔案數據的登記、統計和填表工作;
5. 實行計算機檔案管理。
七、質量投訴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及本縣行政執法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受理、督辦、協調勘察、設計、施工、安全方面的投訴、信訪接待及處理工作;
3.負責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證據核實和執法查處工作;
4. 負責事故報告及有關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站長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質量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本站全面工作。
2、組織制定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計畫和工作任務,檢查職能部門的工作完成情況。
3、負責協調與上級業務指導部門的關係,認真落實傳達貫徹各上級業務部門的有關檔案和任務,加強與各同級業務部門的聯繫溝通,對下級業務部門進行經常性地檢查指導。
4、每周組織召開工作例會,交流在工作中做出的工作成績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工作經驗,及時解決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在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難題,促進和提高工作效率。
5、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質量工作目標,建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全縣建設工程質量大檢查工作,。
6、負責建立和審核各項工作的質量體系,保證各項工作有效運行。
7、負責各項工作程式的監督落實並簽發手續齊全的站務檔案、整改通知、停工通知、復工通知、監督報告和備案表。
8、加強全站廉政建設和投訴管理工作。
9、掌握全站工作動態、工作情況、員工學習、生活,身體健康情況,及時化解工作中和其他情況中的不利因素,團結奮進。


副站長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助站長抓好有關工作,負責質量報監註冊、質量監督、質量投訴工作。
2、協助站長參與制定本站有關規章制度,協助解決例會中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解決職員工作中遇到困難。
3、參與制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質量工作目標、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負責落實建設工程質量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分管部門和分管工作的工作計畫,具體檢查督促工作人員的工作進展和工作質量。
5、搞好分管部門人員的自身建設和廉政勤政建設,提出考證考核初步意見。
6、參加站務會議,參與重大問題研究和站務工作安排,協助站長具體組織所分管部門和分管工作任務的落實,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辦公室主任職責
1、負責全站的秘書、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種行政會議,做好會議記錄,負責質監站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草擬有關檔案,並負責督促其貫徹執行。
3、負責領導行政檔案的收發登記、轉遞傳閱、立卷歸檔、保管、利用等工作。
4、負責協調各職能科室工作,並審核各職能科室以站名義發出的各種檔案,力求做到文字通順,符合公文規格。
5、經常深入科室,了解職工、五方主體單位和民眾對站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領導反映,以便改進工作。
6、負責本室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領導有關人員做好通訊聯絡、列印、車輛、外勤、民眾來信、來訪處理、參觀及外賓的接待工作。

7、負責站長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質量監督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建築施工現場的安全和質量監督工作。
2、按工程監督計畫的要求開展日常監督工作,查處違反強標、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查處假冒偽劣建築材料,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處理意見,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
3、檢查督促施工現場搞好安全防護,臨時設施和文明施工。
4、負責起草本職範圍的有檔案組稿,及時做好現場質量監督檢查記錄,分部工程驗收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檢查記錄表,有關質量監督整改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等 (包括整改報告、復工報告、通知單等)。
5、及時進行各項驗收的監督工作,參與質量投訴和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6、文明執法,嚴格執法,廉潔奉公,不索拿卡要。
7、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李龍佳同志臨時負責住建局全面工作。主管機關黨的建設;分管市政園林路燈管理局、招商引資工作。
王學軍同志主持人防辦(民防局)全面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和民防應急準備、建築業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建築業監管科(建築節能與科技科)、人防市政與公用事業管理科、牆改散裝辦公室;聯繫鑫房公司、二建公司、建築活動綜合技術服務所。
黃良才同志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程項目簽證、扶貧、雙擁、文明創建、計畫生育、群團組織、老幹部工作、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
郝兵同志主持房地產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科。
呂銳同志負責縣城文明創建、城鄉建設、江店新城區開發地塊的綜合協調服務、工會等方面工作。分管城鄉建設科、局機關財務工作。
馬千里同志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政策法規、行政審批、農民工工資監管等方面工作。分管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行政審批服務科(政策法規科)、建設工程試驗室。
鄭碧海同志分管組織人事、勞資、綜治、信訪維穩工作。協助分管牆改、散裝、地產品推廣;協助王學軍同志聯繫相關建築建材企業服務工作。
楊海濤同志協助分管縣城文明創建、重點工程建設、招商引資工作。
田俊同志主持市政園林路燈管理局工作。分管污水管理處、污水處理廠;聯繫金葉水務有限公司。
羅仁貴同志協助負責扶貧、雙擁、招商引資工作。
潘濤同志協助負責招商引資、建築業監管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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