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外事、僑務、港澳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指示、決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 類型:通知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69號)和《中共南岸區委南岸區人民政府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委發〔2009〕35號),設立重慶南岸區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政府辦公室承擔的政府外事工作職責和區委統戰部承擔的政府僑務工作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處理涉外、涉僑和港澳事務。
(三)負責審核區級部門及單位報請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按照許可權,審核因公出國(境)任務和邀請國(境)外相應人員來訪事宜。
(四)組織接待來訪的重要外賓僑領統籌安排區領導的外僑港澳事務活動;指導重要外僑、港澳人員接待工作。
(五)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服務工作;依法保護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開展歸僑僑眷聯誼服務和慈善捐贈救扶事業;承辦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人事安排推選事宜。
(六)開展國(境)外資金、技術和人才引進工作;協調服務外僑港澳資企業;處理相關投訴和糾紛。
(七)開展對外文化宣傳交流,傳播中華民族和地方優秀文化。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設1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外僑科)
負責本機關內務及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落實。

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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