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通知是重慶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通知
  • 檔案號:渝府發 〔2009〕 68號
  • 發布單位:重慶人民政府
  • 類別:政府通知
渝府發 〔2009〕 6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09〕47號檔案批覆了《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現將國辦復函和《總體方案》印發實施。
市政府在《總體方案》的組織實施中,將結合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年度安排,分年下發工作要點。《重慶市2009年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要點》(渝府發〔2009〕33號)已經下發,請按照《總體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開拓創新,大力推進改革試驗各項工作。請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於7月底前將今年上半年改革試驗情況和下半年安排報送市統籌辦(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將對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各部門推進改革試驗的情況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考核。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復函
(國辦函〔2009〕47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
你市報來的《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方案》實施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號)精神,根據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要求,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先行先試,加快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機制,儘快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為全國深化體制改革、推動科學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提供經驗和借鑑。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要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作為首要任務,將解決當前問題與建立長遠機制結合起來,堅持改革開放,增強發展活力,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三、重慶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要圍繞推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城鄉勞務經濟健康發展、土地流轉和節約集約利用三條主線,探索建立以城帶鄉、以工促農的長效機制,積極推進城鄉規劃、行政管理、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體制改革創新,加快就業培訓、土地利用、金融市場和內陸開放的改革發展步伐。要根據《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改革方案,對具有突破性的改革試驗要實行項目化管理,涉及土地、金融等重要改革事項要按程式報批後實施。對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統籌研究,妥善提出相應對策。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支持在重慶市開展有關專項改革,先行試驗一些重大的改革開放措施,特別是擬推出的與統籌城鄉發展主題相關的改革事項,要優先放在重慶市等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重慶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指導和協調推進工作,做好《方案》與各專項方案的銜接,組織開展對《方案》實施的督促檢查與評估,確保《方案》中的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各有關方面要充分認識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工作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勇於創新,紮實工作,積極推進《方案》的實施和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努力開創重慶市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
設立重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國家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和發揮重慶西部大開發戰略支點作用的重大舉措。設立直轄市以來,重慶市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鄉二元結構特徵仍很突出,集大城市、大農村、大庫區、大山區和民族地區於一體的基本市情尚未根本改變,當前又面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新挑戰。新形勢下,國家對重慶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賦予了新的使命。近期,專門出台了《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號,以下簡稱《意見》)。為做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批准重慶市和成都市設立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通知》(發改經體〔2007〕1248號)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改革試驗的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動力,以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為支撐,遵循“統籌兼顧、科學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試驗。著力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構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城鄉差距不斷縮小的長效機制;著力探索富有西部特色的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模式,推進自主創新,構建大城市帶動大農村、促進城鄉經濟社會逐步一體化的良性機制;著力推進三峽庫區移民安穩致富和生態環境保護,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發展持續、社會和諧的科學發展新機制,全面加強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加快把重慶建設成為西部地區的重要增長極、長江上游地區的經濟中心和城鄉統籌發展的直轄市,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為全國統籌城鄉發展探索新路子。
(二)基本措施。
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是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任務,近期重點圍繞三條主線推進改革試驗,探索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12項新機制。同時,著力改善市場經濟環境,探索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模式,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力爭在改革和發展上有新的突破。
――推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以主城為核心、一小時車程為半徑的經濟圈(簡稱“一圈”)和以萬州為中心、重慶三峽庫區為主體的渝東北地區,以黔江為中心、少數民族聚居的渝東南貧困山區(簡稱“兩翼”)是重慶二元結構在區域上的表現形態。要加快把“一圈”建成西部地區重要增長極的核心區域、長江上游經濟中心的主要載體、城鄉統籌發展直轄市的重要平台,把渝東北地區建成長江上游特色經濟走廊和重要生態屏障,把渝東南地區建成扶貧開發示範區,促進“一圈兩翼”協調發展,實現大城市帶大農村、推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一是建立產業合理布局與有序發展的導向機制,落實主體功能定位,促進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二是建立政府財力向公共服務特別是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傾斜的投入機制,構建合理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三是構建區域對口幫扶、互動發展機制,建立和完善“一圈”在產業布局和社會事業發展、扶貧開發等方面幫扶“兩翼”的合作方式;四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運行要求的政府服務機制,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推進城鄉勞務經濟健康發展。發展勞務經濟是加快工業化、城鎮化的需要,對於一個農業人口比重很高的直轄市特別重要。要把統籌解決農民工問題作為重慶統籌城鄉發展的突破口。一是建立提升勞動力素質和引導其就業創業的新機制,進一步加強城鄉教育事業和勞動力培訓;二是建立覆蓋城鄉、有序轉接的社會保障新機制,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三是建立引導城鄉人口合理分布的新機制,不斷完善城鄉戶籍管理制度;四是建立促進和諧的現代社會管理新機制,保障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推進土地流轉和集約利用。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有序引導土地流轉和集約化經營。一是探索農村土地流轉和征地補償新機制,促進農村人口有序向城鎮轉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探索農業現代化的新模式、新機制,建立農村土地流轉和現代農業服務體系;三是建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網路加快向鄉村延伸的新機制,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四是建立招投標方式配置扶農資源的新機制,落實集約節約用地制度。
(三)實現目標。
到2012年,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統籌城鄉發展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經濟實力、人民生活和城鄉統籌發展水平邁上新台階。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城鄉居民收入達到西部地區較高水平,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07年下降20%,三峽庫區長江幹流水質達到II類。一是基本形成大城市帶大農村發展的良性機制,“一圈”與“兩翼”人均GDP之比、城鄉居民收入比分別縮小到2.2?1和3.15?1,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率不低於11%;二是基本形成開發與保護並重、收益合理分配、規範有序的土地流轉和利用制度,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比例超過25%;三是基本形成農民工穩定就業、有序遷居城鎮的政策制度,非農產業就業比重超過65%,城鎮化率達到55%以上;四是基本形成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框架,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面,並建立城鄉低保標準聯動調整機制;五是基本形成保障公共服務城鄉均衡的公共財政框架,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全市新增社會事業投入主要用於農村;六是基本形成城鄉統籌的行政管理體制,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進一步理順。
到2020年,各項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統籌城鄉發展的制度體系,支撐經濟發展質量提升、結構最佳化、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統籌城鄉發展水平在西部領先,長江上游地區經濟中心、西部地區重要增長極的功能形成,在西部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取得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的明顯成效。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城鄉居民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收入差距縮小至2.5?1,城鎮化率達到70%;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進一步顯著下降;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森林覆蓋率達到45%,三峽庫區長江幹流水質穩定保持II類。
二、改革試驗的重點任務
按照改革試驗的總體思路和分階段目標,加快推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向農村延伸,市場機制和市場要素向農村延伸;著力攻克農村土地制度創新、農民工轉移就業和安居扶持機制創新、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公共財政制度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五大難點。主要實施以下重點改革任務:
(一)加快形成市域主體功能區布局。加快推進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充分考慮人口空間分布的影響,明確區域主體功能,合理確定區域開發強度。引導區縣錯位發展,營造與資源要素流動和產業發展要求相銜接的政策環境。貫徹實施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推進城鄉一體規劃建設,促進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相協調。完善市、區縣、鄉鎮、村規劃體系,按照本地主體功能定位,統籌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生態環保規劃,分區域確定產業結構、人口密度、建設用地標準、投入產出強度、環境保護要求,建立各類規劃統籌協調的新機制。
(二)構建城鄉統籌公共財政框架。最佳化公共財政投向,財政性資金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加大對“三農”、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事業、基礎設施、生態環保、公共安全等民生投入。以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引導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最佳化,促進建立向農村傾斜的投入機制,逐步提升財政對公共服務特別是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水平。著眼於增強重慶自我發展能力和提高統籌城鄉的財力水平,進一步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中央專項資金對重慶市的投入力度。用好各類專項補助和項目資金,加快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投入生產領域的財政性資金,優先支持節能減排、自主研發、循環經濟等符合科學發展要求的項目。完善財政管理體制,提高市對區縣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加強預算管理和監督。繼續完善“鄉財縣管”體制,提前清償鄉鎮債務。
(三)建立城鄉經濟互動發展機制。以“一圈”和區域性中心城市為重點,加快技術創新推動產業升級,引導產業向城鎮和園區集聚,建設現代產業基地。加大“兩翼”地質勘探和資源調查力度,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實施林業發展和特色農業發展戰略,建設現代畜牧業示範區。創新扶貧機制,實行新的扶貧標準,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實施整村推進扶貧。建立“一圈”對口幫扶“兩翼”的機制,著力在園區發展、公共資源共享和對口扶貧方面創新,通過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人口轉移就業崗位,減輕三峽庫區、少數民族地區的人口資源環境壓力,促進“兩翼”地區可持續發展,縮小區域差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和資金向“兩翼”傾斜,主城區產業園區建設占用耕地主要通過在“兩翼”地區定向開發整理土地予以平衡和補償,創新產業園區多元共建和異地投資利益分享新機制。探索建立區域橫向轉移支付機制,促進“一圈兩翼”公共資源共享。進一步加大對“兩翼”區縣的政策扶持和對口幫扶力度,落實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移民工作五年規劃綱要,探索更有效的對口支援方式。儘快編制報批三峽庫區後續工作規劃,在研究制定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管理辦法和分配方案時統籌考慮三峽庫區後續資金需求,爭取儘快依法開徵三峽電站水資源費,支持庫區移民安穩致富、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地災防治、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提高水庫管理能力。
(四)構建統籌城鄉行政管理體系。鞏固直轄市行政管理體制優勢,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調整,實現政府管理和服務對農村工作的全覆蓋。合理劃分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管理許可權,增強區縣統籌管理能力。認真實施“農村基層人才隊伍建設計畫”,2008―2012年選派32000名大學生到鄉鎮和村“兩委”工作,完善鄉鎮綜合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整合行政資源,將可由社會承擔的職能逐步轉移到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改革行政績效考核機制,將符合主體功能定位和部門職責定位,體現統籌城鄉發展的內容納入對區縣和部門的考核,形成科學的分類考核制度。
(五)健全城鄉就業創業培訓機制。建立統籌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加大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培訓力度,實現勞務經濟由數量型轉向質量型。對新生勞動力和長年務工者實行區別化培訓,促使部分農民工轉向中高端就業,加速向新型產業工人轉化。支持職業培訓社會化、市場化,鼓勵用人單位加大對農民工在崗培訓和技能培訓的投入,完善政府購買勞務培訓的辦法。最佳化職業教育資源配置,逐步把農村新生勞動力納入系統化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完善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和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市、區縣、鎮鄉、村互聯互通的勞務信息體系。規範發展勞務中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加大勞務品牌建設投入,提升勞務附加值。鼓勵農民經商辦企業,增強勞動者創業意識,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改進工商、稅務、融資、用地、用工等服務。
(六)建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設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推進農民工養老保險關係靈活轉續。完善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構建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農村社會救助對象全覆蓋,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人。探索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經濟發展水平掛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聯動調整機制,縮小城鄉低保差距。著力研究解決城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遺留問題,將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納入城鎮社會保險體系。完善城鄉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接軌,不斷提高城鄉合作醫療保障水平。提高對生活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信息網路。
(七)均衡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支持重慶建設國家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在“普九”全覆蓋基礎上推進“雙高普九”,2012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擴大高校招生計畫,加快職業教育發展。健全城鄉基本醫療服務,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重慶城市定位相匹配的醫學中心體系。深化研究計生獎勵扶助政策,促進城鄉優生優育。統籌城鄉文化建設。推進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地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搶救性文物保護、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建設。加大政府投入支持,促進公共資源向農村社會事業傾斜,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扶持農村社會事業及相關產業發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村級基礎醫療、鄉村文化室等標準化工程,逐步從硬體上縮小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加快建立有利於城鄉社會事業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強對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績效評價考核。加強對農村教師、衛生等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培訓,改善基層公共服務人才待遇,引進人才,穩定隊伍,提高素質。
(八)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改革完善戶籍管理制度,引導人口隨就業在各級城鎮合理、有序流動。實行積極的產業政策,引導人口合理布局。以縣城和小城鎮為重點,放寬入戶條件,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機制,鼓勵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家庭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進入城鎮安家落戶,享有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增加縣城和中心鎮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投入,結合農村危舊房改造和宅基地整理復墾,在小城鎮規劃建設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新居工程,不斷增強縣城和小城鎮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吸納的承載能力。結合農民工遷居城鎮,加快“城中村”、城鎮危舊房、工礦成片棚戶區改造步伐,探索在“城中村”改造中留出適量土地由轉為市民的當地居民組織經濟實體進行開發。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逐步建立起以常住人口為基礎的社會管理、財政投入、轉移支付和考核評價制度體系。
(九)加強農民工服務與管理。嚴格執行勞動契約制度,構建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和工資合理增長調控機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方便農民工子女在城鎮就近入學,確保農民工子女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完善農民工聚居區醫療設施和服務體系,保障農民工按居住地享有國家規定的免費公共衛生服務和計畫生育服務。建設必要的文體設施,組織流動影視、圖書站、新市民學校等服務,豐富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規劃管理好農民工進城居住區,鼓勵為農民工提供集體宿舍、務工公寓和低租住房,改善農民工在務工地的居住條件。保障農民工政治權利,在社區居住滿半年的農民工依法享有居委會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吸納流動人口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加強城市社區居民與農民工遷居家庭的融合,促進城鎮新老市民和諧共處。關注和保障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權益。推進“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新型農村居民點等綜合治理,適時推進“村改居”,完善服務和管理。
(十)促進農村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強化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意識,確保全市耕地保有量按照國務院確定的面積一畝不減,糧食年產量不低於1100萬噸。從穩定數量和提升質量兩個方面加強耕地保護,推進土地整理、移土培肥、土壤改良等工作,穩步提高耕地質量。實行農用地分類保護,制定耕地和基本農田分區保護規劃,儘快完成耕地和基本農田劃定工作,並落實到具體地塊。鼓勵採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股份合作等多種流轉形式,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促進土地規模經營,大幅度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為現代農業發展創造條件。建立區縣、鄉鎮、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類土地流轉服務機構作用,規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秩序,建立農地流轉價格評估和風險防範機制。引導農用地集約化經營,財政性支農資金重點支持經營大戶和規模農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人才、管理等要素參與農業長期開發,把現代市場經濟理念和組織方式引入農業。建設規模化糧食、蔬果、肉類、水產等生產基地,實現市域內主要農副產品基本自給。推進農村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和林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民分享承包地、林地流轉後增值收益的長效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十一)建立新型土地利用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在確保耕地保有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在市域內探索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按等級折算占補平衡制度,健全城鄉建設用地置換和跨區域耕地占補平衡市場化機制。在國家指導下開展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穩步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規範開展農村土地交易所土地實物交易和指標交易試驗,爭取條件成熟時發展成為城鄉一體化的土地交易市場。引導城鄉建設集約用地,鼓勵節地型產業發展。對不同行業、不同區域項目實行差異化供地政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和最佳化布局。規範和嚴格管理農村宅基地,盤活和高效利用宅基地,推廣節地型住宅標準,鼓勵農村居民自願聯建住宅和相對集中居住。鞏固完善城鎮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城鎮土地招拍掛工作。改革征地制度,探索開展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批和實施分離改革試點,建立征地補償安置標準適時增長機制及與社會保障制度的聯動機制。創新國土規劃計畫管理制度,開展國土規劃編制試點,在新增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變的前提下推行年度用地指標的彈性管理。
(十二)統籌城鄉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健全節能減排工作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完善統計監測和考核實施辦法,把重慶建成中西部地區發展循環經濟的示範區。加強城鄉污染綜合治理,防止污染企業向農村轉移。全面加強城鎮生活污染防治及垃圾處理和再利用力度,加大水污染防治、環境質量整治和環保執法力度,形成政府監督、企業自律、公眾參與的環保監督機制。以改水改廁、垃圾集中處理、養殖業廢棄物無污染治理、農村沼氣建設、減少化肥農藥使用等為重點,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實施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保護好長江、嘉陵江流域水體和生態環境,保護好中梁山、銅鑼山、明月山等生態走廊。加快納入規劃的污水和垃圾處理、重點工業污染源治理、次級河流污染整治等項目建設,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加強長江流域重慶段防護林體系建設,穩步實施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還林,加強天然林保護,力爭森林覆蓋率每年提升1個百分點,2020年達到45%。探索建立區域生態補償機制。
(十三)完善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健全農村生產生活服務體系,推進城鎮公共設施網路和服務向鄉村延伸,加強農村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山水田林路氣綜合整治。加快建設“澤渝”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源工程,實施蔬菜、柑桔、菸葉基地水利配套工程,增強城鄉居民飲水、農業灌溉用水、防洪減災安全保障。加快實施公路鄉村通達工程,促進城鄉公共運輸一體化發展,改善農村居民出行條件。構築穩定、經濟、清潔的能源保障體系,在推進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的同時,加快農村沼氣及配套服務體系建設,合理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源。加強城鄉大型防災骨幹工程和信息系統建設,提高農村災害監測預警和防禦水平。積極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驗,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完善農產品質量技術服務,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及種養殖業技術服務覆蓋面。完善農村流通體系,提高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保障水平。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積極開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探索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鄉村房屋產權抵押融資服務。建立多層次農業農村保險與再保險體系,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逐步形成農業災害風險轉移分攤機制。
(十四)推進建立高效的“三農”投入機制。提高財政資金投入“三農”的績效,建立以競爭方式安排鄉村產業及建設類財政資金的制度,加快支農資金、扶貧資金整合運用,集中資金保障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關鍵環節的投入。統籌鄉村建設資金,引導農民新村建設與土地集約化經營、易地扶貧、生態移民、減災救災等相結合,鼓勵相對集中居住。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支持生產要素和市場機制向鄉村延伸,培植各類市場主體,加快農村市場化進程。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提升集體經濟自我發展能力,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加大稅收優惠、財政貼息等政策運用,進一步開放鄉村經營性公共服務領域,擴大財政購買鄉村公共服務的範圍,加快社會資本進入“三農”發展,逐步建立多元化的鄉村投入機制。
(十五)著力改善市場經濟環境。努力消除制約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逐步形成準入寬鬆、監管嚴格、懲處及時的管理新體制。壯大行業競爭力強的大企業集團,發展就業吸納能力強的中小企業,落實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扶持政策,貫徹實施西部開發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抓好重點產業、優勢企業的兼併重組和技術改造,通過體制創新和機制轉換形成一批市場競爭力強的優勢產業集群。健全巨觀調控機制,綜合運用政策調控手段,激勵自主創新,促進資源節約,加強環境保護,轉變生產方式,推進產業向園區集中。加快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推進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支持非公經濟進入金融、經營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公用事業等領域。大力發展資本、產權、技術等要素市場,完善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資源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加快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適時把重慶納入全國場外交易市場體系。支持期貨交易所在渝設立本地優勢品種商品的期貨交割倉庫,創造條件設立以生豬等畜產品為主要交易品種的遠期交易市場。待時機成熟後,優先考慮在重慶設立全國性電子票據交易中心。擴大直接融資和中小企業擔保規模,引導金融企業實施金融創新,開發更多適合中小市場主體的金融產品。設立保險業創新發展試驗區,開展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等試點。穩步開展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十六)探索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模式。加快建設暢通重慶、森林重慶、健康重慶、宜居重慶、平安重慶,著力完善長江上游地區綜合交通樞紐和物流中心功能,改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重慶對內對外開放能力,以大開放促大改革。開放投資領域,改進產業配套條件,完善物流配送、公共研發、人才培訓、企業融資、污染治理、質量標準等公共服務平台,吸引世界500強和中國500強企業投資興業。與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合作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示範項目。創新涉外經濟體制,建設內陸商貿、旅遊、物流集散地和出口基地。建設西部地區服務外包基地,大力承接沿海地區加工貿易和產業轉移,為企業“走出去”創造條件。以北部新區為基礎,研究設立“兩江新區”問題。加快建設兩路寸灘保稅港區,借鑑國內外經驗做法,開展國際配送、國際採購、國際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建設電子口岸,充分發揮長江黃金水道的優勢,推進江海直達,將重慶打造成為長江上游的航運中心,輻射帶動長江上游和西南地區先進制造業、現代物流業發展邁上新台階。構建區域經濟合作新機制,促進重慶與周邊地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資源共同開發、產業分工協作。加快成渝經濟區建設,加強與沿江省市的產業協作聯動,著力建設東西部合作示範基地。加強旅遊資源保護和旅遊景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旅遊業發展。
三、改革試驗的組織保障
(一)積極營造改革試驗的環境。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改革試驗工作,建立健全改革創新的程式性規範及推進機制,定期與重慶市政府共同召開聯席會議,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幫助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積極支持重慶市開展有關專項改革,先行試驗一些重大的改革開放措施。
(二)加強組織領導。重慶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領導小組,研究協調重大改革事項。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年度改革工作要點和重大專項改革方案。根據本方案,抓緊制定完善統籌城鄉的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事業改革發展、土地利用改革、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金融改革、農業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等重點專項方案,分階段制定改革行動計畫及年度工作要點,積極組織實施。
(三)形成改革合力。重慶市要建立改革試驗推進考核管理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改革試驗工作的督促考核,調動各方面參與改革試驗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人民民眾的主體作用,尊重民眾改革意願。引導改革試驗堅守耕地保護、糧食生產、生態環保等基本底線,保護民眾合法權益,控制改革風險。發揮各類媒體、主流網路的宣傳作用,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屬檔案:重慶市建設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目標測算表
指標
類別
指 標 名 稱
單 位
2007年
階段性目標
2012年
2020年
城鄉
經濟
1.城鎮化率
%
48.3
55
70
2.農業勞動力人均耕地

2.3
3.1
5
3.農業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
%
13.2
30
40
4.農產品商品率
%
58.6
62
85
5.土地規模經營比例*
%
15.1
25
50
生活
水平
6.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收入比
以農為1
3.6
3.15
2.5
7.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消費支出比
以農為1
2.63
2.5
1.8
8.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用電量比
以農為1
5.2
2.0
1.6
9.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恩格爾係數比
以城為1
1.46
1.3
1.2
10.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醫療保健支出比
以農為1
4.4
3.4
2
公共
服務
11.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人均受教育年限之比
以農為1
1.82
1.7
1.5
12.村公路通暢率
%
27.9
55
75
13.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
2.2
80
95
14.農民生產生活信息化程度
%
42.9
60
100
15.農村安全飲水人口占比
%
33
100
100
資源
環境
16.萬元GDP綜合能耗
%
1.31
1.05
0.8
17.森林覆蓋率
%
32
38
45
18.人口自然增長率

3.8
4
4
19.城鎮空氣品質達到國家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級及以上的天數

289*
305
310
20.三峽庫區長江幹流及重要支流水質

Ⅲ類
Ⅱ―Ⅲ類
Ⅱ類
註:1.“土地規模經營比例”指農村連片經營面積達到5畝及以上規模的耕地占農村承包經營土地總面積的比重。
2.“城鎮空氣品質滿足優良的天數”2007年數據為主城區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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