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文化政策:為發展而推動文化多樣性的十年

重塑文化政策:為發展而推動文化多樣性的十年

2016年1月,“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正式啟動,將奮鬥目標定位除了推動減貧、健康、環境和國際合作之外,第一次在全球層面將“文化”“創意”和“文化多樣性”寫進了議程,作為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推動力量。作為了解世界文化發展的新動態的視窗,本書深入分析了當前趨勢、進展及所有相關政策主體面臨的挑戰,還給出了處理當代問題的創新政策和措施的示例,書中還首次提供了文化領域的綜合監測框架,列出了變化和進程的建議指標

基本介紹

  • 書名:重塑文化政策:為發展而推動文化多樣性的十年
  • 作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編 意娜 譯 張曉明 點校
  • 頁數:248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06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作者簡介,目錄信息,

作者簡介

意娜,國人民大學文學院文學(文藝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博士後,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會秘書長,中國加拿大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專家,U40青年文化產業工作營發起人。
張曉明,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前常務副主任,太湖世界文化論壇首席專家、副秘書長,中國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進會副會長,中國青少年音樂比賽管委會主席。

目錄信息

引 言/1
評估文化政策:回顧性思考/9
制定監測框架/ 1
目標1 支持可持續的文化治理制度/29
第一章 政策制定的新趨勢/31
第二章 新聲音:鼓勵媒體多樣性/45
第三章 數字時代的挑戰/59
第四章 與民間社會合作/73
目標2 實現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平衡流動,提高藝術家和文化專業人員的流動性/87
第五章 關注差距:促進流動性/89
第六章 確保平衡: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流動/105
第七章 在國際場合倡導公約/109
目標3 將文化納入可持續發展框架/133
第八章 將文化納入可持續發展/135
目標4 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155
第九章 作為創作者的女性:性別平等/157
第十章 藝術自由挑戰/173
結語 2005年公約實施現狀/187
附錄/197
作者簡介/198
2005年公約/202
縮略語表/211
參考文獻/213
照片引用/219
圖片、表格、地圖、專欄、信息目錄
圖片目錄
圖1.1 各地區提交的QPRs比例(2012~2014年)/34
圖1.2 締約方按照採納年份報告的政策比例/35
圖2.1 媒體自我審查自由/48
圖2.2 使用過社交網站的人口比例(2013~2014年)/49
圖2.3 用於觀看電視的設備比例/49
圖2.4 開發中國家、轉型國家及已開發國家中從某些來源獲取日常新聞的平均人口比例(2010~2014年)/49
圖2.5 認為本國媒體免費的人口比例(2010~2014年)/50
圖2.6 不知道本國媒體是否免費的人口比例(2010~2014年)/50
圖2.7 記者免受騷擾(誹謗、被捕、監禁、被打及致死威脅)的自由(2005~2014年)/52
圖2.8 2005年、2010年及2013年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拍攝的劇情片、卡通片或紀錄片平均比例/54
圖3.1 每100位居民的活躍移動寬頻訂購量(2007~2014年)/62
圖3.2 開發中國家不同年齡段智慧型手機擁有比例(2013年)/62
圖3.3 已開發國家不同年齡段智慧型手機擁有比例(2013年)/63
圖3.4 2014年全球唱片行業的數字收入比例/66
圖3.5 分享音樂和/或電影內容的社交媒體(Facebook、Twitter)用戶比例/68
圖4.1 報告締約方促進民間社會參與履約的活動的QPRs比例/81
圖4.2 報告CSOs直接開展的履約活動的QPRs比例/81
圖4.3 參與編寫QPRs的CSOs的特徵/82
圖5.1 外國人平均入境自由度與僑民平均出境自由度/94
圖5.2 締約方報告的解決流動性問題的政策總數(2012~2014年)/96
圖5.3 南北方國家採納的有關國際合作與優惠待遇(及流動性)的平均政策數(2012~2014年)/96
圖5.4 不同地區為藝術家流動和發展提供的公私資助來源數量/98
圖5.5 為不同流動類型提供支持的公私資助計畫數量/99
圖5.6 為不同學科類型文化專業人員提供支持的公私資助計畫數量/99
圖5.7 派駐項目支持的藝術學科/102
圖6.1 全球文化產品出口額及開發中國家在全球文化產品出口中的比重(2004~2013年)/110
圖6.2 2004年和2013年自由貿易協定成員國的文化貿易/110
圖6.3 印度2013年拍攝的影片的語言多樣性/113
圖6.4 2013年美國視聽及相關服務與可複製權出口目的地/114
圖8.1 文化ODA在捐助國提供的ODA總量中的比重(2005~2013年)/149
圖8.2 文化ODA在開發中國家獲得的ODA總量中的比重(2005~2013年)/149
圖8.3 文化多樣性國際基金獲得的捐資總額(2007~2014年)/150
圖8.4 為IFCD捐贈1萬美元以上的締約方(2007~2015年)/150
圖9.1 電影業的女性比例(2014年)/159
圖9.2 國內電影節女性導演的電影比例(2013年)/160
圖9.3 全球150大音樂指揮家/160
圖9.4 歐盟國家參與各種文化活動的男女比例/161
圖9.5 按照政策措施類型將女性作為政策目標的締約方比例/165
圖9.6 擁有男性或女性文化部長的締約方比例/168
圖10.1 按照不同部門和不同違法行為劃分的言論自由違法案件總數(2014年)/176
圖10.2 藝術表達自由違法行為(2010~2013年)/181
圖10.3 2014年不同地區因文學或音樂作品而受拘禁、審判或迫害的藝術家比例/183
圖10.4 2014年不同職業因文學或音樂作品而受拘禁、審判或迫害的藝術家比例/183
表格目錄
表0.1 2005年公約的目標、指導原則和預期成果/18
表0.2 公約目標與2005年公約監測核心領域/19
表0.3 2005年公約指標框架/20
表4.1 各國感知的民間社會影響/83
表5.1 僑民不同地區國際出行的便利性/94
表5.2 締約方報告的處理國際合作與優惠待遇的國際政策總數(2012~2014年)/97
表5.3 不同地區藝術派駐平均數量/102
表6.1 2004~2013年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不包括中國和印度)的文化產品出口比重/109
表6.2 2004~2013年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的出版產品出口比重/109
表6.3 國際貿易供應模式/112
表6.4 2004~2012年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文化服務出口比重/113
表7.1 歐盟自2005年以來締結的明確提及公約的七項貿易協定/125
表8.1 UNESCO文化促進發展指標,部分國家(不同年份)/147
表8.2a 2013年文化ODA前十大捐助國/148
表8.2b 2013年文化ODA前十大受援國/148
表10.1 QPRs中特別提及了藝術表達自由和一般自由表達的國家(2012~2014年)/180
地圖目錄
地圖3.1 YouTube上各國視頻上傳總量/64
地圖4.1 民間社會有利環境指數,2013年/76
地圖4.2 國家-民間社會磋商實踐/78
地圖4.3 2005年和2012年國家-民間社會磋商能力穩定性變化/78
地圖4.4 各國文化多樣性國家聯盟/83
地圖5.1 南北方國家劃分/91
地圖5.2 僑民出行便利性(無須獲得簽證)/93
地圖6.1 2013年文化產品出口/108
專欄目錄
專欄1.1 挪威政府的藝術家津貼與保障收入計畫/35
專欄1.2 丹麥支持國內電影業/36
專欄1.3 阿根廷文化產業市場(MICA)/36
專欄1.4 在象牙海岸推廣和培育出版、書籍和閱讀/37
專欄1.5 越南縮小內部文化差距的措施/37
專欄1.6 IFCD支持文化政策/39
專欄1.7 促進奧地利跨部委協調機制/40
專欄2.1 最佳部落格新聲音/52
專欄2.2 縮小鴻溝:為阿根廷的兒童和青少年創作高品質的內容/53
專欄2.3 紐西蘭毛利電視台/55
專欄3.1 國家數字知識計畫/MEC中心(烏拉圭)/64
專欄3.2 巴西文化創業、原有居住者創作者和數字文化/65
專欄3.3 荷蘭電影業的數位化/67
專欄4.1 奧地利文化多樣性工作組(ARGE)/79
專欄4.2 布吉納法索政府為民間社會提供履約支持/80
專欄4.3 巴西民間社會參與文化政策與履約監測/82
專欄5.1 支持南方國家藝術家流動的政策/97
專欄5.2 描繪亞洲流動資助機會/98
專欄5.3 非洲藝術流動(ArtMovesAfrica)/100
專欄6.1 IBERESCENA:伊比利亞美洲藝術家交流平台/115
專欄6.2 葡萄牙對葡語非洲國家視聽部門的支持/116
專欄7.1 歐盟法院對稅收機制與數字或電子圖書的裁決(2015年)/121
專欄7.2 在公約支持下,促成通過電影、出版、視頻遊戲和音樂相關公共政策的法律依據/122
專欄7.3 民間社會在實施第16條和第21條中的貢獻(2008~2015年)/128
專欄8.1 馬拉威將文化納入可持續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策略/138
專欄8.2 肯亞將文化納入可持續發展規劃/139
專欄8.3 巴西為微型文化項目提供支持/140
專欄8.4 立陶宛的創意產業推廣和發展策略/141
專欄8.5 克羅地亞的文化和區域發展政策/144
專欄9.1 賦權非洲年輕人/166
專欄9.2 為女性文化創業者提供培訓/167
專欄10.1 104EX/3.3UNESCO有關人權和基本自由的程式/178
專欄10.2 倡導藝術自由的藝術和藝術家組織/182
信息目錄
Alice Bah Kuhnke 瑞典文化和民主事務大臣(見摘要)/14
Gilberto Gil 巴西文化部前部長和UNESCO親善大使/11
Sheila Copps 加拿大前副總理/14
Sergio Fajardo 哥倫比亞安蒂奧基亞省省長/38
Park Geun-hye 韓國總統/43
Edison Lanza 美洲人權委員會(CIDH)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員/51
Eric Chinje 非洲媒體倡議(AMI)執行長/57
Jason Njoku iROKO Partners執行長/69
Rasmané Ouedraogo 文化多樣性國家聯盟主席,布吉納法索/77
Maria Tuerlings TransArtists(荷蘭文化)項目總監/95
Oussama Rifahi 阿拉伯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主任/101
Brahim El Mazned 音樂節簽證總監/111
Pascal Lamy 世界貿易組織前總幹事/127
Neven Mimica 歐盟委員會國際合作與發展專員/143
Angélique Kidjo 歌手,國際作者與作曲家協會聯合會(CISAC)副會長/163
Christiane Amanpour CNN首席國際記者與教科文自由表達和記者安全親善大使/177
Farida Shaheed 聯合國前文化權利特別報告員/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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