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儒學記

古之論學者有三:其上為道德,其次則為事功,又其次則為文章。凡以為世道計者,挾此以往,雖其所施不同,然皆足以澤天下及後世。其弊也,則專事進取,不知其所以仕,乃或因而假之若芻狗然[1],既有所得,則委置不復顧。而古之所謂學者,盪乎無有矣。論學之政者亦然矣。大則正倫理,厚風俗;其次或試其政事,或課其辭藻,皆有所成就,然必群之以館舍,養之以廩祿,齊之以號令條格,使有所系而悅其心,有所據而致其力,有所警動感發而成其業。然後為可其獘[2]也,則修節目而棄本根,或又而為善不待懲而不為惡。今學校遍天下,而聖賢不時出,則學之不修,豈非為政者之責哉?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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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泰和[3]蕭公自南京主事為湖廣按察司僉事[4],慨然以風紀為任,成化[5]甲午至永之祁陽,觀其學舍敝陋,集縣官師儒而問焉。茲學也,肇宋曆元復於國朝之初[6],蓋歷百年於今矣。公曰:“吾與二三子實任其事。”其無所與讓,乃命知縣吳君謙,董其役訓導,熊君威佐之,始於十一初七日,終於十二月二十五日,日月一幣而成[7]。蕭公乃臨而觀之,則告於郡屬曰:“學之政有廢有興,政有本末,施有先後,順理者為善治,具舉者為全功,爾諸君其黽勉倡廉[8],使爾政與學俱新也”。眾皆曰:“敢不夙夜惟公之命!”則又告於諸生曰:“士不患無名,患學之不成;不患不能學,患不知所以學耳。”諸生歸而求洗濯磨淬,入聖賢之域,庶幾,爾業與茲學其俱新也。眾皆曰:“敢不夙夜惟公之命!”退則相與議曰:“惟公之嘉志偉績,不可以無紀。”於是教諭王君冕,具書牘訓導,楊君正考績上京師,以請於余。惟吾憲侯之盛舉,鄰君之美政與諸君之有志於教與學,皆可書也。遂為記之,俾刻於學宮,以詔後人。蕭公名禎字並祥,余同年進士也。

作品注釋

[1]芻(zōu):古“齺”字。齒相咬。
[2]獘(bì):通“斃”字。仆倒。
[3]泰和:明代縣名,時屬江西吉安府。
[4]按察司:官名。僉事:官名,其職務為協理郡政,總管文牘。
[5]成化:明朱見深(憲宗)年號。公元1465—1487年。
[6]肇(zhào):開始。宋:宋代。歷:經歷。元:元朝。國朝:本朝。
[7]日月:日子,這裡指時間。一幣:一匝,一周,環繞一周叫一幣。幣,同匝,讀zā。這裡代表一個月。
[8]黽(mǐn)勉:盡力,努力。

作品賞析

該詩選自《永州府志》。李東陽,明代大學士。文章記敘了當年與作者同考取進士的湖廣按察司僉事蕭禎重修儒學、重視培養人才的事跡,指出辦學與為政的辯證關係,說明重修儒學的重大意義,並將此文“俾刻於學宮,以詔後人”,昭示寫此文的目的。
文章以“記”為主,“記”“議”結合。“記”得具體,“議”得深刻中肯,把“重修儒學”的主題說得清楚明白。文章圍繞中心,逐層遞進,結構嚴謹,層次井然。論說中,正反結合,事理通達,說服力強。文章成功使用了類比、反問等修辭格,增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作者簡介

李東陽:(1447年-1516年),字賓之,號西涯,諡文正,明朝長沙府茶陵州人。明代中後期茶陵詩派的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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