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玉大勳章

采玉大勳章

采玉大勳章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以及台灣地區象徵最高榮譽,因蔣介石母親王采玉而得名。依照台灣當局所謂的《勳章條例》第3條規定,所謂的“總統”佩帶采玉大勳章。采玉大勳章得特贈外國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第10條規定,“因犯罪褫奪公權者,應繳還勳章及證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采玉大勳章
  • 外文名:Order of Brilliant Jade
  • 類    別:榮譽勳章
  • 獲得人數:24人
  • 適用人群:政客
  • 建立時間:1933年12月12日
  • 首次授予:1933年
  • 級別:“最高”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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勳章介紹

采玉大勳章(Order of Brilliant Jade),又稱采玉大綬勳章,設立時間為1933年12月12日,為大綬,有表,不分等級。采玉大勳章為五角大芒星,章體由圖案相同的大綬章及星章構成,圓形中心為和田玉質製成的“中華民國國徽”,四周鑲嵌15枚小珍珠,五角大星芒處各鑲嵌1枚大珍珠,中心與五角大芒星之間為藍白相間多角小芒星,銀質琺瑯鍍金多層結構,徽章由大綬章及星章構成,大綬帶為全紅色。徽章中心“國徽”表示“國家”至上, 內則崇敬“元首”,外則敦睦“邦交”,為“中華民國”最高榮譽勳章。
采玉大勳章采玉大勳章
之所以採用玉質,系因禮記“君子比德於玉焉,溫潤而澤仁也”,及詩經“言念君子,溫其如玉”,以玉比喻君子之德,象徵至高無上之尊榮,由於材料昂貴,後期採用替代品製作。采玉大勳章的名稱取自蔣介石母親“王采玉”為名。

綬帶

采玉大勳章使用全紅色大綬帶右肩左斜佩戴。

更名意見

2007年,中國台灣省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余政道提議將采玉大勳章更名為“台灣大勳章”並廢除中正勳章,惟此項建議未受立法院採用。

授勳者列表

中華民國

1933年12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林森(Lin Sen)
1943年8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Chiang Kai-shek)

中國台灣當局

1975年4月:台灣當局領導人嚴家淦(Yen Chia-kan)
1978年5月:台灣當局領導人蔣經國(Chiang Ching-kuo)
1988年1月:台灣當局領導人李登輝(Lee Teng-hui)
1999年3月:哥斯大黎加總統米格爾·安赫爾·羅德里格斯(Miguel Ángel Rodríguez Echeverría)
2000年7月:巴拿馬總統米雷婭·莫斯科索·德格魯韋爾(Mireya Elisa Moscoso Rodríguez de Arias)
2001年3月:多米尼加總統伊波利托·梅希亞(Rafael Hipólito Mejía Domínguez)
2001年5月: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Chen Shui-bian)
2002年10月:宏都拉斯總統里卡多·馬杜羅(Ricardo Rodolfo Maduro Joest)
2004年1月:聖多美普林西比總統弗拉迪克·德·梅內塞斯(Fradique Bandeira Melo de Menezes)
2004年5月:巴拉圭總統尼卡諾爾·杜阿爾特·弗魯托斯(Óscar Nicanor Duarte Frutos)
2004年8月:薩爾瓦多總統埃利亞斯·安東尼奧·薩卡(Elías Antonio Saca González)
2005年1月:馬拉威總統賓古·瓦·穆塔里卡(Bingu wa Mutharika)
2005年8月:瓜地馬拉總統奧斯卡·何塞·拉斐爾·貝爾赫·佩爾多莫(Óscar José Rafael Berger Perdomo)
2008年10月:瓜地馬拉總統阿爾瓦羅·科洛姆(Álvaro Colom Caballeros)
2010年6月7日:吉里巴斯總統艾諾特·湯(Anote Tong)
2011年3月14日:巴拉圭總統費爾南多·盧戈(Fernando Armindo Lugo Méndez)
2013年8月:巴拉圭總統費德里科·佛朗哥(Luis Federico Franco Gómez)
2016年10月3日:宏都拉斯總統胡安·奧蘭多·埃爾南德斯(Juan Orlando Hernández)
2017年1月11日:瓜地馬拉總統吉米·莫拉萊斯(Juan Orlando Hernández)
2018年5月29日:海地總統若弗內爾·莫伊茲(Jovenel Moise)
2018年10月8日:巴拉圭總統馬里奧·阿布多·貝尼特斯(Mario Abdo Benítez)
2019年3月25日:諾魯總統巴倫·瓦卡(Baron Divavesi Waqa)

相關事件

陳水扁任內自頒象徵台灣所謂的最高榮譽勳章“采玉大勳章”,可能將被台灣“總統府”追回,從而可能“創下所謂的‘中華民國’現任‘總統’追回卸任‘總統勳章’首例”。
2012年10月20日,台灣當局所謂的“法務部”表示,陳水扁獲得象徵所謂的“國家”最高榮譽勳章“采玉大勳章”,是因所謂的“總統”職位獲勛,並非功勳,建議不用追回;台灣當局所謂的“總統府”人士表示,尊重所謂的“法務部”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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