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享儀制

禮制名。中國古代帝王行祭祖先時,以已去世的建立過功勳的官員升配祔祭的制度

禮制名。中國古代帝王行祭祖先時,以已去世的建立過功勳的官員升配祔祭的制度。清制,凡功臣配享,宗親郡王配於太廟東廡,文武大臣配於西廡。雍正八年(1730) 怡親王允祥配東廡,自此定王之配享儀制。自乾隆中,東廡配享增策凌,西廡奉鄂爾泰、張廷玉配享,自此,始有蒙古王及漢大臣配享。至道光三年(1823) 增大學士阿桂,其功臣配享達十二人, 即費英東、額亦都、揚古利、圖爾格、圖賴、圖海、鄂爾泰、張廷玉、傅恆、福康安、兆惠、阿桂。同治四年(1865) 功王配享共十三人,即禮敦巴圖魯、雅爾哈齊、額爾袞、界堪、允祥、多爾袞、代善、濟爾哈朗、多鐸、豪格、岳托、策凌、僧格林沁。雍正二年定功臣配享儀制: 前期祭告太廟; 屆日, 陳彩亭、列行仗,由大臣攝其事,奉主至太廟西階,拜位在階下,行三跪九拜禮;還納龕位,一跪三拜。雍正八年又定親王配享儀制, 奉導以郡王攝其事, 迎主用彩亭、吾仗,至廟東階,拜位在階上。余儀如西廡。每遇太廟時享,皇帝於正殿上香,分獻官於配位前上香,各分獻而不拜,三獻畢,乃退。與祫祭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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