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韓史記

鄭韓史記

鄭韓史記,鄭國也將國都從鹹林遷到今新鄭溱洧水間,仍為鄭,歷395年,稱鄭。

“新鄭”上古稱“有熊”,西周一度曾稱“鄭父之丘”,為什麼後來稱“新鄭”?這還得從建立鄭國和韓國說起。公元前771年,西周鎬京發生犬戎之亂,第二年,周平王將國都遷至洛陽。
公元前375年,韓哀侯滅鄭,將國都自陽翟遷於鄭城。韓在此立都長達145年。韓人都鄭後在此設鄭縣,治所在外廓城內。說新鄭在韓國時曾設鄭縣,其根據有二:一是韓非的著作《韓非子》。其中《內儲說上七術》說:“韓昭侯派侍從騎馬到縣效外。”《外儲說左上》說:“鄭縣有個人叫卜子,讓他的妻子做褲子。”“鄭縣人卜子的妻子到集市上買鱉,回來時,經過潁水河邊,以為鱉渴了,將它放到水裡,讓鱉喝水,鱉跑了。”“鄭縣有人得一套車軛,卻不知道它叫什麼名字。”“鄭縣有個人名叫屈公,聞聽敵人來了,十分驚恐,就嚇死了;一會兒驚恐過去,他又活了過來。”在《外儲說左下》中記述說:“鄭縣有個人去集市上賣豬娃,有人問他價錢,他卻說:‘我家離這裡很遠,太陽快落了,我哪裡有時間告訴你豬的價錢?’”儘管這些都是一些令人啼笑的寓言笑話,但是,我們從中可知韓國時已經有“鄭縣”了。韓非為韓國貴族,居韓城,且論述的潁水在韓地,這裡的“鄭縣”自然是韓國之鄭縣,而絕非秦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在今華縣一帶所設之鄭縣。二是長期在新鄭市從事文物研究工作的考古專家郝本性的《新鄭“鄭韓故城”發現一批戰國銅兵器》(見1972年第10期《文物》)記載:鄭韓故城內出土的戰國時期銅兵器銘文中有韓桓惠王三年鄭令韓熙,九年鄭令宜疆,十四年、十五年、十六年鄭令趙距,十七年鄭令茲恆,二十年鄭令韓恙等。當時,縣之長官稱令。以上表明,戰國時,韓國已設鄭縣是沒有問題的,其境域,從記述有潁水看,可能比現在的新鄭市境要大得多。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實行郡縣制。為了區別陝西之鄭縣,將韓之鄭縣改為新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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