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德

鄭明德

鄭明德烈士(1925—1942),浙江平陽人,是原中共平陽縣委書記鄭海嘯的女兒。她從小參加革命,不畏艱險,英勇鬥爭,年僅16歲就獻出了寶貴的生命,人稱“浙南劉胡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明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平陽鳳臥
  • 出生日期:1925年
  • 逝世日期:1942年6月27日
  • 信仰:共產主義
  • 性別:女
人物經歷,生平事跡,

人物經歷

鄭明德(1925—1942),女,出生於浙江省平陽縣的一個革命家庭。13歲參加革命,15歲就成為身負革命重任的革命骨幹,就已經有豐富的對敵鬥爭經驗,16歲被國民黨抓捕,英勇不屈,最後不幸被國民黨殺害。她帶著對黨的無比忠貞劃上了生命的句號,她用殷紅的鮮血寫下了壯麗動人的史篇,她的故事一直在浙南地區傳誦,人們稱頌她是“浙南劉胡蘭”。

生平事跡

鄭明德於1925年出生在一個革命家庭里,黨的教育,使她政治上很早熟。她的父親鄭海嘯,是中共平陽縣委書記。她的家,在平陽西南的鳳林村,是浙南最老的游擊根據地之一。中共浙江省委書記劉英常常住在她家裡,逗她唱歌,給她講革命故事。有一次,劉英講了方誌敏的事跡,天真活潑的鄭明德,幾乎聽得入了神了。當她聽到方誌敏那種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和蔑視敵人的崇高品質時,小小的臉蛋不時露出笑容;聽到方誌敏為了革命事業英勇犧性的時候,小小的心靈深感悲痛,禁不住哭了起來。小小的鄭明德,靠著黨的指引,她的心間已經點燃起了革命火種。
抗日戰爭爆發後,十三歲的鄭明德參加抗日救亡工作。一次,平陽水頭街召開民眾大會,她在大會上宣傳共產黨的抗日主張,痛斥國民黨的亡國論,聲音脆亮,有條有理,博得許多人的讚許。1938年春天,粟裕率領抗日游擊總隊北上抗日,中共平陽縣委號召民眾積極支持,鄭明德走家串戶,逐家發動民眾趕做軍鞋,並把家裡僅有的舊被單、破衣服都拿出來做軍鞋。在她的帶動下,僅有兩百多戶人家的鳳林村,在短短的時間裡,趕做了四百多雙軍鞋。而這一年冬天,鄭明德全家蓋的是一條薄棉被。她還積極參加抗日宣傳隊活動,教歌、演講、搞義賣、辦婦女識字班,樣樣出色。
1940年,白色恐怖籠罩著浙南遊擊根據地,地下黨組織遭到瘋狂破壞。鄭明德告別多病的母親和年幼的妹妹,離家追隨革命隊伍。國民黨反動派採取殘暴的手段,燒掉她的房子,抓走她的妹妹。但鄭明德革命意志更加堅定,她和戰友“身住密林大深山,天然山洞當房間”,經受著革命的磨練。
鄭明德在平陽縣委宣傳部設的流動“紅星”圖書館工作期間,行軍中不要同志們的幫助,硬是背著二三十斤重的圖書和宣傳品,跟隨部隊前進;到了宿營地,她不僅做好本職工作,而且熱情地教歌教識字,向民眾宣傳黨的主張;在軍政幹部訓練班,她起得早,睡得晚,努力學理論,認真作筆記。劉英常找鄭明德談話,啟發她提高觀察、分析問題的能力。1941年3月,鄭明德加入黨組織。
1941年7月16日,鄭明德等十多個同志在轉移到瑞安公陽時,被敵人發覺了。當時,鄭明德腳病發得厲害,加上一晝夜的急行軍,飢餓、勞累一齊襲來,後來,腿部又被頑軍子彈打中,鮮血直流,行動更困難了。同志們要背她走,她為了保存黨的力量,堅決謝絕援救。她隱藏在山坑裡,最後落入頑軍之手。
鄭明德被捕後,先被押到瑞安。被稱為“殺人魔王”的國民黨平陽縣長張韶舞得知鄭明德是中共平陽縣委書記鄭海嘯的女兒,欣喜若狂,馬上把她押解到平陽。
開始,張韶舞親自審問,而得到的結果卻是被鄭明德駁斥得啞口無言。爾後,張韶舞派他的爪牙鄭學沛到監獄裡去勸說,企圖以同鄉之情軟化對方,遭到鄭明德的痛罵。
張韶舞最後帶著豐盛的酒菜來到獄中假獻殷勤,但依然遭到鄭明德的痛斥。張韶舞黔驢技窮,命匪兵對鄭明德進行了慘無人道的刑罰,先是上老虎凳,然後又把她錨吊著用一碗碗辣椒水往她鼻孔里灌。鄭明德幾次暈過去,可始終沒有吐露出有關黨一絲一毫的情況。她回答敵人就是一句話:“要么把我放出去,要么槍斃我。別無其他。”
鄭明德被捕後,中共平陽縣委曾多次設法營救,但因敵人的監視嚴密,未能成功。鄭明德得悉組織要來劫獄的風聲,馬上托人帶信:“敵人戒備森嚴,千萬不要冒險,不能為我一個人使部隊遭受損失。”但她卻時刻關心著同志們的安全,有一次,她從女看守那裡探悉國民黨保全團在部署兵力準備向瑞安邊境游擊區進攻,她立即設法把這情報送出去,使游擊隊得以及時轉移,避免了損失。
1942年6月27日,張韶舞下令殺害鄭明德。鄭明德因受重刑身體很弱,雙腳潰爛,匪徒們把她按在人力車上拉向刑場。在押赴刑場的路上,她發現自己腳上穿了一雙新的力士鞋,就用腳把它踩了下來,送給拉人力車的老人。到刑場,16歲的鄭明德在“打倒國民黨賣國賊”、“共產黨萬歲”的響亮呼聲中從容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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