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可歆

鄭可歆,男,漢族,1967年9月出生,大學學歷,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三級高級警長。

2023年4月,鄭可歆被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可歆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7年9月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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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0.08-2000.05 遼寧省撫順市國有林場管理站工程師
2000.05-2002.01 遼寧省撫順市環城林帶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2002.01-2006.12 遼寧省撫順市環城林帶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6.12-2010.07 遼寧省撫順市林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副縣級)
2010.07-2013.03 遼寧省撫順市國有林場管理處高級工程師
2013.03-2018.01 遼寧省撫順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長(副處級)
2018.01-2018.09 遼寧省撫順市森林公安局二級警長
2018.09-2021.02 撫順市森林公安局四級高級警長
2021.02-2021.03 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四級高級警長
2021.03-2023 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三級高級警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4月,撫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三級高級警長鄭可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清原滿族自治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4月,據撫順紀檢監察訊息,經撫順市紀委監委批准,清原滿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對撫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原三級高級警長鄭可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可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紀律,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司法執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
鄭可歆身為黨員幹部、人民警察,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和人民警察誓言,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但其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觀念,接受管理對象請託,幫助逃避法律制裁,知法犯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清原滿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請撫順市紀委監委批准,決定由撫順市公安局給予鄭可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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