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西清

鄧西清

鄧西清,男,漢族,1957年9月出生,安徽壽縣人,中共黨員。1974年2月參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安徽省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

2019年9月,鄧西清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陵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鄧西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壽縣
  • 出生日期:1957年9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4年02月——1975年07月,阜南縣苗集公社下放知青;
1975年07月——1977年06月,淮南謝三礦掘進十隊工人;
1977年06月——1983年02月,皖北礦務局百善煤礦掘進區班長;
1983年02月——1988年06月,皖北礦務局百善煤礦掘進區副隊長、隊長;
1988年06月——1989年05月,皖北礦務局百善煤礦掘進區副區長;
1989年05月——1992年09月,皖北礦務局百善煤礦掘進區區長;
1992年09月——1997年02月,皖北礦務局百善煤礦副礦長;
1997年02月——1997年11月,皖北礦務局任樓煤礦副礦長;
1997年11月——1998年11月,皖北礦務局百善煤礦副礦長(主持工作);
1998年11月——2000年12月,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劉橋二礦礦長;
2000年12月——2004年08月,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祁東煤礦執行董事、總經理;
2004年08月——2014年12月,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4年12月——2015年06月,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
2015年06月——2017年10月,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恆源股份董事長;
2017年10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3月27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訊息: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鄧西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7月9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紀委、安徽省監委對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鄧西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鄧西清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多次收受禮金,借公務出國考察之機,擅自改變行程,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工作調整和職務晉升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鄧西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紀法意識淡漠,違反黨的多項紀律且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家風不正,長期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力壟斷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煤礦業務,損害了企業利益,敗壞了單位風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鄧西清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有關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9年9月,安徽省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鄧西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陵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銅陵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18年,被告人鄧西清利用擔任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祁東煤礦執行董事、總經理及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工程款結算、職務提拔、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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