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倫春自治旗衛生局

根據《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呼黨辦發〔2009〕43號)、《旗委辦公室、旗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鄂倫春自治旗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辦字〔2010〕17號)精神,設立鄂倫春自治旗衛生局(掛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倫春自治旗衛生局
  • 所屬地區:鄂倫春自治旗
  • 管理範圍:衛生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取消的職責,劃出的職責,劃入和增加的職責,加強的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對全旗衛生工作實行全行業管理。
(二)組織開展全旗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加強中蒙醫藥衛生事業發展,依法進行醫療機構管理,執行有關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三)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建立全旗基本藥物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全區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執行全區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實施。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制定並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研究提出全旗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戰略目標,組織實施國家技術規範和標準,研究提出全旗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旗衛生資源配置,組織指導衛生規劃、計畫的實施。研究制定全旗農村獵區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和計畫免疫,組織對地方病、傳染病和其它重大疾病的綜合性防治。組織協調全旗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疫情和衛生突發事件實施應急處置,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的發生蔓延,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實施應急醫療救護。
(七)研究擬定全旗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全旗重點醫療衛生科研攻關,負責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推廣工作。
(八)對食品衛生、醫療衛生、傳染病和采供血、環境衛生、職業病防治、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等實施監督管理。
(九)開展新型農村獵區合作醫療,加強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十)監督檢查全旗衛生系統職業道德、醫德醫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促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開展衛生系統黨建設。
(十一)制定全旗愛國衛生工作計畫和措施,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創建活動。
(十二)承辦旗委、旗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旗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劃出的職責

將旗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等職責,劃入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劃入和增加的職責

1、將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旗衛生局。
2、增加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食品安全信息發布,食品檢驗機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規範的制定和資質認定,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職責

加強的職責

1、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2、加強和促進蒙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發展,繼承、發展和弘揚蒙中醫藥文化的職責。
3、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獵區為重點、蒙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方向。

內設機構

鄂倫春自治旗衛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和組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工作;負責監察、保密、綜合安全治理、機關制度建設,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負責系統內信訪事項的接待管理,並承擔相應的化解和穩控工作。對全旗衛生系統幹部進行監督、管理、考核、培訓。
(二)規劃財務股
擬定全旗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組織協調中央和自治區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於管理;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負責鄂倫春自治旗本級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全旗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衛生內部審計、統計工作。
(三)衛生應急股
負責指導協調全旗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工作;擬定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和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公共衛生應急活動;建立與完善公共衛生應急處理信息和指揮系統;負責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組織協調突發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護工作,負責自然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的醫療救援和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醫政股
依法對醫療機構實行監督管理,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定醫療機構的管理辦法和服務標準,組織實施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受理醫療事故處理工作。監督管理血站等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的質量。對全旗個體醫、鄉村醫生社會醫療機構行使管理監督。研究擬定中蒙醫事業發展規劃,依法對中、蒙醫療機構實行全行業監督管理,對中、蒙醫務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進行監督。研究制定農村獵區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指導監督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及相關管理工作。
(五)疾病控制股(旗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和計畫免疫。提出旗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對策和措施,組織重大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旗衛生技術力量,預防控制疾病的發生與疫情的蔓延;承擔全旗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法制監督股
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組織貫徹落實食品安全的政策規章、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備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規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規範和資質認定;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承擔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統一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歸口統一管理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稽查工作;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衛生監督管理;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七)基層婦幼股
負責婦幼衛生健康教育工作;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研究制定並指導實施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指導母嬰保健機構的產兒科建設。組織協調旗重點醫療科技攻關項目,擬定並指導實施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和成人醫學教育管理工作。
擬定全旗社區衛生服務規劃、目標、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工作;制定社區衛生機構的建設與管理、人員崗位、技術服務和信息系統規範並組織實施。
貫徹執行農村獵區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擬定農村獵區衛生事業發展、基本衛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獵區基本衛生保健工作綜合管理與評估。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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