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業務使用規則

郵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郵政企業和用戶之間辦理和使用郵政業務中共同遵守的部門規章。“郵政業務規章”之一。內容包括郵政業務的種類、服務範圍、使用要求、資費標準以及郵局與用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等。一方面可使用戶正確了解和使用郵政業務、監督郵政工作,另一方面又是郵局正確辦理郵政業務和處理與用戶關係的依據。

原郵電部1979年修訂的郵政業務使用規則共10章10節197條,包括郵件收寄、郵件投遞、郵件的改寄、撤回和更改、郵件査詢和賠償、國內郵政匯兌等內容,由於情況的發展與變化,其中的一部分內容已不適用,有些內容需要補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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