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蘇委〔2010〕15號)和《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10〕16號),設立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蘇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屬性:住房
  • 城市:郴州市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簡介,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簡介

根據《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蘇委〔2010〕15號)和《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10〕16號),設立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蘇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住房保障職責,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三)加強村鎮建設管理職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加強和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四)將鄉鎮村莊的規劃管理職責劃給市規劃局蘇仙分局。
二、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城鄉建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牽頭推進新型城市化戰略的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推進新型城市化、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和監督管理。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區情的住房政策,指導全區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負責保障性建設項目的申報核准。編制全區城鎮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和資金監管的有關工作。指導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指導規範保障性住房的經營管理。
(三)組織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監督執行我區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技術措施、定額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或參與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和建設用地指標。
(四)承擔全區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責任。承擔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年度計畫、協調和組織實施的有關工作。承擔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檔案涉及安全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初步審查。指導監督施工圖技術性審查。負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全區建築活動,承擔全區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的責任。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工程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辦法並監督執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勞保統籌等工作,規範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承擔本區範圍內建築、勘察、設計、建築企業施工安裝、建築裝修裝飾以及建設監理等從業機構的資質初審、報批工作,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活動。
(六)承擔全區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程報建和施工許可證的審核審批。負責建設監理、工程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及農村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區重點鎮的建設,組織特色景觀旅遊名鎮(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區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組織實施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監督實施建築節能辦法、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九)承擔推進全區城鎮減排的責任。組織實施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重大減排項目實施,推進城鎮減排。
(十)參與全區國家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雙遺產、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選址定點、計畫立項等工作。指導鄉、鎮、村莊建設工作。
(十一)擬訂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擔城市城建規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所屬各單位財務計畫的審核報批和內審工作。 
(十三)承擔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基金統籌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人事財務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信息、安全、保密、宣傳、接待、信訪等日常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擬訂建設行業人才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局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民眾、老乾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年度經費計畫的編制申報;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承擔局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固定資產清產核資工作;考核局直屬單位財務目標管理並指導其經營管理工作;承擔局直屬單位內審工作;承擔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計畫安排和申報工作。
(二)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住房保障政策,指導全區住房保障工作;指導全區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承辦保障性建設項目核准的相關工作;承擔區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布局及相關管理辦法的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工作;指導城市棚戶區改造;指導保障性住房的經營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督。
(三)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股(法規股)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建設工程報建、施工許可等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前置條件的審批;承擔政務公開、信息錄入、建設工程信息發布及契約備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審定等工作;承擔本局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建設行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四)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管理股
擬訂全區城鄉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全區國家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特色旅遊景觀名鎮(村)、歷史文化名鎮(村)申報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重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選址定點、計畫立項的有關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及全區示範鎮(村)和重點鎮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建築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及相關辦法;監督實施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及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化辦法;管理行業科技成果,負責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

人員編制

郴州市蘇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劃轉到直屬事業單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郴州市蘇仙區城鎮建設綜合開發公司。 指導、監督有關政策法規和工作任務的貫徹和落實,統籌組織、指導、協調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並按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
(二)郴州市蘇仙區建安建材管理站(郴州市蘇仙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和郴州市蘇仙區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副科級,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其主要職責是:指導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竣工驗收;承擔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項目收取核查、資金使用安排計畫監督使用工作;承擔全區建設工程監理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建築市場專項整治和執法監察;擬訂建築市場監管、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全區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等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負責企業經理和建造師的送培、初審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建設交易市場、建設執法監察的指導監督和建築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公示的呈報;承擔區建設領域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執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工程建設工法;根據授權,承擔全區建築企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工作。
(三)郴州市蘇仙區住房保障中心(郴州市蘇仙區房產管理辦公室),副科級,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2名(保留10名,從局機關劃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住房政策,指導和實施全區住房保障工作;指導各工礦企業及城市棚戶區改造;負責廉租房及公共租賃房的項目申報、項目建設;負責全區經濟適用房申購人資格初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住房保障項目資金的籌措、計畫安排和資金監管;負責鄉鎮房產辦證的初始登記、房產資料初始審核、實地測繪及房屋所有權換證登記。
(四) 郴州市蘇仙區建設工程監察大隊,股級,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設隊長1名。其主要職責是:根據行政主管部門的授權,對轄區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依法進行監督,對在建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市場準入和建設項目報建、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質量安全受監、工程監理、規費繳納、施工許可以及市政基礎設施拆除、建築材料使用等方面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