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天宇

郝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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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曾任河南省委組織部副廳級組織員、幹部調配處處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5年03月02日,經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委組織部巡視員郝天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檢方指控

2016年11月,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委組織部原巡視員郝天宇受賄一案。檢方指控:郝天宇在擔任公職期間,收受現金、房產和車輛等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1535.821921萬元。
安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郝天宇利用擔任河南省委組織部幹部調配處處長、副廳級組織員、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貸款、人事調整、減免稅款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現金、房產和車輛等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1535.82192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郝天宇的刑事責任。

當庭認罪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郝天宇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郝天宇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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