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俊波

郝俊波

郝俊波,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執業證號:11101199610542681。從事跨國舉報和跨國證券集體訴訟業務,第一位代理中國公民在美國進行跨國證券集體訴訟的中國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郝俊波 
  • 民族:漢 
  • 職業:律師 
  • 執業證號:11101199610542681 
執業信息,個人簡介,專業領域,個人成就,教育經歷,行業成就,

執業信息

姓名 :
郝俊波
性別 :

民族 :
漢族
學歷(最高) :
碩士
專業 :
法律專業
是否合伙人 :

證書類別 :
資格證
資格證取得日期 :
1995/10/26 0:00:00
首次執業省市 :
山東
首次執業日期 :
1996/8/1 0:00:00
執業狀態 :
執業
所屬律所 :
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
執業證號 :
11101199610542681
參考資料來自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律師協會

個人簡介

郝俊波,律師,跨國訴訟專家,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創辦人。曾代理中國公民進行跨國空難、證券、人身傷害集體訴訟。
郝俊波是第一位被馬奎斯亞洲名人錄和世界名人錄收錄的中國律師,曾被中國檢察日報譽為中國的法律守護人。

專業領域

主要從事跨國舉報和跨國證券集體訴訟業務

個人成就

第一位代理中國公民在美國進行跨國證券集體訴訟、跨國空難和跨國人身傷害索賠的中國律師,也是第一位徵集中國企業在歐盟和美國向進行價格壟斷的跨國公司進行反壟斷集體訴訟的中國律師。
曾擔任美國、荷蘭、南非、牙買加、奈及利亞等國駐北京領事館的中國法律顧問,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還擔任過美國奧運代表團中國法律事務顧問。
曾為法國航空公司、荷蘭皇家航空公司、美國雷諾菸草公司、吉布森吉他、Hi-Vac等世界知名企業提供中國法律事務上的幫助。

教育經歷

郝俊波畢業於加拿大OsgoodeHall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

行業成就

2012年,代理包頭空難案,在北京二中院開庭,這也是國內法院第一次受理國內航空公司空難事故民事賠償訴訟
2012年,郝俊波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認為日本政府和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侵犯了主權和領土完整權等,要求對方道歉並由中國政府沒收“購島”捐款。
2012年8月,輝瑞在華行賄案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
2013年,徵集投資者向蘭亭集勢發起集體訴訟
2013年9月,徵集中國國內的美股投資者對中石油進行集體訴訟
2014年,對聚美優品發起了集體訴訟
2015年, 郝俊波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進行實名舉報,請求中國司法機構對美贊臣儘快立案調查並進行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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