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鼎鄉(郜鼎)

郜鼎鄉

郜鼎一般指本詞條

原為山東成武縣一鄉鎮,後併入孫寺鎮和城關鎮,傳說為周代諸侯小國郜國的故地。

基本介紹

釋義,史料,郜國,宋華督以郜鼎賄賂魯國,臧哀伯諫桓公納郜鼎,示例,

釋義

郜鼎
周代諸侯國郜國製作的祭器,後來落入宋國。宋國的華督殺國君宋殤公立莊公,自己做了太宰(宰相)。為了得到諸侯國的承認,華督分別向鄰近的魯國、齊國、陳國、鄭國行賄。魯桓公約請齊侯、陳侯、鄭伯在稷(地)會見,承認了宋莊公執政和華督做宋國的太宰,宋國便把郜鼎送給了魯國,魯桓公把郜鼎放置在祭祀魯國祖先的太廟中。《春秋左氏傳》記載了這件事,認為華督弒君,魯桓公收受他的賄賂,這是不符合周禮的。後世人於是就把郜鼎作為弒君篡權者向其他國家行賄以求得支持和承認的象徵性器物。

史料

郜國

西周時代分封的諸侯國。西周初,武王封周文王第十一子封為郜子,屬地郜邑,建立郜國,春秋時為宋所滅,子孫以封國為氏。
《左傳》載:◇隱公十年 【經】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六月壬戌,公敗宋師於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傳】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癸丑,盟於鄧,為師期。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於老桃。壬戌,公敗宋師於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於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於我。

宋華督以郜鼎賄賂魯國

桓公二年 【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滕子來朝。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於稷,以成宋亂。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秋七月,杞侯來朝。蔡侯、鄭伯會於鄧。九月,入杞。公及戎盟於唐。冬,公至自唐。 【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 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於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 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於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臧哀伯諫桓公納郜鼎

【傳】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非禮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革□,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錫、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示例

唐宰相褚遂良以郜鼎為典諫太宗:乙未,鴻臚奏“高麗莫離支貢白金。”褚遂良曰:“莫離支弒其君,九夷所不容,今將討之而納其金,此郜鼎之類也,臣謂不可受。”上從之。上謂高麗使者曰:“汝曹皆事高武,有官爵。莫離支弒逆,汝曹不能復仇,今更為之遊說以欺大國,罪孰大焉!”悉以屬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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