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天和

邵天和

邵天和(1460年~1539年),位元組夫,南直隸常州府宜興人(今江蘇宜興)。弘治十八年(1505年)進士。歷仕翰林院庶吉士文林郎、吏科給事中、雲南按察司副使。長於文學、書法,撰有《重選唐音大成》十五卷。

(概述圖片來源:邵天和像取自《江蘇毘陵邵氏宗譜》1919年修)

基本介紹

  • 本名:邵天和
  • 別稱:位元組夫
  • 所處時代:明朝中期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常州府宜興
  • 主要作品:《重選唐音大成》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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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弘治十八年三月癸卯(1505年4月21日)上御奉天殿,賜進士出身有差。
弘治十八年三月辛亥(1505年4月29日),分撥衙門辦事,尋改進士為翰林院庶吉士讀書,命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學士張元楨、翰林院學士劉機教之。
正德二年冬十月戊寅(1507年11月12日),授庶吉士邵天和等為吏科給事中。
正德三年二月癸未(1508年3月16日),吏科給事中邵天和奏,各王府官多妄引事例夤緣奏保,並劾徽府審理副閻端求,增五品俸級,請執端及輔導官至京處治,詔止行各王府知之。
正德四年三月乙未(1509年3月23日),給事中邵天和等,查盤過河東運司在庫贓罰,並變賣過鈔貫叚疋等銀,七千三百六十餘兩,命貯內承運庫。
正德四年三月戊申(1509年4月5日),調吏科左給事中邵天和,為曹州判官,即天和宜查盤鹽課論奏諸司有遺漏故也。
正德五年夏四月丁酉(1510年5月19日),初給事中邵天和,會巡按山西御史馬旻,及參政臧麟,僉事蕭淵,查盤河東鹽課將還,畏瑾索賂,謀於運使李德仁,德仁遂歛所屬銀一萬八千三百有奇,和昊、麟淵、及巡鹽御史周廷徵、魏彥昭,分取各數千潛橐至京,寄於給事中白思誠家,而德仁自入者亦數千,為瑾緝事者所發,時和已坐事為民,乃遣給事中田汝耔往按之,具得其實還奏,有旨升汝耔俸一級,德仁罰米八百石,和二百,彥昭三百,昊廷徵、麟淵一百,思誠五十,各宥其罪,德仁、彥昭仍降二級,昊、麟淵一級,廷徵以巡按狹西俟滿日治之,於是麟降浙江按察副使,德仁河南裕州,淵鄭州,俱知州,昊直隸開州判官,彥昭山東利津縣丞。
正德十四年三月丁未(1519年4月12日),升南京都察院經歷邵天和,為尚寶司司丞。
嘉靖四年九月己未(1525年9月19日),升尚寶司司丞邵天和為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相關人物

父親

邵珪,字文敬,明代宜興(今江蘇宜興)人。成化五年(1469)進士,授戶部主事,官至嚴州太守。他善書,工棋,詩亦有新意。有“半江帆影落尊前”之句,人稱為邵半江。善草書,小楷得晉、唐人筆意。著有《半江集》六卷。邵珪之子為邵天和。

岳父

陸簡(1442-1495)字廉伯,號治齋,別號龍皋。江蘇武進人。明成化二年(1466)羅倫榜進士第三人。授翰林院編修。陸簡少負才氣,志行清峻,學識淵博。進士及第後,為東宮講讀。曾出任鄉、會試考官。官至侍讀學士。李東陽稱其文章“縝密峻潔,力追古作”。著有《龍皋文集》。邵天和為常州郡庠生時,娶陸簡之次女為妻。

詩作

《東海文集》(明 張東海 撰)卷四 贈言
義興邵天和
使臣御命下鑾坡,
玉節南沖萬里波。
左袵忽沾新雨露,
交州還見舊山河。
靈槎夜靜看牛斗,
銅柱年深見薜蘿。
歸報定知無異說,
野人惟祝舜齡多。

參考資料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明】明世宗 敕撰
【明】楊廷和 蔣冕 費宏 石瑤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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