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邵友芳為6戶貧困戶申請30萬元精準扶貧貸款提供擔保,貸款發放後,邵友芳要求6戶村民將貸款轉入自己的賬戶,由其及親屬使用。2016年1月,邵友芳私刻48戶戶主印章,編造苗木購買契約及領取花名冊,套取扶貧資金4萬元。邵友芳受到開除
黨籍處分,被依法罷免市、縣人大代表和村委會主任職務。民眾多次反映邵友芳的問題,五營鎮黨委、紀委雖然進行了調查,但工作敷衍應付,未能發現存在的問題,五營鎮黨委書記任曉東受到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鎮紀委書記張金順被免職;鎮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趙小強受到
撤銷黨內職務、
行政撤職處分,並調離紀檢監察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