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邯鄲市文化局)

邯鄲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邯鄲市文化局一般指本詞條

邯鄲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廣電和新聞出版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行政編制37人(含離退休幹部處工作人員編制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區:邯鄲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機構概況,機構職能,機構領導,內設機構,工作動態,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邯鄲市文化局內設辦公室、人事處、監察室、機關黨委、計畫財務處、政策法規處、社會文化處、藝術處、文化市場管理處(音像管理處)、文化產業和演出管理處、廣電管理處、科技處、老幹部管理處、新聞出版管理處、後勤服務中心等處室。市文化局共有18個下屬單位(包括文物局機關、市藝術研究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文化事業單位11個(邯鄲市博物館、邯鄲市文物保護研究所、黃粱夢文物管理處、趙王城文物管理處、趙王陵文物管理處、邯鄲市圖書館、邯鄲市群藝館、邯鄲市藝術學校、邯鄲市平調落子劇團、邯鄲市東風豫劇團、邯鄲市京劇團),自收事業單位4個(邯鄲工人劇院、邯鄲大劇院、畫院、勞動就業處)。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市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活動。
(四)負責推動全市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群藝館、文化館(站)事業發展和基礎文化建設。
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七)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
(八)負責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進出口管理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市演藝活動和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出版物網上傳播的審核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包括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審核;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
(十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動漫、遊戲領域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全作,指導協調民辦文化產業發展和行業協會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廣電、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以及公共視聽載體播放視聽節目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對全市從事廣電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
(十三)承辦全市廣播電台、電視台、有線電視台機構建立、撤併和變更的審核與申報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十五)監管全市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六)負責對全市新聞出版單位的監管並按定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十七)負責全市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及發行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出版物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印刷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並組織實施全市出版物、娛樂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工作。
(二十二)指導、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貫徹落實對外及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代表市簽訂對外文化合作協定,組織實施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二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文物博物事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文化、藝術類及其他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和市級文化藝術評獎工作。
(二十四)負責對全市文物、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藝術研究事業的指導和管理。

機構領導

文廣新局黨組書記、局長:馮洪波
副局長:劉國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保堂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樹彬
黨組成員、副局長:武鴻雁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志勇
黨組成員、市文物局局長:王興
黨組成員、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隊長:孫建東
副調研員:李如新
副調研員:朱福坤
副調研員:李擁軍

內設機構

邯鄲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機關行政編制37名(含離退休幹部處工作人員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科級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紀檢監察專職幹部1名)。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統戰、僑務工作;承辦市人大、市政協建議、提案事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保密、信訪、計畫生育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承辦局系統內部幹部任免、後備幹部的選拔、人員調配、考核、獎懲、社會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申報等工作;擬訂文化藝術人才建設規劃;負責人事檔案管理;指導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計畫財務處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政預算;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規劃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負責對各縣(市、區)文化事業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四)政策法規處(安全保衛處)
起草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指導和管理機關、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訂有關制度、規定和應急預案。
(五)藝術處
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市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藝術的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直屬劇院和各類職業劇團工作;擬訂文化藝術科研發展規劃;協調市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成果推廣;推進文化藝術科技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指導、管理全市藝術考級機構的審批及機關工作。
(六)社會文化處
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民眾藝術館和文化館(站)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善本文獻資料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文化市場管理處(音像管理處)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和文化市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管全市文化市場的經營活動;承擔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審批工作;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和發展,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進出口管理工作。
(八)文化產業和演出管理處
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推進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演出管理工作;負責對引進我市的表演團體的管理審批工作;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調查研究演出市場動態,指導、組織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
(九)廣電管理處
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的宣傳、播出機構、影視劇、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規劃;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的宣傳和播出工作;研究廣播電影電視宣傳改革;指導、監管電視劇、文獻片、紀錄片、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重大活動;承辦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率頻道的審核、申報工作;承辦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製作單位以及電影發行、放映單位建立和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監管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和電視劇的製作播出工作;監管全市移動電視業務、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影電視廣告播放及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對全市電影電視劇製作單位拍攝的影片、電視劇、引進的電視劇進行審查;對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務進行初審、上報並負責內容的監管;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負責對全市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電影專項資金的收繳和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協調全市重大電影活動。
(十)科技處
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指導其分級建設和開發;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安全播出監管;負責對境外影視節目落地的監管;指導和協調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科技工作。
(十一)新聞出版管理處(著作權處)
負責對全市新聞出版單位、出版物內容的監管工作,按規定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指導全市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科教書的出版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經營活動、印刷行業的監管工作;負責並組織實施全市出版物、娛樂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工作。

工作動態

我市3個單位入選“河北省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
邯鄲學院、河北工程大學、市群藝館入選其中首批“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
根據省文化廳、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評選命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經逐級申報、審核匯總、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省文化廳命名了河北科技大學、河北大學等16個單位為首批“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
我市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以來,大中專院校、科研機構、非遺保護單位、社會民間團體積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工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序傳承和科學保護提供了有力的決策參考和專業指導。邯鄲學院、河北工程大學和市群藝館入選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必將進一步推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的深入化、系統化,使科學研究成果服務於非遺保護工作,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深入、健康、持續發展,為邯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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