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建設局

邯鄲市建設局

邯鄲市建設局(簡稱市建設局)為邯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縣級;中共邯鄲市委建設黨委是市委負責建設系統黨務工作的派出機構,與市建設局合署辦公。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邯鄲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116號),市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建設局
  • 外文名:Handan Construc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張國群(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城鄉建設方面的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推行工程建設標準。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的行業標準及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擬訂工程建設標準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量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國家規定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工作;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工程建設、建築業、裝飾裝修、勘察設計、建設監理、工程檢測、造價諮詢和建設機械材料裝備等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規範建築市場各個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貫徹落實建築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期間安全生產監管;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落實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
(五)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房地產開發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房地產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研究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徵收和補償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六)指導城市建設工作。研究制定城市建設的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研究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城市建設行業相關專業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謀劃、編制市本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編制市本級年度建設資金使用計畫和資金使用管理;負責城市建設投融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指導村鎮建設。貫徹落實村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負責督導考核全市縣城建設(縣城建設攻堅行動)、城鎮生態建設及綠化、公園綠地、城鎮公廁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重點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民用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工業廢渣綜合利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建築節能、建設科技發展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和推動建築節能減排、綠色建築發展和建設行業信息化;負責建設行業各類人員培訓教育工作。
(九)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
(十)開展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全市清欠工作的協調督導,指導全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整體工作。
(十二)負責建設系統黨的組織建設、思想作風建設;協助市委抓好建設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管理。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督察督辦、建議提案辦理和機關後勤、固定資產管理及機關信息化建設;牽頭機關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論證、上報和審查工作;負責機關的法制建設、依法行政和體制改革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有關信訪穩定工作。
組織編制部門預算、決算草案;組織和監督部門預算的執行;負責機關各項資金管理、使用及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指導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城鄉建設行業國際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建築市場監管處。貫徹落實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國家規定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工作;負責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招標的最高投標限價及其成果檔案備案;指導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擬訂建築業行業發展政策,指導建築業發展改革;組織編制地方建設工程量計量規則,指導監督各類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收集、發布工程材料、人工、機械設備使用等市場價格信息;負責建築業企業、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管理;負責建築業、裝飾裝修、建設機械材料設備、工程造價行業管理;指導建築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負責進出市建築業企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清欠工作的協調督導、統計報表,指導全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整體工作。
(三)房地產業處。研究制定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落實房地產開發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參與住房制度改革與房地產項目設計方案論證工作;研究制定舊城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推進全市舊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指導房地產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四)城市謀劃建設處。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城市建設行業相關專業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套用;協調編制城市建設行業的中長期計畫,協調製定城市建設資金的有關政策,編制城市維護費使用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城市建設年度統計;負責謀劃、編制市本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編制市本級年度建設資金使用計畫和資金使用管理;負責市政公用、城市照明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五)村鎮建設處(歷史文化名城管理辦公室)。研究制定村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組織開展村鎮建設試點,指導重點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指導村鎮建設工程標準、民居通用設計圖的編制研究和推廣工作:負責督導考核全市縣城建設(縣城建設攻堅行動)、城鎮生態建設及綠化、公園綠地、城鎮公廁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村鎮建設補助經費計畫的編制並督導落實;指導村鎮建設資金管理;指導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負責園林城市(縣城、城區)和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承辦人居環境獎的組織評選;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工作;承擔城鎮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六)勘察設計管理處。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的國家標準及全國統一的行業標準;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地方標準;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管理,監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市場行為;指導落實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勘察設計規範、標準的套用;監督管理全市勘察設計行業各類註冊人員的執業行為;監督實施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和抗震技術規範;監督指導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施工圖審查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制度的落實;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
(七)綠色建築發展處。貫徹落實建設科技及綠色建築和建設行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貫徹落實建築節能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重大科技課題研究和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實施;指導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認定轉化推廣套用;指導和推動建築節能減排、綠色建築發展和建築產業現代化;指導和管理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使用;指導和管理綠色建築評價、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推廣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推廣裝配式建築建設;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各類人員培訓;負責建設行業個人執業資格審查;指導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八)工程質量監管處。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及全國統一的行業標準;擬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負責主城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各縣(市、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貫徹落實建築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工程質量檢測、工程監理行業管理。
(九)工程安全監管處(安全生產監督協調處)。負責主城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各縣(市、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安全;貫徹落實建築施工安全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十)建築生態和信息管理處。貫徹落實建築生態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並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建築施工揚塵治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建築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協調督導、數據統計;負責定期通報情況,協調聯動處置揚塵問題;負責全市建築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套用和全市建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一)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負責建設黨委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抓好市委委託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建設黨委系統市屬對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黨委系統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建設黨委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定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領導機關紀委工作;負責機關工會等工作。

現任領導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建設黨委書記:張國群
黨組成員、建管辦主任:常洪信
副局長、二級調研員:王軍方
副局長:徐彥彬
黨組成員、建設黨委專職副書記:馬建勛
黨組成員、市紀委駐市建設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韓獻奎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印法、徐彥斌、劉會勛
一級調研員:陳志堅
二級調研員:王成英
三級調研員:袁中英、魏永慶
四級調研員:崔現民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邯鄲市建設局機關第一黨支部被中共邯鄲市委授予“邯鄲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
2022年,入選邯鄲市第一批“最美抗疫集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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