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洪工程

分、蓄洪區蓄洪時,為保護區內民眾生命安全,減少損失所採取的措施,又稱避洪安全措施。中國的分蓄洪區一般土地肥沃,早已開發,人口多,密度大,避洪工程是分、蓄洪區規劃設計的重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避洪工程
  • 外文名:flood  escape  works 
沿革,工程系統,通信與交通網,臨時避水台及避水樓,備用移民房,永久性避洪措施,移民建鎮,

沿革

中國江河平原堤圩建築歷史悠久,在興建堤垸時,民眾考慮到圩垸潰決的可能性,在高地建房、填築土台,或在堤邊、堤頂上建房避洪。隨著生產與經濟的發展,有條件的自備木船,平時在水網區作交通和田間運輸工具;潰垸時能保一家生命安全。經濟條件較差的,以木桶、木材、門板等料物,臨時扎排逃離災區。這一情況一直延續到20世紀40年代末。1950年開始興建分、蓄洪區,工程規劃設計,就安排、建設安全台和安全區等避洪工程,或採取部分民眾永久性外遷辦法。經過多年實踐,有的分洪區已建立比較完備的避洪安全系統。

工程系統

通信與交通網

為了將洪水預報、警報或疏散命令及時準確地傳達到分洪區居民,設立正常的和非常的通信設備;為了便利於居民安全轉移,修築公路,橋樑,使取、鄉、村、隊都能通行汽車或其他機動車;有條件的還可利用渠系通行船隻,必要時建設通向外江、外湖的船閘。事先安排好民眾轉移的路線與安置地點,做好車、船來源規劃。

臨時避水台及避水樓

在較大分洪區、離堤較遠的居民,就其附近高地堆築土台,台面人均面積3~5m,台面高程按蓄洪水位加風浪安全超高,周沿酌設防浪措施。接到分洪警報後,先把老幼及貴重物資轉移台上作短暫停留,並隨時考慮再做有計畫的轉移。在淮河、黃河流域的這種工程稱村台、房台,有的地區修避水樓房,採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要求第2層樓板高程在設計洪水位以上,底層阻水的牆壁可臨時拆除。建築面積應滿足計畫居民短期生活基本要求,樓層多少,由經濟條件與安全有利因素決定,一般不超過4層。

備用移民房

建在分、蓄洪區圍堤上或安全區內,依據移民人數規劃修建,一般均為磚木結構,按居民每人4平方米安排,建在灘地的移民房,地底高程必須高於當地設計水位1m左右。房屋劃定遷移對象,相應承擔管理養護,平時不用,定期維修,保證分洪時能迅速、安全地遷入。有的分洪區讓臨時遷安的居民暫時寄居在外地的居民家。對此,應事先做好安排,做到村對村,戶對戶。

永久性避洪措施

即安全台(村台)和安全區。其位置主要選在分洪區圍堤沿堤,應避開急流、崩岸和深水位置。
1)安全台根據安全、節約與便利生產的原則,有的建在區內,有的建在區外,台面高程一般與堤頂齊平。江水為低於蓄洪水位的堤段,安全台建在外灘。布點應考慮內外交通方便,利於轉移。台面除考慮居民生產、生活及正常活動外,還要包括學校、機關、商店和醫療及其他公用設施占地。房屋布局須注意環境衛生和消防的要求。有防浪、護岸要求的堤段,應有針對性地修建有關工程。
2)安全區是一個完整的圩圈,一般具有較為完備的居住生活、生產功能。中國有的江河已經初步形成了有工商業、學校、郵電、醫院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安全區,並具有一定規模的安全城鎮,及相應的供水、排水系統。面積較大的,還考慮了部分農業、林副牧漁和鄉鎮企業的發展,特別是副食品生產的發展。在建圩圈的同時,嚴格注意排水系統,特別是排水閘的建設,保留適量的蓄洪區,排水渠與分洪區排水渠道相連,分蓄洪時,安全區四周臨高水位,設定臨時或固定的提水泵站,及時排除澇水。

移民建鎮

分、蓄洪區安全建設的總結和新發展。具體作法是在既定分、蓄洪區選擇基地,簡稱沿堤小圩(與安全區相似)。按分洪區大小、形狀、人口情況布置,每鎮相距不超過10km,分洪區居民全部安居在城鎮區。移民建鎮的辦法對保證人身安全,減少分洪損失,執行分洪決策都更為有利。1998年大洪水後,長江中下游有條件的一些平原圩區,已經開始成規模地移民建鎮。此外,在大的分、蓄洪區內,尚未實施移民建鎮前,定居在其中的居民,還應置備部分木船、皮筏、水泥船,作為避洪的輔助工具,以應急時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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