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放

避放

舊時迷信,謂人死之後若干日,魂隨煞返歸生時之宅,是日家人外出迴避叫“避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避放
  • 拼音:bì fàng
  • 注音:ㄅㄧˋ ㄈㄤˋ
  • 出處:《吹劍四錄》
釋義
宋 俞文豹 《吹劍四錄》:“避煞之說,不知出於何時。按 唐 太常博士 呂才 《百忌歷》,載喪煞損害法:如巳日死者,雄煞;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歲女,雌煞。出南方第三家,煞白色。男子或姓 鄭 、 潘 、 孫 、 陳 ,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兩次回喪家,故世俗相承,至期必避之。” 明 戴冠 《濯纓亭筆記》:“今世陰陽家以某日人死,則於某日煞回……是日,喪家當出外避之,俗雲避煞。” 顏之推 《顏氏家訓·風操》“偏傍之書,死有歸殺,子孫逃竄,莫肯在家” 劉盼遂 註:“殃煞之事,載籍所不恆見,惟 徐鉉 《稽神録》云:‘ 彭虎子 少壯有膂力,嘗謂無鬼神。母死,俗巫戒之曰:“某日殃煞當還,重有所殺,宜出避之。”合家細弱,悉出逃匿, 虎子 獨留不去。夜中有人推門入, 虎子 遑遽無計;先有瓮,便入其中,以板蓋頭,覺母在板上坐,有人問:“板下無人耶?”母曰:“無。”及去。’是避煞逃竄,至 五代 時猶然矣。”亦稱“ 避放 ”。 宋 洪邁 《夷堅乙志·韓氏放鬼》:“ 江 浙 之俗信巫鬼,相傳人死則其魄復還,以其日測之,某日當至,則盡室出避於外,名為避放。” 何卓 點校:“﹝放﹞, 陸 本作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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