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

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

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9年6月,前身是本溪市立新區人民法院,全區總面積408.1平方公里,人口47餘萬。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於2013年11月落成使用,坐落於本溪市明山區育龍路198-1棟。全院有在編人員84人,其中本科學歷72人,碩士9人,本科以上人員占總人數的96.4%。主要職能:(一)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審理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起的抗訴案件。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告訴申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五)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疑難問題,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六)對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專業培訓;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 (七)管理區人民法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 (八)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審判工作中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九)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
  • 區位:本溪市明山區
  • 地址:育龍路198-1棟
  • 郵政編碼:117022
  • 聯繫電話:024-42885588
  • 成立時間:1959-06-01
  • 全院人數:84人
  • 院長姓名:劉衛東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9年6月,前身是本溪市立新區人民法院,全區總面積408.1平方公里,人口47餘萬。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於2013年11月落成使用,坐落於本溪市明山區育龍路198-1棟。全院有在編人員84人,其中本科學歷72人,碩士9人,本科以上人員占總人數的96.4%。有法官47人,預備法官11人,其他綜合部門及書記員共有26人,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明山區人民法院現設有政治處、監察室、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技術室、法警大隊、辦公室、刑事庭、少年法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等18個內設機構,兩個派出機構即臥龍人民法庭、高台子人民法庭。一個事業單位,即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法院建設

建院55年間,明山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忠實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抓班子帶隊伍,抓管理求實效,抓監督保廉正,為轄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明山區人民法院先後被市政府授予“先進集體”;被市政法委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單位”和“檔案工作先進集體”;被省法院和省婦聯聯合授予“維權先進單位”;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嚴打”先進單位;多次被省政法委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被省法院授予“十佳法院” ;被中央政法委授予遼寧省唯一一家全國“嚴打”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相關工作先後被人民法院報、遼寧電視台、遼寧法制報、《當代審判》雜誌、本溪電視台、本溪日報等多家媒體予以報導。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大、省政協及本溪市委的主要領導先後到明山區人民法院調研視察工作,並給予高度評價。

所獲榮譽

近兩年來,明山區人民法院有2人榮立個人三等功;1人榮獲全省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稱號,立案一庭榮獲市法院的排頭兵單位稱號,刑事庭榮獲本溪市青年文明號稱號。

地理位置

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