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高收入

過高收入是指個人所得稅中適用超額累進稅率15%及以上的應稅收入部分。根據2021年的相關政策資料,此類收入被視為需要合理調節的對象,主要通過直接稅如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遺產和贈與稅等進行調節。

基本介紹

  • 調節方式:直接稅
  • 對應稅率:15%及以上
  • 稅種類型:超額累進
定義與稅率,調節措施,

定義與稅率

過高收入在個人所得稅範疇中,大體對應於個稅超額累積稅率15%及以上的應稅收入部分。當前個稅制度採用超額累進稅率,超過10%後調節力度逐步加大,稅率從15%遞增至45%。因此,適用15%及以上稅率的收入被視為過高收入,屬於重點調節範圍。

調節措施

合理調節過高收入主要通過直接稅實現,包括但不限於:
  1. 個人所得稅: 對過高收入部分實行累進稅率,從15%一直可升到45%。
  2. 房地產稅: 作為財產稅的一種,房地產稅立法被視為調節過高收入的重要舉措。
  3. **房地產稅、遺產和贈與稅、個人所得稅等,都屬於直接稅。
截至2021年8月,相關調節措施仍在討論與推進中,房地產稅立法已提上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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