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

過敏性皮炎一般指本詞條

接觸性皮炎是皮膚或黏膜單次或多次接觸外源性物質後,在接觸部位甚至以外的部位發生的炎症性反應。表現為紅斑、腫脹、丘疹、水皰甚至大皰。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contactdermatitis
  • 就診科室:皮膚科
  • 常見發病部位:皮膚
  • 常見症狀:紅斑,腫脹,丘疹,水皰,大皰
病因,臨床表現,診斷,治療,

病因

病因可分為原發性刺激和變態反應兩種。①原發刺激性接觸性皮炎 接觸物對皮膚有很強的刺激性,任何人接觸後均可發生皮炎,稱為原發性刺激。原發性刺激分為兩種,一種刺激性很強,接觸後短時間內發病;另一種較弱,較長時間接觸後發病,如肥皂、有機溶劑等。②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接觸物基本上是無刺激的,少數人接觸該物質致敏後,再次接觸該物質,經12~48小時在接觸部位及其附近發生皮炎
能引起接觸性皮炎的物質很多,主要有動物性、植物性和化學性三種。

臨床表現

皮炎表現一般無特異性,由於接觸物、接觸方式及個體反應不同,發生皮炎的形態、範圍及嚴重程度也不相同。輕症時局部呈紅斑,淡紅至鮮紅色,稍有水腫,或有針尖大丘疹密集,重症時紅斑腫脹明顯,在此基礎上有多數丘疹、水皰,炎症劇烈時可以發生大皰。水皰破裂則有糜爛、滲液和結痂。如為烈性的原發刺激,可使表皮壞死脫落,甚至深及真皮發生潰瘍。當皮炎發生於組織疏鬆部位,如眼瞼、口唇、包皮、陰囊等處則腫脹明顯,呈局限性水腫而無明確的邊緣,皮膚發亮,表面紋理消失。
皮炎的部位及範圍與接觸物接觸部位一致,境界非常鮮明,但如接觸物為氣體、粉塵,則皮炎呈瀰漫性而無一定的鮮明界限,但多發生在身體暴露部位。
自覺症狀大多有癢和燒灼感或脹痛感,少數嚴重病例可有全身反應,如發熱、畏寒、頭痛、噁心等。
病程有自限性,一般去除病因後,處理得當,1~2周可痊癒。反覆接觸或處理不當,可以轉為亞急性或慢性皮炎,呈紅褐色苔蘚樣變或濕疹樣改變。
刺激性接觸性皮炎在臨床上急性期可表現為紅斑、水皰、滲出。亞急性、慢性可表現紅斑、粗糙、脫屑、皸裂。根據接觸刺激物的性質和接觸時間長短,臨床上可表現為急性刺激性皮炎、延遲性急性刺激性皮炎、刺激性反應、累積性刺激性皮炎、膿皰性刺激性皮炎、機械性刺激誘發皮炎等。

診斷

本病根據接觸史,在接觸部位或身體暴露部位突然發生境界清晰的急性皮炎,皮疹多為單一形態,除去原因後皮損很快消退等特點,容易診斷。當病因不明或與數種接觸物接觸,需要尋找病因時,可做斑貼試驗。

治療

接觸性皮炎的病因與接觸物有密切關係,首要治療措施是找出過敏原因,避免再次接觸該種物質,治療已出現的症狀。
1.尋找過敏原因
詳細採取病史,仔細詢問與發病有關的環境、所接觸的物質的種類、數量、理化性質、接觸時間長短、接觸方式、過去有無類似發疹情況等。從病史中來分析與哪種物質可能有關,為皮膚斑貼試驗提供依據。一旦找到過敏原因,力求避免再次接觸。
對於存留在皮膚上的刺激物質或毒性物質應儘快沖洗清除,沖洗時可用清水、生理鹽水或淡肥皂水。接觸物若為強酸,可用弱鹼性液體沖洗(如蘇打水);如為強鹼性物質,可用弱酸性液體沖洗(如硼酸液)。
2.避免刺激
出現臨床症狀,應儘量減少局部刺激。避免搔抓,不宜用熱水燙洗,避免強烈日光或熱風刺激。
3.全身治療
內服抗組胺類藥物,如賽庚啶、苯海拉明、氯苯那敏、阿伐斯汀、西替利嗪、咪唑斯丁、依巴斯汀、地氯雷他定等;大劑量維生素C口服或靜注;10%葡萄糖酸鈣注射液,靜脈推注。面積廣泛,糜爛和滲液嚴重者,可給予糖皮質激素。如口服潑尼松、曲安西龍或地塞米松;得寶松肌內注射。重症者也可先用氫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靜脈滴注,等症狀減輕後,口服維持。
接觸性皮炎如果合併局部感染,如淋巴管炎淋巴結炎、軟組織炎時,可使用抗生素,輕者給予羅紅黴素、青黴素Ⅴ鉀、頭孢氨苄或磺胺類藥物口服;重者靜脈給與青黴素、頭孢類菌素或奎諾酮類抗生素。
4.局部治療 
局部治療十分重要,應根據臨床表現分別對待。
(1)急性階段 以紅斑、丘疹為主者,用洗劑、霜劑或油膏。如爐甘石洗劑、振盪洗劑、曲安奈德霜、氯氟舒松霜、膚輕鬆霜等,也可使用含有松餾油、糠餾油、氧化鋅的油膏外塗。紅腫明顯,伴水皰、糜爛和滲液者可做開放性冷濕敷,濕敷溶液有3%硼酸溶液、1∶2醋酸鋁溶液、1:8000高錳酸鉀溶液。如有膿性分泌物者,用0.02%呋喃西林溶液或0.5%依沙吖啶溶液濕敷。濕敷不宜過長,通常濕敷2~3天,待滲液停止,腫脹消退後,可停止濕敷,改用霜劑或油膏外塗。
(2)亞急性或慢性階段 以霜劑及油膏外用為主,可用皮質類固醇激素軟膏,也可用松餾油膏、黑豆鎦油膏、氧化鋅油膏等,如有膿性分泌物,可在油膏中加入抗生素,如新黴素、紅黴素、桿菌肽,或其他殺菌劑如莫匹羅星軟膏、黃連素、汞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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