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奸是漢語辭彙,拼音為bī jiān,注音符號ㄅㄧ ㄐㄧㄢ,其核心釋義為通過脅迫手段實施性侵犯,與"強姦"同義。該辭彙最早見於明代白話小說《禪真逸史》,在清代《聊齋志異·辛十四娘》《閱微草堂筆記》等文獻中均有司法案件或民俗敘事相關的用例。現代漢語詞典將其定義為通過權威書籍校驗的規範詞語。
基本介紹
- 拼音:bī jiān
- 注音:ㄅㄧ ㄐㄧㄢ
- 釋義: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行發生性行為
- 出處:明代《禪真逸史》
- 近義詞:強姦
- 外語:日語譯作"強姦"
語義解析,文獻用例,詞語演變,多語言對照,
語義解析
詞語由"逼"與"奸"複合構成:"逼"指強迫威脅,"奸"特指非法性行為,組合後強調通過強制手段達到性侵目的。其法律內涵與現代刑法中"強姦罪"的構成要件高度重合,均包含違背受害者意志的強制性特徵。
文獻用例
在古典文學作品中呈現三種典型語境:
- 《禪真逸史》第三八回記述"強奪逼姦,其婦自經而死",展現明清時期民間暴力性侵引發的命案場景
- 《聊齋志異·辛十四娘》通過"誣生逼姦殺婢"的誣告情節,反映清代司法案件中該罪名被濫用的社會現象
- 《禪真逸史》記載"強奪逼姦,其婦自經而死"的司法案例,體現該辭彙在古典文獻中的實際運用
詞語演變
作為明清白話小說常用詞,其使用呈現兩個特徵:
- 構詞穩定性:自明代至清代文獻中保持"逼姦"的原生組合形式
- 語義趨同性:與"強姦"長期作為近義詞共存,現代漢語中後者逐步成為法律術語的主流表述
多語言對照
該辭彙在跨語言傳播中形成特定譯法:
- 日語直譯為'強姦(ごうかん)',與漢語詞義完全對應
- 英語普遍採用'rape'作為對譯詞,但缺失'逼迫'的構詞語素
- 韓語、俄語等語言翻譯均側重表達"強制性交"的核心語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