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有田產,子女尚幼,需一男子協理田產,便招婿上門,俗稱“進舍”。 進舍女婿多為獨身窮漢;或為兄弟多,無力娶妻者。現時這一婚俗仍存,但不以有無田地財產或有無有公婆而定,只須雙方自願,並經合法登記,領取結婚證,即成夫妻,再無“進舍”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