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國土資源局

連江縣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江縣國土資源局
  • 機構隸屬:連江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國土資源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縣國土資源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有關的專項規劃;參與縣城區總體規劃的審核;組織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三)履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職責,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四)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和農用地用途管制,開展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依法收回閒置土地,保證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五)統一管理全縣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擬定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甩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管理辦法,規範土地市場;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工作;貫徹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
(七)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確定公布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主管全縣城鄉農用地轉用、徵用工作;承擔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負責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和採礦權轉讓、出租、拍賣等陽光操作和礦點安全管理監督。登記發證工作;審核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定地質勘查單位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單位資格;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地質勘查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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