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洋運河

通洋運河

通洋運河是人工建造的、兩端連線海洋的水道。位於一國境內的運河,同其他國內水域一樣,是國家的內水,國家對其行使完全的、排他的管轄權。

基本介紹

蘇伊士運河位於埃及境內,連線地中海與紅海,為歐洲與印度洋和遠東間最短的水道。1869年運河鑿通後,先由法國控制,其後又受英國控制。1888年10月29日,德、奧匈、西、法、英、意、荷、俄、土九國簽訂了<關於蘇伊士運河自由航行的公約>(《君士坦丁堡公約》),規定運河實行中立化,無論平時或戰時對一切國家的商船和軍艦開放,不得限制運河的自由使用,不許在運河內或距運河南北兩端港口 3英里以內的海面從事戰鬥行為,在運河區不得建立要塞,埃及政府負責保證運河的安全和自由使用,必要時埃及得使用武力保衛埃及和維持秩序。此後運河一直處於英國的控制之下,直至1954年英軍才撤出運河區。1956年埃及政府宣布把蘇伊士運河公司收歸國有,同時挫敗了英、法聯合武裝進攻,至此埃及才真正將運河置於自己的主權管轄之下。1957年4月24日埃及政府發表宣言,重申尊重1888年《君士坦丁堡公約》關於運河自由航行的規定。現在,運河是埃及的內水,由埃及政府的蘇伊士運河管理局負責運河的管理。
巴拿馬運河是橫貫巴拿馬地峽、連線太平洋和大西洋的人工水道,具有極重要的經濟和戰略價值。早在1850年,英、美兩國已就在該地峽開鑿運河並進行控制的方案訂立條約。1901年兩國又訂立了《關於便利通洋運河開鑿的條約》,英國承認運河由美國單獨建造和控制,美國則保證在新運河區採用與蘇伊士運河大體相同的自由航行和中立化的規則。美國在向地峽所屬的哥倫比亞政府提出開鑿運河的要求遭到拒絕後,策動哥倫比亞的巴拿馬省獨立。1903年11月6日,即在巴拿馬宣布獨立三天之後,美國即正式承認巴拿馬共和國。同年11月18日美、巴兩國間締結了《關於開鑿通洋運河的條約》。美國保證和維持巴拿馬的獨立,巴拿馬則將建造運河所需的地帶及運河兩岸各 5英里寬的土地永久讓給美國使用、占有和控制,以便建造、管理和保護運河。條約規定,運河應保持永久中立並對各國船舶一律開放。1914年運河開放,美國自行頒布了運河管理和航行規則。在運河由美國一手控制的情況下,美國嚴重侵害巴拿馬領土主權並實際上違背了平等開放和中立化的諾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巴拿馬人民展開了收回運河的堅決鬥爭。1977年9月7日美、巴之間終於締結了新的運河條約,取消了美國永久占領運河區的特權。條約規定,自條約生效之日起,到1999年12月31日止,巴拿馬對運河區將逐步實行管轄,運河區的司法、移民、海關、郵政等事項交由巴拿馬管理,在區內升巴拿馬國旗。運河防務由美、巴兩國共同負責。自2000年起,巴拿馬將完全控制運河和運河區。根據同時簽署的《巴拿馬運河永久中立和經營條約》,巴、美兩國保證運河的永久中立並對一切國家的船舶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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