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案

特指明末魏忠賢閹黨案。明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專權,政治極端腐敗,屢興大獄,殺戮東林黨人。天啟七年(1627年)思宗即位,責令魏忠賢自殺。崇禎二年(1629年)又發布詔書,定逆案,將黨附魏忠賢諸人,分為六等;重者處死,輕者終身不用。南明弘光時,馬士英阮大鋮當國,重翻此案,並打擊東林黨人以事報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逆案
  • 讀音:nì àn
  • 意思:指叛逆的案件
  • 類型:詞語
nì àn
1.指叛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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