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評估

退稅評估是指稅務機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5]43號)要求,對出口企業一定時期內的出口貨物退(免)稅情況進行系統的分析、評價,並據此作出定性、定量判斷和採取進一步管理措施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退稅評估
  • 類型:評估
  •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納稅評估管理辦法
  • 指標:出口單價差異率
評估指標,存在問題,主要措施,

評估指標

1.出口價格評估。
(1)目的:本項評估旨在通過對外貿企業某一商品進貨、出口價格與同期本地區同類商品的進貨、出口價格的比較,以及對商品的換匯成本、進銷價格差異異常情況的分析,對企業進貨數量、出口價格的真實性進行評估。
(2)評估指標:
①出口單價差異率;②進貨單價差異率;③進銷差價差異率;④進銷單價差異變動係數;⑤換匯成本差異率。
(3)數據來源:在進行上述評估之前,稅務機關應按年度建立本地外貿出口商品綜合信息庫,匯總本地區外貿企業當年出口商品的主要涉稅指標,作為評估本地區單個企業、單個出口商品的基本參數。
(4)評估方法:
①出口單價差異率
出口單價差異率=[某一商品代碼的出口單價一同期本地區(或本企業)該商品代碼出口平均單價]÷同期本地區(或本企業)該商品代碼出口平均單價×100%
該指標考察企業某商品的出口價格與本地區、本企業該商品平均出口價格的差異情況。如出口單價差異率超過預警指標值上限或下限,都屬於異常情況,需具體分析是否存在企業並單出口或將賠款直接在出口中扣減、供貨企業通過抬高或壓低供貨價格虛抵或偷稅、申報數據錄入錯誤等原因。
②進貨單價差異率
進貨單價差異率=[某一商品代碼的進貨單價一同期本地區(或本企業)該商品代碼進貨平均單價]÷同期本地區(或本企業)該商品代碼進貨平均單價×100%
如進貨單價差異率超過預警指標值上限或下限,都屬於異常情況,需具體分析是否存在供貨企業通過虛增進項抬高供貨價格或配單錯誤等原因.
③進銷價格差異率
進銷價格差異率=(某一商品代碼出口人民幣單價一對應進貨單價)÷對應進貨單價×100%
如進銷價格差異率超過預警指標值上限或低於預警指標值下限.則要分析是否存在出口商品屬於緊俏或滯銷商品、配單錯誤等原因。
④進銷單價差異變動係數
進銷單價差異變動係數=出口單價差異率÷進貨單價差異率一1
本項評估實質是對上述“出口單價差異率”、“進貨單價差異率”兩項指標的綜合分析。
一般情況下,進銷單價差異變動係數越接近於零.說明出口單價與進貨單價的差異偏離越小,二者成同方向運動,疑點越小。
如果進銷單價差異變動係數大於設定的預警指標值上限,則說明二者成同方向運動,只是前者比後者變動幅度大,此時要考慮供貨企業有無通過虛增進項抬高供貨價格.騙取抵扣的問題;如果進銷單價差異變動係數小於設定的預警指標值下限,則說明二者成反方向運動,但不能確定前者是否比後者變動幅度大,此時可分析是否為緊俏或滯銷商品、進項是否存在虛假等。
⑤換匯成本差異率
換匯成本差異率=(某一商品代碼進貨換匯成本一對應商品代碼本地區同期平均換匯成本)÷對應商品代碼本地區同期平均換匯成本×100%
如換匯成本差異率高於設定預警指標值上限,則可能企業經營虧損.可以分析企業有無虛報進項、有否配單錯誤問題等;如換匯成本差異率低於設定預警指標值下限,則可能存在企業偷稅行為,也可分析企業是否配單錯誤等。
2.出口增長評估。
(1)目的:本項評估旨在通過對單個外貿企業某一商品不同年度或同一年度不同時期的增長異常情況的分析,對單個企業的某一出口商品的出口異常增長的情況進行評估。
(2)評估指標:出口增長率
出口增長率=出口貨物報關單信息中本期某一商品代碼美元出口額÷出口貨物報關單信息中基期同一商品代碼美元出口額×100%
公式中的基期可以選擇上年同期,也可選擇本年上一時間段,時間段可以為一年、半年、季度、或月,但必須保證基期和本期同一口徑。(下同)
(3)評估方法:本項評估指標可以通過數據查詢來組織、提取數據,由評估人員按照工作需要選擇評估企業代碼和本期。
如出口增長率超過預警指標值,則可能存在虛假出口、套匯、買單經營或發生借權、掛靠經營等問題。
3.貨物國內流向評估
(1)目的:本項評估旨在通過對同一筆出口業務所涉及的供貨企業所在地和報關出口口岸所在地兩者之間的地理位置關係進行合理性分析,對貨物國內流向異常的出口業務進行真實性評估。
(2)評估方法:本項評估通過對進貨貨源地和出口口岸所在地區域代碼的比對來獲取異常信息.並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的進貨出口情況進行綜合調查、分析如,某外貿企業在本地購進出口貨物而本地有海關可以辦理通關手續,但該外貿企業卻從異地報關且該海關與其外商所在國別的運輸路徑屬於繞道等。存在貨物流向異常情況的,則可能存在虛假報關、虛假進貨、買單業務或其他“四自三不見”業務等問題。
4.報關口岸評估:
(1)目的:本項評估旨在通過對同一企業不同時期報關口岸異常變動情況的分析.對企業報關出口的真實性進行評估。
(2)評估指標:同口岸出口增長率
同口岸出口增長率=(單個企業出口貨物報關單信息中單個口岸本期美元出口額一同一企業出口貨物報關單信息中同一口岸基期美元出口額)÷同一企業出口貨物報關單信息中同一口岸基期美元出口額×100%
(3)評估方法:本項評估指標可以通過數據查詢來組織、提取數據,由評估人員按照工作需要選擇評估企業代碼和本期。
如出口增長率超過設定預警指標值,則可能存在虛假報關、“四自三不見”業務或其他“買單”業務。
5.出口未申報退稅評估
(1)目的:出口未申報退稅評估是通過對外貿企業超過規定期限仍未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進行監控,作為調查核實及補徵稅款的依據。
(2)數據來源:由於出口貨物報關單001信息是由企業提交的,不能完整反映企業出口情況,所以應使用出口貨物報關單003信息或海關統計數據作為取數來源。
(3)評估方法:由系統或人工篩選出用戶設定的全部或特定出口企業在特定時間段內出口的貨物,至評估當日仍未申報退稅且已超過退稅申報期限的出口信息,作為調查核實及補徵稅款的依據。

存在問題

近年來,國家為支持外貿發展,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不斷簡化出口退稅手續,加快退稅進度,並從2008年下半年起連續7次上調出口退稅率。此舉對擴大出口、增加就業產生了積極作用,但隨著退稅規模的擴大,騙稅風險也得到進一步聚集。從2006年河北棗強騙稅案,到轟動全國的CPU騙稅案,騙稅違法犯罪現象屢有發生,且手段更隱蔽、方式更複雜、管理難度更大,防範和打擊出口騙稅活動的任務十分艱巨。
出口退稅評估作為新形勢下退稅管理的新任務,是強化退稅管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它在加強出口退稅監控、維護正常經營秩序方面無疑將承擔更多作用,有利於實現出口退稅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加大對騙取出口退稅違法行為的防範和打擊力度。2007年年初,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評估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7)4號,以下簡稱《通知》,就推動出口退稅評估工作進行了規範和指導,並對基層稅務機關開展這項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通知》下發後,各地根據總局要求不同程度地開展了出口退稅評估工作,對於規範企業經營行為,強化出口退稅管理提高稅源監控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較好效果,也積累了寶貴經驗。但這項工作剛剛起步,面對嚴峻的騙稅違法犯罪形勢,尚未形成切實有效的防範機制,存在諸多問題和不足。
(一)職責定位不清,需要明確。出口退稅評估是出口退稅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已開發國家普遍把其定位為管理與服務範疇,是一種非現場的納稅檢查。國內對出口退稅評估的內涵、作用認識不足。一些地方由出口退稅管理員開展評估,“重審核、輕管理”現象比較突出;一些地方簡單地將退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等同,與加強管理脫鉤:還有一些地方征退稅銜接不暢,出口退稅評估沒有與企業的日常評估、其他稅種評估很好地結合,造成一戶企業多人評估、多次評估,納稅人負擔很重,牴觸情緒強烈,評估效果不佳。
(二)信息渠道不暢,需要拓寬。在新加坡,稅務機關擁有功能強大的評稅情報庫,它可以向社會各界調取納稅人的相關資料、數據進入計算機系統。而我國出口退稅評估信息資料來源主要局限於納稅人登記信息,申報納稅、退稅數據資料,財務會計報表及日常管理獲取的生產經營情況等。稅務部門與外部信息交流不通暢,內部信息共享不及時,再加上納稅人虛報、少報信息資料,造成信息採集範圍偏小,退稅評估資料庫信息匱乏。
(三)指標體系不嚴,需要完善。由於起步較晚、經驗不足,預警評估指標體系在各地仍處於試運行階段。實際工作中暴露出指標體系設計不嚴密、預警參數可比性差等問題,測算出的異常企業戶數不是過多、就是過少,與出口企業的真實情況不符,難以有效發現申報疑點。評估分析的智慧型化水平低,缺乏統一完整的退稅評估管理系統。各地自行開發的評估管理系統獨成體系,不能實現全國聯網,無法滿足日益複雜的出口退稅管理需求,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四)社會支持不夠,需要協調。出口退稅監管涉及海關、外匯管理、稅務、外經貿、檢驗檢疫等十幾個職能部門,各部門自成一體,出口企業發生異常情形得不到實時告知,國家層面缺乏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建立穩定、高效的溝通協調機制。稅務機關處於出口退稅管理的末端環節,退稅評估得不到相關部門的緊密配合,監控範圍有限、稅收成本高昂、查處時間滯後,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部門之間的隔閡打時間差騙取出口退稅。
(五)人才配備不齊,需要保障。在美、日、德等已開發國家,稅務機關將重點力量放在稅務審計上,稅務審計人員約占稅務機關人員一半以上。我國出口退稅條線人少事多矛盾異常突出。2010年,全國專職從事出口退稅工作共4370人,接受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9987.11億元。稅務幹部一人多崗,被繁重的翻看憑證、報表核對拖累,無暇提高綜合素質和評估能力,使評估工作流於形式,項目不深入、不全面,補稅金額小、發現問題少、成效不顯著。

主要措施

健全的出口退稅評估機制是提高出口退稅管理效能的有效抓手,是防範和打擊出口騙稅違法行為的有力武器。隨著評估工作的不斷深入,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必須從多個方面努力,才能推動這項工作快速健康發展。
(一)切實加強管理,找準評估工作定位
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對出口退稅評估的組織領導,建立完備組織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實操作辦法、找準工作定位,著力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著重處理好:(1)評估與管理、稽查的關係。退稅評估是加強出口退稅管理的重要舉措,是連線管理與稽查的橋樑,不能割裂評估與管理的密切關係,更不能以稽查代替評估,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也不“不錯位”;(2)綜合評估與專項評估的關係,參照出口退稅與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之間的關聯性和鉤稽關係,分析相關稅種的異常變化,開展以出口退稅為主、結合其他稅種的綜合評估,避免對同一企業進行重複評估,降低稅收成本、減輕企業負擔;(3)評估與服務的關係。評估是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結合,出口退稅評估的過程,也是最佳化稅收服務的過程。通過評估,可以向出口企業宣傳涉外稅收政策,指導其少犯錯誤、遠離“雷區”,共同營造和諧的出口退稅環境。
(二)做好預警分析,科學設計指標體系
出口退稅評估指標具有涵蓋範圍廣、時間變化快、地區差異大等特點。其設計必須站在全局高度,做到與現行出口退稅制度相銜接,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搭建一個全方位、動態化、科學性,既相互交叉又相互印證的立體指標體系。(1)巨觀與微觀相結合。包括通用指標與特定指標,具體可分為綜合性評估指標、外貿企業評估指標、生產企業評估指標等;(2)國家與地方相結合。總局定期下發預警評估指標和峰值,為基層稅務機關提供操作指引。地方根據自身出口企業情況,計算符合實際的指標預警值,並在實踐中不斷加以改善。
(三)拓寬獲取渠道,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大量準確有效的評估信息是提高評估質量、拓展評估深度與廣度的基礎。要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逐步形成全國範圍的網路數據共享機制。(1)內部挖潛,全面整合稅收征管系統、防偽稅控系統和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信息資源。暢通徵收、管理、稽查信息傳遞渠道,消除障礙提高信息使用效率:(2)外部開源,密切與海關、外匯管理、外經貿、商檢、公安、國土、審計、銀行等部門聯繫,加大對第三方信息的採集和交換力度,建立快速、全面的信息共享與傳導機制;(3)做好宣傳輔導,保證出口企業申報數據質量。藉助現代化信息手段,對信息實行動態管理,提高信息分析、加工、處理能力,為出口退稅評估順利開展提供支撐。
(四)增進部門協調,形成共同防範機制
出口退稅評估作用的發揮依賴全社會共同參與,不斷提高綜合治稅力度,形成防範出口騙稅的整體合力,從源頭上遏制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的發生。(1)稅務部門內部,征、管、查三者資源合理配置,明確職責分工、減少組織內耗,為退稅評估開展搭建良好空間:(2)稅務部門之間,依託出口貨物稅收函調系統,加大對供貨企業的協查力度,增進供需雙方稅務機關的溝通交流,延伸出口退稅評估的深度和廣度;(3)稅務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相互密切聯繫、精誠合作,定期召開聯席工作會議,及時通報企業異常動向,為出口退稅評估箋言獻策、做好保障。
(五)提高幹部素質,建設穩定精幹隊伍
出口退稅評估工作專業化程度非常高,要求評估人員不僅掌握稅收、會計、法律專業知識,還要熟悉海關、外匯、商檢相關政策規定,以及計算機、統計、外語等操作技能。因此,要造就一支高素質的退稅評估隊伍,必須:(1)加大對評估人員的培訓力度,幫助其掌握評估方法、約談技巧、報表分析方法等,定期對工作質量和效率進行考核,增強其理論政策水平和綜合分析能力;(2)依託學習型機關建設,鼓勵評估人員在崗自學,鑽研理論、探討案例,提高學習自覺性,更好地為評估工作服務;(3)推進“人才庫”建設,組建專業出口退稅評估機構,吸引業務精、品德好、紀律性強的人才參與,並保持評估隊伍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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