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日本在華領事制度:以華中地區為中心

近代日本在華領事制度:以華中地區為中心

《近代日本在華領事制度:以華中地區為中心》是2009年9月1日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大臣。本書在國際法視野下,深入探討了日本在華領事制度的運行機制,是近代中日關係研究的一部力作。

基本介紹

  • 書名:近代日本在華領事制度:以華中地區為中心
  • 頁數:389頁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9月1日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叢書名: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
平裝: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509706874, 9787509706879
條形碼: 9787509706879
尺寸: 23.4 x 16.4 x 1.8 cm
重量: 558 g

作者簡介

曹大臣,男,1964年生。1997~2002年獲南京大學歷史學碩士、博士學位,2004年南開大學日本研究院博士後出站,現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近現代中日關係、日本研究等。主撰《刺刀下的毒禍——日本侵華時期鴉片毒化活動》和《圖說中國抗日戰爭史》,參與編譯《日俄戰爭史料集》和《南京大屠殺史料集》,合著《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對華侵略與殖民統治》等。主持及參與課題多項,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數次赴日學術交流,為日本大東文化大學國際關係學部特聘研究員。

內容簡介

《近代日本在華領事制度:以華中地區為中心》內容簡介:從1871年中日簽訂修好條規到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日本在華領事制度經歷了一個從互等到片面獨惠再到廢止的過程。其間,日政府擴大領事機構,強化領事職能,在華領館及領事之多,為他國所不及。在大陸政策支配下,許多領事升為駐華公使乃至外務大臣,成為侵華國策的制定和執行者:在平時,以外交官、商務官的身份,與中國地方政府交涉,極力維護日本在華“條約權利”,並以武力為後盾,為日本居留民的發展拓展空間;在戰時,則卸去外交官衣裝,在占領地擔任宣撫官,負責“維持治安”,或親自操起刀槍,參與侵華戰爭。領事群體喪失了應有良知,恃強凌弱,推行強硬無理外交,其所作所為助長了日軍氣焰,加快了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步伐,同時也加速了日本帝國主義的滅亡。

目錄

導論
一 領事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二 中外領事關係的確立
三 研究架構及方法
第一章 日本在華領事制度的確立與發展
一 中日互等領事制度的建立
二 日本在華片面領事制度的確立
第二章 華中領事館的開設及沿革
一 上海等領事館的開設及沿革
二 漢口等領事館的開設及沿革
三 領事館警察署的設立
第三章 領事與華中居留民
一 華中居留民的人口與職業構成
二 居留民組織及其活動
三 領事對不法居留民的庇護
第四章 領事與華中日租界
一 租界的開闢和擴展
二 領事——“國中之國”的最高統治者
三 租界——日本侵略華中地區的據點
第五章 領事裁判權(上)
一 領事裁判權與治外法權
二 日領與治外法權
三 日本在華領事裁判權體系
四 領事裁判權實施情形
第六章 領事裁判權(下)
一 領事裁判權案例分析:華告日案例——上海蘇佑泰案
二 領事裁判權案例分析:日告華案例——以商標糾葛為中心
三 領事裁判權案例分析:混合案件——上海美日中商標案
四 領事裁判權案例分析:非訟案件——漢口田種香案
五 領事裁判權的弊害
第七章 領事與“條約權益”的維護
一 內河航行權
二 關稅協定權
三 居住營業權
四 內地旅行權及測繪
第八章 領事與情報
一 領事的情治單位
二 領事的情報調查
三 領事報告的報知體制
第九章 戰時中日領事關係
一 戰時中日領事關係的性質
二 中華民國駐日使領的撤退
三 日滿領事關係
四 汪滿領事關係
第十章 偽政權駐日使領的外交
一 偽政權駐日使領機構及其法律地位
二 汪偽使領館的對日“外交”
三 汪偽大使館與歐亞諸國駐日使館的往來
第十一章 日領在汪偽轄區內的活動
一 居留民及領事館的撤退與復歸
二 居留民“被害”調查
三 領事館警察事務
四 占領地的宣撫工作
第十二章 日本在華領事裁判權的撤廢
一 清末民國中日法權的交涉(1902~1927)
二 南京國民政府初期中日法權的交涉(1928~1931)
三 偽滿治外法權的撤廢(193l~1937)
四 汪偽政府治外法權的撤廢(1937~1945)
第十三章 日本在華領事群體分析
一 領事群體的數量及地域分布
二 領事群體的教育背景及中國觀
三 領事群體的外交行為模式
四 領事群體的協調機制
結語
附錄一 日本外務卿、外務大臣歷任表
附錄二 近代日本駐華大公使表(含汪偽)
附錄三 大正年間(1913~1926)日本駐華領事官表
一 大正年間日本駐華領事官高等官表(1913~1926)
二 大正年間日本駐華領事官判任官表(1913~1926)
附錄四 日本駐中國各地總領事表(華中地區除外)
一 廣州總領事館(1909年10月升格)
二 間島總領事館
三 吉林總領事館(1919年5月升格)
四 濟南總領事館(1919年5月升格)
五 青島總領事館
六 天津總領事館(1902年1月升格)
七 哈爾濱總領事館
八 福州總領事館(1919年5月升格)
九 奉天總領事館
十 香港總領事館(1909年10月升格)
附錄五 日本駐華中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一 上海總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二 杭州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三 蘇州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四 蕪湖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五 南京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六 漢口總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七 九江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八 宜昌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九 沙市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十 重慶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十一 長沙領事館警察署長曆任表
參考書目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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