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刃而判

迎刃而判

迎刃而判(拼音:yíng rèn ér pàn)是源自《晉書·杜預傳》的漢語成語。該成語以劈竹為喻,原指劈開首節後余節自然裂開,引申喻指處理問題順利無礙。宋代朱熹《答何叔京書》載有"皆可迎刃而判矣"的文獻用例,與同源成語"迎刃而解"形成互文關係。其四字結構符合漢語成語定型短語特徵,常見於書面語表達。

基本介紹

  • 拼音:yíng rèn ér pàn 
  • 近義詞:迎刃而解
  • 出處典籍:《晉書·杜預傳》
  • 結構類型:聯合式成語
  • 字數特徵:四字成語
  • 語法功能:作謂語、定語 
語義解析,出處典故,結構解析,用法示例,關聯成語,

語義解析

成語由"迎刃"與"判"組合而成:
  • "迎刃"取自"迎刃而解"典故,指刀鋒觸及竹節時順勢劈開
  • "判"字本義為分開,此處引申指問題的順利解決
比喻義強調處理事務時抓住關鍵環節後困難自然消解。該語義特徵在朱熹《答何叔京書》"前日所疑皆可迎刃而判矣"中得到體現。

出處典故

典出西晉滅吳戰役:
  • 《晉書・杜預傳》記載"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數節之後,皆迎刃而解"
  • 杜預以破竹之勢比喻戰局發展,後世將該典故凝練為成語"迎刃而判"
  • 宋代文獻將軍事典故引申至日常事務處理場景

結構解析

漢字構成特徵:
  • 迎:辶部7畫,形聲字,本義相逢
  • 刃:刀部3畫,象形字,指刀鋒
  • 而:而部6畫,連詞
  • 判:刂部7畫,形聲字,本義分開
四字結構遵循漢語成語"二二相承"的韻律特徵,前後兩段形成因果關係表述。

用法示例

常見於三類語境:
  • 事務處理類:"經專員協調,糾紛迎刃而判"
  • 學術研究類:"關鍵數據獲取後,論證難題迎刃而判"
  • 行政管理類:"新政實施使積弊迎刃而判"
需注意現代漢語中多用於書面語體,口語表達傾向使用"迎刃而解"。

關聯成語

成語接龍體系:
  • 順接:迎刃而判→判若兩人→人定勝天
  • 逆接:判然不同→同工異曲→曲意逢迎
語義關聯群:
  • 同義:勢如破竹、水到渠成
  • 反義:積重難返、治絲益棼
  • 結構相似:迎刃而解、判若兩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