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小額保險,是人保財險在國內率先推出專門針對農民工群體的特定保險產品,將傳統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完全覆蓋到的農民工群體作為保障對象,為農村勞動力的平穩有序轉移提供保險服務支持,與傳統商業保險、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共同構築了新的新會風險抵禦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民工小額保險
- 對象:農民工
- 所屬險種:人保財險
- 簽署時間 :2009年3月
農民工小額保險,是人保財險在國內率先推出專門針對農民工群體的特定保險產品,將傳統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完全覆蓋到的農民工群體作為保障對象,為農村勞動力的平穩有序轉移提供保險服務支持,與傳統商業保險、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共同構築了新的新會風險抵禦體系。
農民工小額保險,是人保財險在國內率先推出專門針對農民工群體的特定保險產品,將傳統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完全覆蓋到的農民工群體作為保障對象,為農村勞動力的平穩有序轉移提供保險服務支持,與傳統商業保險、社會保險、社會救助...
大力發展小額人身保險,積極推廣外出農民工意外傷害綜合保險計畫。小額扶貧保險力爭覆蓋所有區縣(自治縣)。支持保險機構開展補充工傷保險、建工意外險、學生平安保險、醫療意外險、城鄉孕產婦及新生兒保險等業務,不斷提高流動人口、農村居民、孕...
積極探索開展農房保險試點,開展農民工和失地農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支持保險公司開發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農村小額保險,增強農民抵禦風險的能力。 (五)服務經濟社會穩定運行。支持發展與住房、汽車...
用人單位不得與農民工訂立免除或減輕其對農民工因工傷亡或者患職業病所應承擔責任的協定。安監、建設等部門應當將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和農民工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作為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對未參加工傷保險、參加保險後...
3.保障農民工社會保險權益。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實現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享受社會保險權益。落實靈活就業的農村戶籍人員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政策,促進農民工及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
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儘可能採取簡易程式處理,對小額勞動報酬爭議案件實行終局裁決。認真做好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繼續實施農民工工傷保險“平安計畫”(二期),著力推進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行業農民工參加工傷...
大力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準金融機構,探索建立農民專業合作資金互助機構或資金互助合作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縣(市)為單位建立社區銀行,加快地方法人機構發展,構建多層次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加快保險公司農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