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

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

《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是為進一步加快轉變漁業發展方式,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推動漁業轉型升級提出的意見。 由農業部於2016年5月4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農業部
  • 發布日期:2016年5月4日
  • 實施日期:2016年5月4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
農漁發【2016】1號
近年來,我國漁業持續較快發展,水產品產量大幅增長,市場供應充足,為保障國家食物安全、促進農漁民增收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漁業發展方式粗放,設施裝備落後,資源日益衰竭,水域污染嚴重,效益持續下滑,質量安全存在隱患,現代漁業發展面臨諸多挑戰。為進一步加快轉變漁業發展方式,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推動漁業轉型升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提質增效、減量增收、綠色發展、富裕漁民,大力推進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健康養殖、合理捕撈、保護資源、做強產業為方向,轉變養殖發展方式,壓減低效、高污染產能,大力發展標準化健康養殖;最佳化捕撈空間布局,調減內陸和近海,開拓外海,發展遠洋;調整產業結構,不斷拓展漁業功能,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強質量安全,保護資源環境,改善基礎設施,提升信息裝備,促進科技興漁,強化依法治漁,加快形成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漁業發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則
——堅持總量控制,提高質量效益。正確處理漁業發展“量的增長”與“質的提高”的關係,將發展重心由注重數量增長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壓減國內捕撈產量,壓縮調整資源消耗多、環境污染重、產出效益低的養殖品種和生產方式,不斷提高質量安全水平,促進水產品向價值鏈高端發展。
——堅持因地制宜,加強分類施策。根據漁業資源稟賦、市場需求和生態環境狀況,科學確定產業發展規模、產品發展重點,指導各類經營主體調整產品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最佳化產業布局。
——堅持生態優先,強化資源養護。加強資源環境保護,養護水生生物資源,改善水域生態環境。科學有序利用漁業資源,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積極推進減船轉產,促進節水減排、清潔生產、低碳循環、持續發展。
——堅持創新驅動,強化科技支撐。加強漁業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現代科技對漁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推進生產經營方式創新、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的創造性,提高組織化水平。培育新型職業漁民,增強漁民創業能力和就業技能,全面提升漁業從業人員素質。
——堅持市場主導,強化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在漁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現代漁業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大關鍵環節的財政投入,改善漁業基礎設施和信息裝備條件,更好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
——堅持依法治漁,強化法治保障。完善漁業法律法規體系,用法治破解漁業發展管理中的難題。加強漁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漁業行政執法,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和公平正義,為漁業穩定健康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三)主要目標
“十三五”期間持續推進“兩減兩提三轉”。“兩減”即減少養殖排放、減輕捕撈強度;“兩提”即提高漁民收入、提升質量安全水平;“三轉”即由注重產量增長轉到更加注重質量效益,由注重資源利用轉到更加注重生態環境保護,由注重物質投入轉到更加注重科技進步。
到2020年,全國水產健康養殖示範面積比重達到65%,重點養殖區域的養殖廢水基本實現達標排放;實行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國內海洋捕撈產量壓減到1000萬噸左右;漁民人均純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漁業效益顯著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二、三產業產值比重超過50%,水產品加工流通、增殖漁業和休閒漁業取得長足發展;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60%,漁業信息裝備水平和組織化程度明顯提高;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和修復能力明顯增強,漁業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二、最佳化養殖空間布局
(四)完善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加快制修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尚未發布的要儘快編制發布,已發布的要按照轉方式調結構的要求抓緊修訂完善。科學劃定養殖區域,明確限養區和禁養區。將宜養水域、灘涂納入養殖區域,穩定基本養殖水域。嚴格控制限養區養殖規模,科學確定養殖容量和品種。將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養殖以及水域環境受到污染不適宜養殖的區域劃入禁養區,儘快撤出和轉移禁養區內的養殖,妥善安排漁民生產生活。
(五)科學布局海水養殖。保護灘涂生態環境,穩定近海養殖規模,拓展外海養殖空間,形成水域、灘涂資源綜合利用與保護新格局。調減近海過密的網箱養殖,按照養殖容量科學布局,實施近海養殖水域生態環境修復,支持養殖生產向外海發展。
(六)調整最佳化淡水養殖。合理確定湖泊、水庫等公共水域內養殖規模,穩定池塘養殖,大力發展稻田綜合種養和低洼鹽鹼地養殖。積極發展生態健康養殖。按照養殖容量調減湖泊、水庫的投餌網箱養殖,發展大水面增殖和不投餌濾食類、草食類網箱網圍養殖,保持現有養殖池塘面積,提高養殖生產能力。
三、轉變養殖業發展方式
(七)大力發展水產健康養殖。積極發展大水面生態增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種養結合稻田養殖、海洋牧場立體養殖、外海深水網箱養殖等健康養殖模式。加強全價人工配合飼料的研發和推廣,加快替代冰鮮幼雜魚直接投餵。深入開展健康養殖示範場和示範縣創建活動,到2020年,新創建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2500個以上、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縣50個以上。
(八)加快推進養殖節水減排。引導和鼓勵養殖節水減排改造,重點支持廢水處理、循環用水、網箱糞污殘餌收集等環保設施設備升級改造。開展養殖水質監測,推動制定養殖廢水排放強制性標準。制定實施養殖生產環境衛生條件和清潔生產操作規程,加強養殖技術創新和運用,實現養殖廢水達標排放。
(九)最佳化養殖品種結構。加強品種創新,積極推廣新品種,調減結構性過剩品種,大力發展適銷對路的名特優品種、高附加值品種、低消耗低排放品種,提高養殖綜合效益。實施漁業種業提升工程,構建現代化良種研發繁育體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提高良種覆蓋率。嚴格苗種生產監管,規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核發,提高苗種質量。加強水產原種保護,強化水產苗種和種質資源進出口監管,保護我國特有種質資源,防止外來物種入侵。
四、促進捕撈業轉型升級
(十)逐步壓減國內捕撈能力。改革完善海洋漁船控制制度,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強化分級分區管理,加大減船轉產力度,提高減船補助標準,落實漁船報廢拆解補貼,逐步壓減海洋捕撈漁船數量和功率總量,到2020年國內海洋捕撈能力在現有基礎上降低15%,壓減海洋捕撈機動漁船2萬艘、150萬千瓦。實施內陸漁船總量控制,到2020年各地漁船控制在2008年的數量以內。積極推進長江、淮河等幹流及主要支流、重要通江湖泊捕撈漁民退捕上岸。探索將“捕魚人”轉為“護漁員”的政策和機制。
(十一)轉變國內捕撈生產方式。完善捕撈業準入制度,推行漁船漁民組織化管理,開展限額捕撈試點。在湖泊和大中型水庫,著力推進以人工增殖為基礎的限額捕撈發展方式。最佳化海洋捕撈作業結構,壓減雙船底拖網、帆張網、三角虎網等對資源和環境破壞性大的作業類型。規範漁具漁法,明確各類漁具準入標準,強化漁船攜帶漁具數量、長度、網目尺寸和燈光強度等的監管措施,清理整治“絕戶網”等違規漁具。淘汰老舊、木質、高耗能和污染大的漁船,改造升級選擇性好、高效節能、安全環保的標準化漁船漁機漁具,提升漁船裝備和現代化水平。
(十二)規範有序發展遠洋漁業。完善遠洋漁業管理制度,加強動態監管。積極開展遠洋漁業資源調查和探捕,最佳化遠洋漁業生產布局。發展相關配套產業,延長和完善產業鏈,促進遠洋捕撈、加工、流通、補給等協調發展。緊密結合國家“一帶一路”戰略規劃,提高遠洋漁業設施裝備水平,推進遠洋漁業海外基地建設,鼓勵遠洋漁業企業兼併重組做大做強,培養適應現代遠洋漁業發展要求的經營管理和技術人才,不斷增強綜合實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發揮水產養殖技術優勢,加快“走出去”步伐,帶動種苗、飼料和養殖裝備出口,支持發展海外養殖。
五、推進產業鏈延伸拓展
(十三)著力提升水產加工流通。積極引導水產加工業轉型升級,促進加工保鮮和副產物綜合利用。支持開展水產品現代冷鏈物流體系平台建設,提升從池塘、漁船到餐桌的水產品全冷鏈物流體系利用效率,減少物流損失,有效提升產品品質。鼓勵發展訂單銷售、電商等新型行銷業態,加強方便、快捷水產加工品開發研究,拓展水產品功能,引導國內水產品市場消費,推動優質水產品進超市、進社區、進學校、進營房。
(十四)大力發展休閒漁業。積極發展垂釣、水族觀賞、漁事體驗、科普教育等多種休閒業態,引導帶動釣具、水族器材等相關配套產業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傳統漁文化為根基,以捕撈及生態養殖水域為景觀,大力發展休閒漁業,建設美麗漁村。制定完善休閒漁業管理辦法和標準,深入開展休閒漁業示範基地創建活動。加強漁業重要文化遺產開發保護。
(十五)積極推進產業化經營。推動養殖、捕撈、加工、物流業等一二三產業相互融合、協調發展,延伸產業鏈、提高價值鏈。挖掘水產品生產區域特質、工藝特點和文化底蘊,加強漁業品牌建設,鼓勵支持發展區域性品牌。加強現代漁業園區建設,促進主導產業集群發展。扶持壯大漁業龍頭企業,培育漁民專業合作組織、生產經營大戶、家庭漁場和產業聯合體等新型經營主體,建立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提高漁業組織化程度。鼓勵各類組織、工商資本開展漁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的服務,全面提高漁業社會化服務水平。
六、確保漁業安全
(十六)強化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加強水生動物防疫系統實驗室能力建設,強化水生動物防疫站職能。加快建立漁業官方獸醫制度,推進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和監督執法。做好漁業鄉村獸醫備案和指導工作,壯大漁業執業獸醫隊伍。支持漁用疫苗研發推廣,加快審批進程。加強重大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預警,完善疫情報告制度。創建一批無規定疫病苗種場,開展水生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試點,對病死水生動物實行無害化處理,提高重大疫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七)嚴格監管養殖用藥。針對重點養殖品種,開展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精準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養殖過程中違法用藥行為。開展病原菌耐藥性普查,及時調整禁用藥目錄和準用藥使用指南。加強養殖用藥培訓,指導漁民科學合理用藥。探索建立水產養殖用水質改良劑、底質改良劑、微生態製劑等生產備案制度,防範隱性使用違禁藥物。嚴格加強對漁藥生產和經營的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偽劣產品流入養殖環節。
(十八)切實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堅持產管結合,強化產地監管職責,落實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加大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力度,擴大監測覆蓋面。推進水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加快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制修訂,推進“三品一標”產品認證。
(十九)切實加強漁船安全生產。深入開展“平安漁業”和“文明漁港”兩個創建活動,強化漁業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開展安全生產交叉大檢查。做好漁港防火、防商漁船碰撞、防抗颱風等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漁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加快老舊、木質漁船更新改造,配足、配好漁船安全裝備,提高抗風險能力,促進漁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七、強化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
(二十)強化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完善全國漁業生態環境監測網路體系,強化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監測,定期公布漁業生態環境狀況。完善水域突發污染事故快速反應機制,健全漁業水域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制度,科學評估漁業損失,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誰損害誰修復”的原則,建立健全漁業生態補償機制。
(二十一)保護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資源。健全漁業資源調查評估制度,全面定期開展調查、監測和評估,查清水生生物分布區域、種群數量及結構。加強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切實保護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進一步完善休漁禁漁制度,適當延長禁漁期。加大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力度,規範經營利用行為,切實加強對中華鱘、江豚、中華白海豚、斑海豹、海龜等重點物種的保護。積極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快建設人工魚礁和海洋牧場,加強監測和效果評估。
(二十二)全面推進以漁淨水。大力推廣以魚控草、以魚控藻等淨水模式,在湖泊水庫、城市景觀水系等公共水域,因地制宜開展以濾食性魚類為主的“放魚養水”活動,促進以漁淨水,改善水域水質和環境。推廣魚、蝦、蟹、貝、藻立體混養,增加漁業碳匯,修復海洋生態環境,建設藍色海灣。
八、提升支撐保障能力
(二十三)提高設施裝備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漁港建設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漁港經濟區。強化漁政、水產原良種體系、水生動物疫病防控體系、養殖池塘標準化、抗風浪深水養殖網箱、漁業安全生產、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監控和取證等設施裝備建設。加快實施“網際網路+現代漁業”行動,搭建漁業大數據平台,推廣套用“可視、可測、可控”的漁業物聯網、病害遠程診斷、質量安全追溯和資源養護體系,普及漁船安全信息通信設備,提高漁業漁政信息化水平。
(二十四)強化政策和金融保險支持。圍繞關鍵環節和短板,盤活存量、爭取增量,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加快構建有利於轉方式調結構的政策扶持體系。改革完善漁業油價補貼,重點支持減船轉產、人工魚礁、漁港維護改造、池塘標準化改造等。加強漁民技能培訓,提升漁民創業創新能力,強化漁民社會保障,加大對禁漁期漁民的生活補助,推動漁民退捕上岸,促進漁民脫貧。調整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徵收使用政策,專項用於漁業資源養護。探索採用信貸擔保、貼息、養殖水域灘涂不動產權證質押等方式,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本支持漁業發展,完善漁民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等制度。發展漁業互助保險,建立健全漁業保險支持政策,穩定捕撈業保險,加快推進水產養殖保險,增加漁業保險保費補貼,推動開展颱風、高溫、寒潮、洪澇等漁業災害保險。
(二十五)提高科技引領支撐能力。開展資源養護與生態修復、現代種業、健康養殖、病害防治、水產品加工、節能環保、漁業裝備升級、漁業信息化等共性與關鍵技術研究。推進重大漁業科學工程、重點學科實驗室和試驗基地建設,建設一流漁業科研院所。強化漁業技術推廣體系,保障推廣經費,落實“一銜接、兩覆蓋”政策,創新激勵機制,促進先進實用技術轉化。培育漁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高素質專業漁民、產業發展帶頭人和經紀人。
(二十六)強化依法治漁。加快《漁業法》及配套法規規章的修制訂。推進水域灘涂養殖權確權頒證,保護基本養殖水域。加強漁政執法,強化漁政機構和隊伍建設,保障執法經費,提升執法裝備水平,構建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漁政執法體制。推動完善漁業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大對破壞漁業資源環境、危害水產品質量安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涉外漁業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不報告、不管制(IUU)漁業活動。加強對漁民和漁業企業的教育培訓,督促嚴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條約。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要把轉方式調結構擺在現代漁業建設工作的首要位置,貫穿於“十三五”漁業發展的全過程。要逐級落實責任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督促檢查,強化績效考核。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加強重大問題研究,密切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強化政策保障,加大資金投入,切實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內容解讀

加快轉方式調結構 促進漁業轉型升級
——趙興武局長解讀《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
近日,農業部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農漁發〔2016〕1號,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十三五”及未來一個時期指導漁業轉型升級、加快現代漁業建設的重要檔案。日前,記者採訪了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趙興武,請其對《意見》出台背景和重點內容進行了解讀。
記者:在當前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出台這樣一個《意見》,其背景是什麼?《意見》的出台有什麼重要意義?
趙興武:我國是世界漁業大國,漁業是農業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漁業持續較快發展,水產品產量大幅增長,市場供應充足,國際貿易快速擴張。2015年,全國水產品產量6699.7萬噸,漁業產值達到11328.7億元,漁民人均純收入達到了15594.8元,水產品國際貿易總額293.1億美元,實現順差113.5億美元。漁業的快速發展,為保障國家食物安全、促進農漁民增收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在舉世矚目發展成就的光環下面,我國漁業也面臨嚴峻挑戰,突出表現為:發展方式粗放,設施裝備落後,質量安全存在隱患,水產品供給不適應消費需求的升級變化,效益持續下滑;捕撈能力過剩,水域污染嚴重,漁業資源日益衰竭,實現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資源環境壓力加劇。這些突出矛盾和問題,逼迫漁業必須轉型升級,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漁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從世情、國情出發,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樹立和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這些新理念新要求,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漁業發展指明了方向。農業部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著力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對漁業轉方式調結構作出部署,目的就是要通過“轉”和“調”,破解現代漁業發展難題,厚植髮展優勢,促進漁業轉型升級,加快漁業現代化步伐。《意見》的出台,將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方向、凝聚力量,對現代漁業建設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記者: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趙興武: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重點要把握四句話、十六個字:提質增效、減量增收、綠色發展、富裕漁民。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大力推進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著力點上,要以健康養殖、合理捕撈、保護資源、做強產業為方向,轉變水產養殖發展方式,壓減低效、高污染產能,大力發展標準化健康養殖;最佳化捕撈空間布局,調減內陸和近海,開拓外海,發展遠洋;調整產業結構,不斷拓展漁業功能,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強質量安全,保護漁業資源環境,改善基礎設施,提升信息裝備,促進科技興漁,強化依法治漁,加快形成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漁業發展新格局。
記者: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要注意把握什麼原則?
趙興武:漁業轉方式調結構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推進的過程中,要做到“六個堅持”。一是堅持控制總量、提高質量效益,將發展重心由注重數量增長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加強分類施策,根據漁業資源稟賦、市場需求和生態環境狀況,科學確定產業發展規模、產品發展重點。三是堅持生態優先、強化資源養護,科學有序利用漁業資源。四是堅持創新驅動,強化科技支撐。既要推進生產經營方式創新、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也要發揮現代科技對漁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五是堅持市場主導、強化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現代漁業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強政策引導,加大關鍵環節的財政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和信息裝備條件。六是堅持依法治漁、強化法治保障,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和公平正義。
記者:漁業轉方式調結構要實現什麼樣的目標?
趙興武:轉方式調結構是漁業發展永恆的主題,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就現階段來說,“十三五”期間重點是持續推進“兩減兩提三轉”。“兩減”就是要減少養殖排放、減輕捕撈強度。“兩提”就是提高漁民收入、提升質量安全水平。“三轉”就是由注重產量增長轉到更加注重質量效益,由注重資源利用轉到更加注重生態環境保護,由注重物質投入轉到更加注重科技進步。力爭到2020年,實現全國水產健康養殖示範面積比重達到65%,重點養殖區域的養殖廢水基本實現達標排放;在漁業資源管理方面,實行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國內海洋捕撈產量壓減到1000萬噸左右;漁業效益顯著提升,漁民人均純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消費者吃上安全健康的水產品,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二、三產業產值比重超過50%,水產品加工流通、增殖漁業和休閒漁業取得長足發展;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60%,漁業信息裝備水平和組織化程度明顯提高;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和修復能力明顯增強,漁業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記者:前面您講到要通過“轉”和“調”促進漁業轉型升級,那么具體來講“轉什麼、調什麼”呢?
趙興武:漁業轉方式,關鍵是做到“四轉變”一是轉變資源利用方式。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轉變過去拼資源消耗、拼要素投入的粗放生產方式,有度有序利用漁業資源,堅決壓減捕撈生產能力,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把漁業資源過高的利用強度緩下來,把水域生態環境污染加重的趨勢降下來。二是轉變養殖生產方式。改變一味追求高投入、高產出,盲目提高單產的養殖方式,開展清潔生產,推進水產養殖節水減排,推廣健康養殖模式。三是轉變經營方式。培育漁業新型經營主體,支持養殖大戶、家庭漁場、專業合作社、漁業企業等發展壯大,扶持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立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發揮規模經營主體在新技術套用、新品種推廣、新市場開拓、新業態發展上的引領作用,讓傳統漁民搭上適度規模經營的“快車”。四是轉變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運用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加強產出控制,建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推進依法治漁,用市場的辦法、改革的措施、法律的手段,破解長期制約漁業發展的難題。
漁業調結構,重點是做到“四調優”:一是調優區域布局。立足各地資源稟賦和生態類型,調整最佳化區域布局,形成分工合理、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沿海地區發展基礎好,裝備條件和技術水平高,要大力發展設施漁業、水產品加工業和遠洋漁業,推動漁業物質技術裝備升級,率先實現漁業現代化。長江和珠江流域河網縱橫,宜漁資源豐富,養殖技術水平高,是我國淡水漁業主產區,要重點發展標準化健康養殖、綜合種養,減少養殖污染,保護和修復水域生態環境。三北地區冷水資源豐富,低洼鹽鹼、荒灘荒水具有較大的開發潛力,要積極開展湖庫等大水面增殖,有序開發鹽鹼宜漁資源,發展冷水漁業和節水養殖。青藏高原生態脆弱,暫不具備開發條件,重點是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環境。二是調優產品結構。適應居民消費結構快速升級的需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做好加減法、推動養殖結構最佳化,鼓勵多養生態魚,多養適銷對路的魚,增加優質高端安全水產品生產,調減結構性過剩的大路貨品種,減少無效供給,讓優質魚蝦貝類走進百姓家、成為“家常菜”。加強品種創新和品牌創建,提高產品品質。三是調優產業結構。完善養殖、捕撈、加工、冷鏈物流各環節,大力發展水產品精深加工業,壯大遠洋漁業,發展休閒漁業和增殖漁業,建設美麗漁村,拓展漁業功能,促進種養結合、一二三產業融合,不斷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四是調優要素配置。最佳化漁業要素投入結構,推動各類生產要素流向深遠海養殖、加工流通、休閒漁業、資源保護等方面,提高漁業的全要素生產率。加大漁業科技創新,加強良種培育,更新改造漁業裝備,推進信息化與現代漁業深度融合,用現代技術手段改造傳統漁業。
記者:“十三五”期間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要把握好哪些關鍵領域?
趙興武:主要是抓好“六項重點”。
第一項重點是抓好水產養殖業轉方式調結構,主要是調整最佳化養殖布局和轉變養殖業發展方式。在最佳化水產養殖區域布局上,加快完善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科學劃定養殖區域,明確限養區和禁養區,將宜養水域、灘涂納入養殖區域,穩定基本養殖水域,保護漁業基本生存空間。嚴格控制限養區的養殖規模,養殖過密的要進行適當的疏散。現在西南及“三北”部分地區水產養殖業發展相對滯後,這些區域發展養殖的積極性很高,但是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尤其是不要再大量發展那些低效的大宗品種,可以適度發展優質特色品種。在轉變水產養殖方式上,重點解決養殖污水排放、冰鮮幼雜魚直接投餵、養殖密度過高、違規用藥等問題。
第二項重點是促進國內捕撈業最佳化調整。主要思路是調減內陸、控制近海、開拓外海。當務之急是把過剩的捕撈生產能力減下來,減少漁船數量和功率,取締違規網具和超強燈光,淘汰對資源破壞力大的帆張網、三角虎網和雙船底拖網。單船底拖網也要在政策上加以限制。二是完善休禁漁制度。核心是儘可能延長休禁漁時間。從實踐情況看,青海湖已實行了10多年封湖禁漁,效果明顯。長江、淮河等幹流、重要支流和部分通江湖泊,也有必要實施長期禁漁計畫和退漁上岸工程。三是積極推進捕撈漁民轉產轉業。
第三項重點是提升價值鏈延長產業鏈,使價值鏈和產業鏈相互促進、協調發展。開展水產現代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構建從池塘、漁船到餐桌的水產品全冷鏈物流體系,減少物流損失,提升產品品質。加強方便、快捷水產加工品研究,促進初級加工、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協調發展,讓吃魚變得更便捷、更時尚。鼓勵水產品流通渠道創新,藉助網際網路發展電商、網路銷售等,推動優質水產品進超市、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營房、進家庭。積極推進產業化經營,促進龍頭企業和新型經營主體之間建立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通過利益鏈形成產業鏈,推動養殖、捕撈、加工、物流業相互融合、協調發展,延伸產業鏈、提高價值鏈。做好休閒漁業這篇大文章,大力發展休閒垂釣、漁家樂、漁事體驗、觀賞魚產業,帶動釣具、餐飲、玻璃鋼船和水族器材等的發展。沿海地區可以結合海洋牧場、人工魚礁建設,大力發展綜合性休閒漁業。
第四項重點是抓好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定期開展全面調查、監測和評估,摸清水生生物分布區域、種群數量及結構。根據資源狀況,擬定實施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合理控制開發利用規模,科學開展增殖保護,加強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有針對性地保護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強化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完善突發性水域污染事故快速反應機制,健全漁業水域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制度,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誰損害誰修復”的原則,實施漁業資源生態補償。大力推廣以魚控草、以魚控藻等淨水模式,加快建設人工魚礁和海洋牧場,促進以漁淨水,改善生態脆弱的水域水質和環境。支持發展魚、蝦、蟹、貝、藻立體混養,增加漁業碳匯,修復海洋生態環境,建設藍色海灣。
第五項重點是積極穩妥發展遠洋漁業,重點是最佳化生產布局、完善產業體系、提高管理水平,實現產業由大到強。
第六項重點是加強漁業行政執法,為轉型升級保駕護航。完善漁業行政執法程式,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強化科技、裝備在行政執法中的套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能,提升精準監管能力。對酷漁濫捕、電毒炸魚、偷捕保護動物、非法使用禁用藥物等違法行為零容忍,以嚴立威,讓違法者付出相應的代價,使其不敢違、不願違。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清理取締“絕戶網”,整治船證不符、大機小標等問題,降低違法捕撈的數量。
記者:從當前來看,漁業轉方式調結構要主攻哪些要點難點?
趙興武:漁業轉方式調結構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當前要重點打好“六場硬仗”。
一要打好長江流域大保護的硬仗。長江流域既是我國淡水漁業主產區,也是水生生物基因庫。一段時期以來,長江乾支流水利工程建設多,捕撈強度居高不下,生態環境嚴重惡化,珍稀特有物種全面衰退,部分物種瀕臨滅絕。20年前江豚有2700多頭,目前僅存不足1000頭。中華鱘在宜昌的產卵場已連續2年中斷自然產卵。我們的母親河迫切需要休養生息。習近平總書記在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強調,當前和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要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漁業領域的大保護重點要抓好兩個方面,一方面保護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實行搶救性保護,採取就地保護、遷地保護、遺傳資源保護、建保護區等措施,實現物種延續。對破壞、危害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和防止。另一方面恢復水域生態環境,實行“三減一增”,漁業生產該退出的退出、該減少的減少,堅決壓減高投入、高污染的水產養殖模式,壓減捕撈產能,嚴厲打擊電毒炸和“絕戶網”等非法捕撈行為,積極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實現漁業資源可持續。
二要打好近海過剩產能疏導的硬仗。壓減近海捕撈,通過減船轉產減少一批,取締“絕戶網”和涉漁“三無”船舶打掉一批,拓展外海和遠洋漁業轉移一批,逐步實現捕撈強度與漁業資源可捕量相適應。降低近海養殖強度,有序向外海、深海轉移,向人放天養、海洋牧場的方式轉移,發展環境友好、生態健康的養殖模式,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要打好水產品質量安全提升的硬仗。產品質量是產業的生命線。各級漁業部門對水產品質量安全始終高度重視,常抓不懈,近些年來的成效是顯著的,水產品產地抽檢合格率由2010年的97.9%提高到2015年的99.6%,沒有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但是在少數幾個品種上也還存在突出問題。《意見》提出,對水產品質量安全要堅持產管結合,落實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突出抓好“病”和“藥”的監管,提高重大疫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針對重點養殖品種,開展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精準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養殖過程中違法用藥行為。同時,推進水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加快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制修訂,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加大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力度,擴大監測覆蓋面。
四要打好漁業物質技術裝備條件升級的硬仗。推進漁業科技進步,加強品種培育、健康養殖、精深加工等關鍵領域和環節的科研攻關,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新模式、新裝備,加強漁船、漁港及配套設施建設,強化漁業的物質裝備和技術支撐。落實漁業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強化漁業船舶安全裝備配備、漁業安全執法檢查、漁業船員培訓教育,健全安全風險保障和災害救助機制,完善漁業保險,建設“平安漁業”,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要打好捕撈漁民轉產轉業的硬仗。改革開放30多年裡,漁民是農民中先富起來的一個群體。但隨著漁業發展空間不斷被擠壓、漁業資源持續衰退,相當一部分漁民在小康進程中掉了隊,尤其是部分內陸捕撈漁民“下水無魚、上岸無地、社保不到位”,生活十分困難。“十三五”期間,確保漁民穩定增收、貧困漁民全面脫貧,事關全面小康大局。要千方百計拓寬漁民就業增收渠道,有序推進捕撈漁民轉產轉業,逐步實行退漁上岸,加強漁民職業技能培訓,引導漁民向水產品加工、流通和休閒漁業轉移,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完善低保、醫療、教育、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確保漁民收入不下降、生活有改善。
六要打好遠洋漁業規範有序發展的硬仗。我國遠洋漁業經過30年的快速發展,規模上已經位居世界前列,但結構上仍存在捕撈獨大的問題,一些地方和企業一味追求產量,作業方式粗放、法律意識不強。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推進遠洋漁業規範有序發展,逐步淘汰對海洋生物資源破壞力大的捕撈方式和漁具漁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國際漁業資源。加強遠洋漁業海外基地建設,配套發展加工流通業,著力延長產業鏈、提高競爭力。水產養殖也要發揮優勢,加快“走出去”。同時,在執法監管上下功夫,加強遠洋漁業企業和船員的教育培訓,加大對越界捕撈等違法違規事件的處罰力度,形成有力震懾,維護國家形象。
記者:圍繞漁業轉方式調結構工作落實,《意見》提出哪些支持保障政策?
趙興武:漁業轉方式調結構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離不開支持保障政策。《意見》著重在提高設施裝備和信息化水平、強化政策和金融保險支持、提高科技引領支撐能力、強化依法治漁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通過精準投入、振興科技、完善法治,補齊漁業發展短板。同時,加強組織保障,要求各級漁業漁政部門切實把轉方式調結構擺在現代漁業建設的首要位置,貫穿“十三五”漁業發展全過程,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細化方案,落實責任,狠抓落實。下一步,部局將加強宣傳和培訓,及時解讀相關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並召開全國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現場會,交流各地經驗和做法,下半年還要對《意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調研督導。總之,要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全國漁業領域加快形成“轉”和“調”的氛圍,推動漁業轉型升級,開創現代漁業建設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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