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地域生產綜合體

農業地域生產綜合體是農業社會化大生產的地域組織,屬地域生產綜合體的一種類型。是農業生產社會勞動地域分工的一種表現形式,由代表地區農業生產特點的專業化生產部門、輔助性生產部門或自給性生產部門所組成的綜合農業地域系統。其形成和發展是農業生產勞動地域分工高度發達的結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地域生產綜合體
  • 組織形式:地域組織
  • 主要內容: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
  • 主要層次:初級、中級和高級三等
概念,層次定義,

概念

每一個完整的農業區都是一個農業生產地域綜合體。其內容包括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形成產、供、銷一條龍,多種設施和綜合技術配套服務體系。在組織形式上,由農戶、專業戶(組、村)、公司、服務社(隊)等組織聯合體。按農業生產地域綜合體來規劃、組織農業生產,有利於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人力、物力和財力,促進地區農業生產專門化與協作的發展;有利於正確處理主導部門與輔助性生產部門的關係;有利於區域農業的綜合技術配套與聯合經營;有利於提高土地利用率、勞動生產率和農產品商品率,促進農村水利化、機械化、電氣化和園田化;有利於組織居民的生產與生活,合理部署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鄉村居民點和生產與經濟中心。

層次定義

農業生產地域綜合體的層次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三等。一般糧食基地、經濟作物集中產區,具備綜合體的某些特點,可視為農業生產地域綜合體的初級形式;隨農村工業和鄉鎮企業的發展,農、工業間的聯繫日益密切,逐步向農一工業生產綜合體轉化,可視為中級形式;在此基礎上,因第三產業在農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形成農工商相結合的生產地域綜合體,可視為高級形式。如中國以順德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在桑基魚塘、蔗基魚塘、果基魚塘的基礎上,又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創匯型農業,形成了種植、養殖、加工、運輸、商業、外貿、服務和旅遊等一整套綜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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