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

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

學校生活衛生設施是學校教育教學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學生的健康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加快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和“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資源”的要求,依據農村中國小建築、生活衛生設施等方面的相關標準和政策規定,制定《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

本《規範》重點對飲用水設施、宿舍、食堂、浴室、廁所、垃圾和污水設施等學校生活衛生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提出要求。各地在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制定當地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以及實施中西部農村國中校舍建設工程、義務教育標準化建設等相關教育工程時,應統籌考慮和安排學校生活衛生設施的建設與改造,並加強規範管理,切實落實學校生活衛生設施衛生管理制度和要求,保障學校師生有一個安全健康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
  • 外文名:無
  • 對象:農村
  • 方向:衛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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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信息

教育部 衛生部關於印發《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的通知
教體藝[20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衛生局:
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加強和規範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為學校師生創建安全健康的生活與學習環境,保障學校師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部、衛生部依據國家相關標準,結合學校實際,聯合制定了《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本《規範》要求,加強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附屬檔案: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規範概述

學校生活衛生設施是學校教育教學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學生的健康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加快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和“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資源”的要求,依據農村中國小建築、生活衛生設施等方面的相關標準和政策規定,制定《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
本《規範》重點對飲用水設施、宿舍、食堂、浴室、廁所、垃圾和污水設施等學校生活衛生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提出要求。各地在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制定當地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以及實施中西部農村國中校舍建設工程、義務教育標準化建設等相關教育工程時,應統籌考慮和安排學校生活衛生設施的建設與改造,並加強規範管理,切實落實學校生活衛生設施衛生管理制度和要求,保障學校師生有一個安全健康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飲用水

設施要求

當地有城鎮集中式供水設施的學校,應使用城鎮管網集中供水;城鎮沒有集中式供水設施的可使用自備水源供水。
1.供水設施
採用二次供水的學校,二次供水設施周圍應保持環境整潔,有良好的排水條件;設施的材質和內壁塗料應無毒無害,不得對飲用水造成二次污染;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並加蓋上鎖,蓄水容積以不超過學校48小時用水量為宜;設施應有安裝消毒器的位置,有條件的學校應設有消毒器。
採用自備水井作為飲用水水源供水的學校,自備水源的水井選址應遠離牲畜圈、校園獨立式廁所及貯糞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放點等污染源,距離應在25米以上;水井應設有高於地面0.3米以上的井沿,井口加蓋並上鎖,有條件的學校可建設專用供水泵房。
2.飲水設施
使用煤、電、燃油、燃氣等各種能源的開水鍋爐每學期使用前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有效的排污、清洗和消毒。儲存開水的容器應每天清洗1次,加蓋密封上鎖。飲水機(桶裝水)或其他類型直接提供飲水的設施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並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飲水點設定密度應考慮服務半徑和學生人數,宜設在教室內或教學樓的公共區域。
教學樓內應在每層設飲水處,按每40人-45人設定一個飲水水嘴。
3.洗手設施
學校的公共區域應設定方便學生洗手的水龍頭,原則上每個水龍頭服務學生人數不超過50人。
學校應建立飲用水設施管理制度和維護檔案,對飲用水設施的清洗、消毒、耗材更換等維護工作有詳細的計畫和記錄。

衛生要求

二次供水設施和自備水源供水的用水點的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並取得當地衛生部門水質檢驗合格報告。
桶裝飲用水或其他類型直接供飲用的飲水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衛生要求,並取得檢驗合格報告。
學校提供的飲用開水應燒至沸騰。

水量要求

飲用水水量應滿足學生每日在校的生活需要,原則上每人每天生活用水供應量不少於20升(不包括學校食堂用水量),每人每天飲水供應量不少於2升。

學生宿舍

布局及建築

學生宿舍選址應防止噪聲和各種污染源的影響。宜選擇有日照條件,且採光、通風良好,便於排水的地段。宿舍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學生宿舍用房一般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廁所、貯藏室及清潔用具室組成。
學生宿舍的消防、電氣、樓梯、台階等不能存在安全隱患,應符合國家相應的安全要求。
學生宿舍的建築裝修應使用安全無毒無害的材料,室內裝修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防止由建築裝修材料造成的生物性、化學性、放射性等室內環境污染。
為保證充足的空氣量,宿舍居室淨高不宜過低,原則上在採用單層床時,不應低於3米;在採用雙層床時,不應低於3.1米。
人均居室使用面積不宜小於3平方米。
宿舍居室窗地面積比不應低於1:7。
學生宿舍應具有一定的儲藏空間,每人儲藏空間宜為0.3-0.45立方米,儲藏空間的寬度和深度不宜小於0.6米。

基本設施

學生宿舍應保證一人一床,床鋪應牢固結實,床鋪面積應適合學生的身材,原則上小學生和中學生使用的床面長度分別不小於1.8米和2米,寬度不小於0.9米。為防止學生從床上跌落,雙層床的上床應設定防跌落板(或桿),防跌落板(或桿)的高度不宜低於0.25米,長度不宜低於床體長度的2/3。小學生使用雙層床的上床距離地面高度不宜高於1.6米。雙層床應安裝有安全可靠的小梯子和抓(扶)手。床鋪上方應有一定的活動空間,原則上床上空間高度不小於1.2米。
學生宿舍應設定安全、環保、節能的人工照明設施,宿舍居室0.75米水平面的平均照度不應低於75lx。宿舍樓道和樓梯處應安裝應急照明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學生宿舍的盥洗室應配有滿足學生使用的洗手盆或盥洗槽水龍頭,配置數量宜按每10人至少設定一個。學生宿舍應設有衣物晾曬空間和設施。
學生宿舍應設有附建式廁所。宿舍廁所應採用蹲式大便器,大便器和小便器數量的設定應滿足學生早晚如廁高峰期的需要。原則上女生廁所應按每10-12人設一個大便器,男生廁所應按每15人設一個大便器和兩個小便器(或1.2米長小便槽)。廁位之間應設隔斷。宿舍廁所內應設洗手水龍頭、污水池和地漏。
學生宿舍應根據當地的氣候條件設定安全的通風、取暖設施,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的發生。新建或擴建的學生宿舍原則上不再使用燃煤取暖。
學生宿舍應安裝有效的防蚊、蠅、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

衛生管理

學生宿舍應有專人管理,並建有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一層出入口及門窗應設定安全防護設施。
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和家畜。
學生宿舍應每天進行衛生打掃,達到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紙屑及痰跡等。
宿舍居室每天上、下午各進行不少於1小時的室內空氣通風。

學校食堂

建築與布局

食堂選址應防止各種污染源的影響,食堂距牲畜圈、校園獨立式廁所及貯糞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放點等污染源間的最小允許距離為25米。
食堂不應與教學用房合併設定,宜設在教學用房和宿舍區的下風向、校內獨立廁所的上風向。廚房的噪聲及排放的油煙、氣味不得影響教學環境。
學校食堂一般應包括工作人員更衣間、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備餐間、食品出售場所、就餐場所等。
食品處理區的布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進行設定。食堂加工操作間、內部設施應符合《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衛生部令第14號)的要求。

衛生管理

學校食堂應持有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從業人員應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和有效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
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處理的刀、墩、盆等相關工具應分開使用,分區定位存放。
加工操作間和就餐場所應根據實際需要設定相應數量的垃圾箱(桶),垃圾箱(桶)應有蓋,每餐後應及時對垃圾進行清運,並對垃圾箱(桶)進行有效的清潔。
食品原料採購、儲存、加工環節應符合《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應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製度。
食堂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張貼在食堂醒目位置。
清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

浴室

建築與布局

公共浴室應設有更衣室、浴室、廁所等房間,公寓內的浴室可不設更衣室。
更衣室、浴室、廁所的地面要防滲、防滑,浴室地面要有不小於2%的坡度,公共浴室屋頂應有一定弧度。
浴室應設氣窗,氣窗面積宜為地面面積的5%左右,以保持良好通風。浴室牆面應設牆裙,牆裙高度不應低於2.1米。

浴室設施

更衣室和浴室應有保(供)暖設備,以保證寒冷季節學生洗浴時的室內溫度要求,防止出現寒冷和凍傷。
更衣室和浴室應有換氣設備,防止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發生。
更衣室和浴室應安裝人工照明設備,更衣室的平均照度應≥50lx,浴室的平均照度應≥30lx。
浴室宜使用淋浴噴頭,新建、改建、擴建的浴室不得設池浴。淋浴噴頭的設定數量可根據住宿學生人數及浴室開放時間等情況確定,應滿足學生洗浴高峰時的需要;相鄰淋浴噴頭的間距不小於0.9米。

衛生管理

學校的公共浴室應有專人管理,浴室內及其廁所應及時清掃、消毒,做到無積水、無異味。
浴室的熱水應達到人體感覺適宜的溫度。
淋浴間的熱水量應滿足學生洗浴的需要,以每人次40升為宜。定時開放的淋浴間應保證住宿學生至少每周一次淋浴。
浴室內不設公用洗浴毛巾。
浴室在開放後的當晚要徹底清洗,經過消毒後再行換水(消毒方法見附屬檔案)。

廁所

建築與布局

廁所建設應布局合理、適用、衛生、安全,防止污染水源、校園及周圍環境。
獨立式廁所的位置應選擇在校園內,地勢較高,地基排水通暢,不易被雨水淹沒,學生容易到達之處,儘可能在當地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應距離自備水源、食堂25米以上,貯糞池要遠離供水系統,避開教室和活動場所。
獨立式廁所距離學生宿舍和教室的距離宜在200米以內,以保證學生如廁安全和方便。
教師廁所和學生廁所應分開設定。
在寒冷地區應採取保溫禦寒措施,貯糞池(無害化處理設施)應建在冰凍線以下。
廁所室內地坪標高應高於室外地坪0.15米以上。
新建、改建、擴建的廁所應符合表1中的建築要求:
表1 學校廁所建築衛生要求
序號
項目
標準
備註
1.
廁屋內淨高
獨立式廁所 ≥3.0米
附建式廁所可按建築物室內淨高設定
2.
蹲位數量
女生每13人設一個蹲位;男生每30人設一個蹲位,每20人設一個小便器或0.6米小便槽。
3.
廁窗
窗地面積比不小於1:10
窗台距地坪最小高度1.7米
4.
蹲位廁門
宜採用外開門,門高1.0-1.2米,下方留0.2米空隙。
5.
牆裙處理
釉面瓷片或水泥光面
6.
牆裙高度
≥1.2米
7.
地面處理
水泥地面或防滑瓷磚
防滲、防滑
8.
廁室內走道
單排蹲位不低於1.30米,雙排蹲位不低於1.50米
推薦單排蹲位設計
9.
廁位間面積
淨尺寸應不小於0.9-1.0×1.1米
便器距後牆距離不應小於0.3米
10.
便器
首選陶瓷便器,也可使用經檢測證明安全可靠的工程塑膠便盆。
小學生便器可特製:寬為0.15-0.18米。
11.
貯糞池
密封、不滲漏、糞便處理符合無害化衛生要求
12.
衛生管理間
≥1.20平方米
有專用清掃工具
學校在新建、改建、擴建廁所時應考慮到殘疾學生的如廁需要,提供無障礙設計。
廁所貯糞池出口應高於地坪0.10米,出糞口應密閉加蓋。
有條件的地區應建設雨水收集設施,用收集的雨水沖洗廁所。

其他設施

廁所應設定有效的通風設施,廁所通風應以自然通風為主,機械通風為輔。
通往廁所的道路兩側和廁內均應設定人工照明設施,道路和廁內的平均照度應≥60lx。
廁所的前室或廁內應設定供學生使用的洗手設施。
水沖式廁所的給、排水設施必須齊全。非連續性供水的廁所內應備有貯水設施。同時應配有紙簍和清潔工具,能夠維護廁內衛生。
廁所應安裝防鼠和防蚊蠅設施,防止蚊蠅在廁內的孳生。

衛生管理

廁所應有環境保護措施和保潔制度,有專人維護、管理,保證廁內清潔衛生,地面無積水、無垃圾、無蠅蛆,便器內無糞跡、尿垢、雜物等。
廁所後貯糞池的糞便應及時清除,前貯糞池(三格化糞池的一、二池)應定期清掏,糞皮和糞渣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水沖式廁所污水應排入當地城鎮規劃的公共市政排水下水道管網,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具備公共污水排放系統的學校應建三格化糞池或淨化沼氣池,對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
對非衛生廁所,學校應制定專門的衛生管理制度,加強衛生維護和管理,妥善處理糞便糞水,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疾病傳播,並有計畫地進行衛生廁所的改造。

垃圾和污水

垃圾收集(存放)設施
1.設定
學校應設定使用方便的垃圾箱(桶、簍)等垃圾收集設施。
每個教室內應安放1-2個廢紙(物)簍;每個宿舍應安放1-2個廢紙(物)簍。
校園內道路兩側和操場周邊等室外環境中應每隔300米設定1個垃圾箱(桶);
垃圾箱(桶)應有蓋。有條件的學校應設定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對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進行分類收集。
垃圾存放站(池)應設定在校園當地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處,距離食堂、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貯水池、教室、宿舍等的距離不低於25米;有條件的學校應使用密封式的垃圾存放設施設備。
教學區和生活區應備有衛生清潔工具。
2.衛生管理
垃圾箱(桶、簍)內的垃圾每天至少清運一次,垃圾清運後應及時對垃圾箱(桶、簍)進行清潔;垃圾存放站(池)的垃圾應每周至少清運一次,夏季每周至少清運兩次,垃圾清運後應及時對垃圾存放設備用生石灰或其他消毒劑進行消毒;校園內垃圾清運車輛應密封,防止垃圾散落。
污水排放設施
1.設定
生活污水排放應採用管道或暗溝排放,污水管道和暗溝應不滲漏;污水管道與供水管應有一定的水平間距,原則上在室外應大於1.5米、室內應大於0.5米;當污水管與供水管有交叉時,污水管應設在供水管下方,污水進口應設格柵,防止管溝堵塞。
降雨量較大的地區應有專門的雨水管渠,雨水管渠可採用明渠,雨水可單獨排放也可併入污水管道。
2.衛生管理
有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學校,污水管道應接入城鎮污水管網進行處理。
沒有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學校,生活污水排放點應不影響校內環境和校外環境,不得對水源產生污染。校園內不得有污水坑。
附表:推薦的沐浴場所及設施、設備、工具清潔消毒方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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