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宗論是19世紀中國經濟思想轉型期的重要理論,由龔自珍在1823年《農宗》中系統闡述。該理論以西周宗法制度為核心,主張通過大宗、小宗、群宗、閒民的四級社會分層構建農業自然經濟體系。核心機制是以長子繼承制維繫土地占有關係,規定大宗配置100畝田地使用5個閒民佃農,小宗、群宗配置25畝田地使用1個閒民佃農,實行十取其九的高剝削率。該體系力圖通過宗法制度維護封建生產關係,被視作傳統農本思想的典型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宗論
- 提出者:龔自珍
- 提出文獻:《農宗》
- 性質:財經學術語
- 核心思想:農本經濟
- 等級劃分:四個階層
- 繼承制度:長子繼承
- 思想對立:商本論
理論建構基礎
等級制度設計
- 大宗:宗法制度頂端階層,享有100畝土地繼承權
- 小宗:次級宗族分支,土地占有規模遞減至25畝
- 群宗:基礎宗族單位,維持基本生產資料
- 閒民:無土地繼承權的佃農群體
經濟運作機制
思想史定位
- 作為封建經濟理論最後發展形態的完整呈現
- 與主張通商富國的商本論形成思想交鋒
理論特徵分析
- 封閉性:通過宗法制度固化社會等級
- 穩定性:以長子繼承制防止土地分散
- 保守性:抵制商品經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