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股價格

分離交易可轉債是一種包含了一定數量權證可轉換債券,他們是一次性綁定發行,在上市交易時分開交易,所以叫做分離交易可轉債。分離交易後,可轉債有自己的轉股價格,權證有自己的行權價格,各不相干。如果沒有附帶權證,那就是單純的可轉債,只有轉股價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轉股價格
  • 包含:一定數量權證可轉換債券
  • 別名:分離交易可轉債
  • 屬性:股市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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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轉股價格

轉股價格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
其餘理解 
轉股價格就是可轉債轉換價格
另,行權價格:是指權證的行權價格。

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紅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併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
送股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當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淨資產值2.08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淨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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