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州(金代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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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貞祐三年(1215年)升蘇門縣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輝殿(取謝靈運“山水含清輝”詩名命名),故以“輝”為名,稱“輝州”,領蘇門、山陽二縣。元中統二年(1260)屬衛輝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廢州立縣,改輝州為輝縣,屬河南省布政使司衛輝府。清代因之。913廢州為縣,即今河南輝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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