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決定論最先是由William James提出的,在關於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探討中,他指出軟決定論即為個體選擇中存在的選擇定律和選擇的因果必然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軟決定論
- 外文名:Soft determinism
軟決定論(William James,1890)指出自由意志在因果關係上並不自由,而是高壓政治下強制性的自由—如果我們的行為是自願的並且與我們的意識所期望的目標一致,那么它們是自由的。該理論認為
- 個體的選擇被他的意圖決定。(“選擇定律”)
- 個體的選擇是必然的;沒有其他的選擇是可能的。(“選擇的因果必然性”)
軟決定論是一個哲學觀點,哲學中的決定論是一種認為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普遍存在客觀規律和因果聯繫的理論和學說。在媒介對社會影響的論述中,軟決定論套用較廣。不同於硬決定論將兩事物建立的必然的聯繫(如基因可以對蛋白質的結構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就媒介的社會影響而言,軟決定論認為技術不能完全決定社會的發展,同樣,人類也無法完全預見技術的發展。軟決定論即為一種溫和的決定論,既表現了對新事物的接納和嘗試態度,但同時又反對盲目的激進和缺乏實驗經驗的空談。
認知心理學採用了軟決定論觀點,認為問題解決和注意機制是思想和行為的“選擇者”,即人的一切活動,都是先前某種原因和幾種原因導致的結果,人的行為是可以根據先前的條件、經歷來預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