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商務局原二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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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穎,男,漢族,1968年3月出生,河北石家莊人,大專學歷,1986年11月參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商務局二級調研員。

2025年1月, 趙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河北石家莊
  • 出生日期:1968年3月
人物履歷,任務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在武警江西省總隊,南昌市青山湖區房管局、住建局、商務局等單位工作。

任務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9月,南昌市青山湖區商務局二級調研員趙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南昌市青山湖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5年1月,經中共南昌市青山湖區委批准,南昌市青山湖區紀委監委對南昌市青山湖區商務局原二級調研員趙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廉潔底線失守,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報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舊改拆遷項目、業務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昌市青山湖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南昌市青山湖區委批准,決定給予趙穎開除黨籍處分;由南昌市青山湖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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