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州柏樹子

趙州柏樹子

又作禪宗公案 公案,原意指官府用以判斷是非的案牘。所謂‘案牘’即指文書而言。官府之文書成例及訟獄論定者謂之‘案’或‘公案’。

禪宗公案 公案,原意指官府用以判斷是非的案牘。所謂‘案牘’即指文書而言。官府之文書成例及訟獄論定者謂之‘案’或‘公案’。由此轉而為佛教禪宗用語,即指佛教禪宗祖師、大德在接引參禪學徒時所作的禪宗式的問答,或某些具有特殊啟迪作用的動作。此類接引禪徒的過程,往往可資後人作為判定迷悟之準繩,猶如古代官府之文書成例,故亦謂之為公案。古代專著 自古以來,有若干種集錄此種公案而成之作品,如《碧岩錄》、《從容錄》二書,即各收錄百則禪門公案。《無門關》也收錄四十八則。諸書所收公案,加上《景德傳燈錄》等五部燈錄所載,公案之數總計約有一千七百則左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州柏樹子
  • 外文名:Zhaozhou cypress child
  • 別名:禪宗公案 公案
  • 記載:《景德傳燈錄》
  • 類型:佛教禪宗用語
禪宗公案名。又作趙州柏樹、庭前柏樹子。趙州從諗寄庭前之柏樹子,以示達磨西來之本意。聯燈會要卷六趙州從諗條(卍續一三六·二六四上):“僧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師云:‘庭前柏樹子。’僧云:‘和尚莫將境示人。’師云:‘我不將境示人。’僧云:‘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州云:‘庭前柏樹子。’”此公案中,趙州以“庭前柏樹子”教人會取眼前者即是,而截斷學人別覓佛法之思路。即以超越人、境相對等分別見解之本來風光,拈提達磨要旨之真風。(祖庭事苑卷三、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五、卷八、禪宗無門關第三十七則、五燈會元卷四、宗門統要續集卷六)p5936
FROM:【佛光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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